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么让人眷恋的怀抱,可是,并不属于自己。
桃花贪恋这一刻的温存,感受着王子墨在自己背上轻抚的温柔,迟迟不愿起身。
守卫的人看到火堆边的这一幕,无声地远离,王强很为难,虽然下人不应当管主子的事,可是王强不会忘记家里头还有林芷岚这个主母呢。
那可是母老虎一般的存在,小爷带着女人回去,还有命么!咱们这些下人没劝着小爷做糊涂事,还有命么!
不过王强的脚步,依然与其他护卫保持一致,生怕看到主子不雅的一面。
静静的火堆边上,只有王子墨与桃花,还有两个相拥的影子。
风儿刮过树稍,草丛中传来轻轻的虫鸣,天上的星星眨着眼,还有,灌木被人踩断的尖锐声音。
“是谁!”
王子墨猛地站起身,将桃花护在身后,眼睛死死盯着不远处的某个黑暗角落。
第七十三章
草丛处传来“沙沙”声,隐隐约约,看不清楚,火光在王子墨脸上跳动,桃花明显感受到王子墨的紧张,自己也越发害怕起来。
“是谁,出来!”
“怎么了?”
郑大明反应最快,听到王子墨的声音第一时间冲出帐篷,坦露上身,腰带随意系着,手拿长、枪,看向王子墨所注视的方向。
几个护卫,几息之后汇合过来,连帐篷里的人,也一个个披头散发严阵以待。别看此地前不着村后不着店,但危机无处不在,也许是猛兽,也许是贼人,谁也不敢掉以轻心。
“郑兄,你去那处看看,好像有人。”王子墨指了指黑暗处说道。
郑大明手提长、枪,就这么光着膀子走了过去,只一会儿功夫,便拎着一个衣衫污浊蓬头垢面的年轻男子过来,甩手将那人扔在地上。
众人见这人看起来像是逃难的流民,不由松了一口气,但王子墨却谨慎地让郑大明领着几个护卫在周边又仔细搜寻了一圈,待回报无可疑之处,这才让张不才上前问话。
“姓甚名谁,哪里人,为何偷窥我等驻地?”
那人被一群人围着,瑟瑟缩缩,有些害怕地回道:“小的。。。小的名叫许虎,别人都叫我虎子,原是兴元城的帮闲,因金兵破城,这才逃难于此。”
张不才得了王子墨的示意,端了碗酒给他,许虎又渴又饿,捧着碗一口气喝尽,不住地感谢。
王子墨见他意犹未尽,让人拿了两个膜,又给了一碗酒,待许虎狼吞虎咽一扫而空,她才开口问道:“你是几时逃出来的?”
许虎显然感受到王子墨的善意,谢了又谢之后回道:“破城那日,小的吓坏了,东躲西藏,晌午才侥幸逃了出来。”
“你离去时,兴元城的情形如何?”蒋尚培问道。
“金贼进城,一路砍杀,无论是男是女,是老是少,是穷是富,凡见我宋人,便没头没脑乱砍一通。”
“畜生!”蒋尚培愤愤说道。
以战争的规矩,屠城再所难免,但老弱妇孺不在此列,后世称之为人道主义。可金兵久攻兴元城,不知填进去多少性命,如今城破了,怎会放过城里的宋人,他们不好好发泄一番,如何对得起死去的同袍。
“这位爷,您说的一点都不错。不仅金兵在杀我们,宋兵也在杀我们,那些当兵的,只要见着人便杀,见着钱便抢,小的能逃出来也是命大,兴元城里那么多人,能逃出来的十个里也没有一个!”许虎双目瞪圆,眼里有些恐惧,还有着不甘。
许虎的话,让在场的众人既愤怒,又庆幸,有几个人还不自在地摸着自己的脖子,验了好几遍发现脑袋还在上头这才放心。
“宋兵为何要杀你们,那些将军呢,官府呢,都不管吗?”蒋尚培疑惑地问道。
“哎,关将军战死,谁还能约束宋兵。这位爷,您如何不知晓我大宋府兵是什么货色,打仗熊熊,抢百姓牛气的喂。眼见城破了,守不住了,他们哪里还会与金兵死战,抢了百姓便撤了。那些个当官的,平日眼睛从来不往地上看,如今像条狗一样,主动向金贼投降。”
“岂有此理!”
“金贼得了这些狗腿子,当即便让人关闭城门,把咱们兴元城的人关起来屠杀。十多万人哪,说三日内杀光所有人,小的东躲西藏,好容易才在城门关闭之前逃了出来。可笑城里那些个贵人,如今一个个都是肥羊,金贼抢了不说,八成也要把他们都杀光。”许虎说起那些贵人,脸上有种不正常的兴奋。
“大哥莫气,若非我宋人如此,大好江山又岂能让金贼夺了去。”王子墨见蒋尚培气得浑身发抖,忙出言安慰。
再惨的事,只要不是发生在自己身上,总有一股莫名的优越感,至少,这里除了蒋尚培,其他人都是万分庆幸。
王福来紧紧守着二房的独苗,庆幸苍天有眼,赐给了二房一个能担起重任的好子孙,张不才与彩盛庄的其他掌柜紧紧守着他们的小爷,庆幸苍天有眼,赐给了他们一个英明睿智的好主子,郑大明紧紧守着他的雇佣者,思考着王子墨的气运,自己往后是不是就跟了她得了,桃花紧紧守着名义上的“弟弟”,突然有种释怀的豁达,以及莫名的安全感。
“给他一张毯子,该睡的都去睡吧,值夜的人醒灵些,明日一早咱们还得赶路。”
王子墨淡淡地扔下一句话,便去她的帐篷休息了。
五月的夜里,尚有一丝凉意,但帐篷里被桃花铺着厚厚的棉被,窝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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