钟序笑弯了眉:“就知道你会同意,我也是看了梁校尉的功夫这么俊才心动的!你竟然喜欢骑马?没听你说过呀!你还喜欢什么呀?从什么时候喜欢的?”
见他越凑越近,迟衡脸都红了:“……今早。”
借着取刀的时间,迟衡又跑去河边找了一圈,终于找到了被自己误伤的小孩,那孩子鼓着脸不理他。而“半路打劫”的男人原来本就受伤,没法子才会抢迟衡的兔子。看着旧伤添新伤的一家人,迟衡便领着他们去了藏野猪的地方,看他们割了一条野猪腿一家人就地烤着吃,个个兴高采烈。
迟衡悄然离开,循着官道一直走一直走,往夷州城的方向从傍晚走到了星辰漫天。
在衙门府外,钟序手执一杆长枪一刺一挑地练着。见迟衡回来,又高兴又抱怨:“老半天的你上哪里去了。”
迟衡抽出梁千烈的长刀。
钟序拿着看了看,摇头说:“我还是喜欢枪,使枪的时候离人远,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
“我也不爱这种长刀,我喜欢大刀,很大很重的那种。”迟衡认真地说,“任何一种武器,用好了都很可怕。就像梁校尉的流星锤,我小时还玩过呢,绳子又软,抡起来就砸脚,想不到能这么可怕。”老树尚且如此,要是砸在身上,啧啧,一砸一条命。
“阿衡,你像使刀的人,狠得下心又有劲。”钟序收了长枪,“我明天就问梁校尉去,让他教你刀法。对了,我刚才学了长枪十八式呢。”
迟衡笑了:“这一会儿你就十八式?我要练刀,练一式就练透了。”
“你还想一招吃遍天下?”钟序撇撇嘴,自得地说,“咱俩路子不同,人家也只练了一遍,谁叫我记性好,看过就没法忘记啦。”
两人并排坐在衙门府外的墙根下,钟序跟软骨头一样靠在迟衡身上。
“你可得练勤快点儿。”钟序忽然声音低了一低,“战场上刀枪没眼,胳膊腿儿说没就没了。你得好好活着,我也是。别叫我看见你死,我都看够了。”他口无遮拦,说死也不忌讳,但那话听着都伤心。
迟衡捅了捅他的胳膊:“别总死不死的?我命硬,自己没事,都把别人克死了……”
钟序嗤的笑了:“我也命硬,要不全家怎么就活我一个?怎么不太高兴,是不是怪我脚好了还瞒着你?”
“还说呢!”迟衡掐住他的脖子,“好就好了干嘛不告诉我!”
钟序不仅不躲,还就势搂住了迟衡:“咱们哥俩好啊!你照顾我又怎么了!想当年,我还是被十几号人伺候的公子哥呢,有些人想伺候都伺候不上!”
谁乐意伺候你!迟衡把他的手使劲掰开:“进军营了你可别像现在这样,别人会误会的。”
“误会什么?还不让抱人了?”钟序老大不高兴。
迟衡舌头直打卷:“抱我是没什么,你要是抱别人指不定就会错意了,我进过大军营,那,那个,那种事,有些人……”
“什么这个那个的!”钟序气呼呼坐着,“我不懂。”
迟衡只得好声好气地劝他:“不懂就不懂。反正你要记住,跟我怎么样都没关系,别总跟别人搂来抱去。”
钟序乐了:“这可你说的,欺负你就没关系!”
黑檐下,石鼓旁,对月成四人。就是刺骨的冷风吹得紧,石墙也挡不住,钟序很快就哆嗦起来,放手心取暖也不行。迟衡便要回去,钟序反而不肯,磨磨蹭蹭非要和他多冻会儿。一边哆嗦一边聊天,看着又可笑。
“有什么话明天再说不行啊?”迟衡又搂肩又搓手。
钟序一蹭鼻子:“我刚才偷听梁校尉和左昭的聊天来着,说要把你和百多人一起组成什么黑狼队,把我单独派给左昭打下手。明天就开始,咱们可能不定能天天见上。”
迟衡松了一口气:“我说什么事,你跟着左昭最好,不用冲锋陷阵去卖命,晚上还不耽误练枪。”
“我想着咱俩要在一起啊,与子同袍,与子同仇!”钟序失望的说。
迟衡拍了拍他的肩膀:“从来猛将身边都要搭一个聪明的谋士,就像梁校尉旁边要有一个左昭一样。只要这样咱俩才能长久搭伴啊!”
许久,钟序才说:“我也是这么想的。”
4、〇〇四
【四】
举头西北浮云,倚天万里长剑。
梁千烈手负长刀,走到迟衡跟前,大喝一声:“就你站的那样,能使出劲来?还想砍人?砍个蚂蚁都踩不死!手,再用点力!腰板直起来,两条腿站稳了,经得起老子一脚踢不!”抬腿往他小腿一踹。
迟衡向前一跌,差点撞地上。
他白着脸,汗珠一滴一滴滚落,二话没说,退回原地继续站着,蹲着马步维持着侧身的姿势,两眼直直向前。
练兵的地方在夷州城东几十里外的原野,地势宽敞,就地扎营。
这次以颜王军的名义招募了上千人。大多数人从军只为有口饭吃,一眼望过去,个个面黄肌瘦,无精打采。梁千烈不急不躁,先架起了大锅,先让大家饱饱吃了几顿,等劲头恢复过来,才开始操练。
梁千烈生就一副彪悍的脸,说一不二,眉毛立起来能把胆小的吓死,骂起人来狠,听的人无地自容,责罚起来更狠,头一天就把大家练趴下了,第二天起来,挥着鞭子继续练。下了练兵场,梁千烈却很亲和,大不咧咧的与大家打成一片,兵士们对他是又敬又亲,背地里称他为
喜欢[强攻]行戈请大家收藏:(m.book88.cc),大书包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