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狡瞅着他不知怎么就气呼呼地打算瞪眼,连忙一巴掌拍过去,“你干嘛呢!集中精神,不要东张西望!”
“可是……”端穆尔气短,心道何狡打自己打的太顺手了吧。
心里的吐糟被他一记白眼即刻瞪回去,“你要打中匕首刃知不知道?子弹还要一分为二,还要在纸上留下两个对称的弹孔,知道么知道么……”说着说着,恨不能揪住他的衣领使劲地来回晃!
他心里完全没底啊,有强烈的预感,觉得端穆尔会输!
偏偏这位二的有点没心没肺,还冲自己挤眼,“嗳,他很厉害么?厉害更好,老子最喜欢跟厉害的人比一把了!最好和老子的水平不相上下,才他娘的带劲!”
何狡很想找个地方把头顶的黑线倒一倒。
周一这回也忍不住了,皱眉提醒他:“你严肃点成么?!看着你的脸我就心里发慌……收下巴,收屁股,跟着我深吸一口气……立正,举枪!”
端穆尔无力地瞥他一眼,“老子要趴着打的好吧,立什么正?!”
周一正色看了看,赶忙往后让了几步,顺手也把陈坎坎和何狡拉开,“站远一点,被裂开的子弹飞到可就不美了……”
何狡眼角的褶皱又多了几层,有他这么给战友加油的么?于是清了清嗓子,对着撒着两腿趴在地上的端穆尔就喊:“你一定要瞄准了,往死里看,就当那是一块膘肥的猪肉!它还泛着油光,压根不是什么匕首!”
“噗……”周围顿时响起一片哄笑声。
端穆尔却还十分受用地点点头,嘴巴里小声嘀咕起来:“那就是一块肥肉,肥肉……老子射穿了等下就烧了吃掉你……”
其实,何狡还真是歪打正着,说准了他平时练枪的诀窍。
刚入伍的时候,端穆尔还没有机会摸抢,但已经有了好些年打枪的经验。因为他有个爱好打猎的老爸,虽说这年头没条件上山里头猎个野猪、野狼什么的,但打几只小鸟和山鸡还是可以的,在跟随他爸去西藏老家住的那三年,端穆尔便没少打鸟。甭管大的小的,只要不是国家保护的鸟类,他一枪一个打下来,枪法这个准呐,已经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要说他有什么诀窍么,其实很简单,他老爸告诉他的:“打枪必须要练眼力,这眼力怎么个练法呢,你盯着一毛钱的硬币看,要能看出个大皮球来;你盯着个针尖看,要能看出个火柴棍子来;你再盯着天上的小雀鸟看,就能看出个大秃鹰来!”
一句话,让他把非常微小的东西看大,只要能有这份眼力了,百发百中,就根本不是什么难事。
所以,那三年里头,端穆尔的眼睛一直有点儿斗鸡眼,瞅什么都往大了瞅,每天给自己一个任务,如果不能把桌子上的豆子看成一个饼,他就不吃饭!
就这么的,他练就了一副出人意料的好眼力。不管瞄准什么目标,再小的东西在他眼里都变得挺大的,因此后来一碰到准星十足的枪,就成了神枪手。也因为这样,他不太听曾经那几个教官的话,让他一板一眼练姿势他不专心练,让他吊砖头他也不吊,可枪法还就是比其他人都准,把一个营的人都气得三天两头找他干架。
在地上趴了那么一会,端穆尔稳稳地支着肩膀,还没有丝毫扣动扳机的迹象。急的何狡和周一两鬓都渗出了冷汗。
既然是比赛,当然会有时限,蒋未明提出的时限是十分钟,对于能打中的狙击手已经足够,对于打不中的狙击手那再给十分钟也是白搭,所以端穆尔毫无异议。
这时,众人就听见蒋未明那边清脆的“当”了一声,他开枪了!
蒋未明面色从容地拍拍膝盖站起来,看着自己的勤务兵和其他几人上前检查纸张和弹壳,以及匕首刃的损伤程度……自信地挑起嘴角,对着端穆尔的方向,自信的一笑。
前方数人都做出手势,表示——中了!而且,完全符合标准!
何狡惊讶地瞄了蒋未明一眼,所谓的中年鼎盛时期么,这个蒋家嫡孙真不得了,连试枪都不用,第一枪居然就打中了。
一般来说,在这种比赛里,是可以先打一两发子弹试试风速和枪支的性能的。然后再正式开始比赛,集中精神打出完美的一枪。
但他却一发子弹也没有试,可见对自己的技术是多么的笃信!
过了一会儿,端穆尔打出一发子弹测了测风速,随后又陷入了沉寂,趴在那里一动不动了,似乎连眼睫毛也没有眨动的迹象。
周一和陈看看都看着何狡,那意思——你觉着他能射中么?
何狡伸手比了个朝下的弯勾,表示——大大的问号一个,不知道!
几人只好焦急地等,还不敢大声呼吸,生怕一个不注意影响了端穆尔屏气凝神。又几分钟过去了,他们见端穆尔还没动静,都有些耐不住了,心说他可别忘了时间,这要是错过了时间那也得算输!
端穆尔忽然就哼了一声:“急什么,还没变猪肉呢!”
众人又是一阵促狭的大笑。
就在笑声渐渐消散的时候,他的枪突地响了,紧跟着传来一声清脆的“当”,貌似和刚才蒋未明击中匕首刃的响声差不多少。
何狡和周一、陈坎坎就朝着靶子冲了过去,在探照灯底下捡起两片弹壳拼成了一个,又看了眼树立在后头的那张白纸,再看匕首刃,都不约而同地咧开嘴巴,傻笑起来:“黑木耳,中了!你他娘的还真的分两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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