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环视众人。
“我们可以选择从咏歌森林边上,沿着洛基山脉前进,再取道咏歌森林北的卡罗镇。那样的话,能节省十几天的行程,只是,这角兽就不能要了。”
“我们倒无所谓,可星风他们……”
“没关系,我们正好想见识一下咏歌森林,虽说不能进去,在外面看一下也挺不错。”
笑得灿烂的星风,没哪个时候比现在看敦更顺眼的了。
大家都是爽快的人,既然决定了,说走就走,更何况,也不由得他们不走了,据说瘟疫蔓延,连皮筒镇也快被禁止入内了。
几人出了小镇,趁着没人注意,转过山崖踏上去咏歌森林的小路。
这路怕是多少年都没人走了,灌木丛生,蛇蚁横行。幸好有皮厚肉粗的蛮开路,几斧下去,算是勉强能过人。
布洛迪还是要死不活的样子,瘦瘦小小的身子被星云背在背上,一双大眼毫无神采,给吃就吃,给喝就喝,却一句话也不说。
星云和星风很有耐性的时不时找他聊会儿,也不指望他会回答,只是想让他明白,还有人陪着他。
灌木丛里地路。真不是人走地。铁刺般地荆棘没多会儿。就将众人裸露地肌肤划出道道血痕。电几人无所谓地样子。对于星风兄弟来说。则有些吃不消了。
崎岖地山路。火热地太阳。汗水跟小溪似地止不住往下流。在灌木丛中行走时。才深刻地感觉到什么叫蒸笼。
翻过一座山坳。电指着前边遥远处地郁郁苍苍。
“那就是咏歌森林了。看样子。明天晚上能赶到边界。”
稍稍修整了一下。继续接着赶路。很久没用脚这么走过了。星风拄着拐棍。感觉这腿跟灌了铅似地。可怜他。自打恢复行走能力。还没这么劳累过。
“星风。你地腿……”
星云自是知道星风的腿才恢复了一两年,这期间,也没见他怎么锻炼过,平时走走路,耍耍剑还可以,这样高强度的行走,是第一次。
“没事儿,习惯就好了。”
这也是他自己的疏忽,以往出门都有代步工具,就算在森林,用腿赶路的时候也少之又少,结果忘记自己的腿还是不太适应高强度的行走,现在算是吃到苦头了。不过,他也不打算认输,坚持就是胜利,走习惯了,也就对了。
到了下午,敦还是发现了星风的吃力,犹豫了一下,拉着电说了几句,然后就找地方扎营休息了。
“现在扎营早了点吧。”
星风不愿因为自己而耽搁大家的行程。
“不早,这几天本来就很累,加上明天过后就进入咏歌森林的范围了,虽说是在外围,但谁也不知道危险有多大,保持体力和精力,才是最主要的。”
一席话,说得有理有据,就算星风想反对,也无话可说。
布洛迪在小镇上,就被洗得干干净净了,柔软的淡金色绒毛覆盖在体表,小小的爪子锃亮锃亮的,打结的毛发被小心翼翼的修剪整齐,这个一漂漂亮亮的小狼孩。只是毫无生气的眼睛,实在让人看了心疼。这几天,不管白天黑夜的,星风和星云都轮流抱着他,绝不放他一个人单独待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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