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那个叫乐乐的女孩就高兴地拍着手笑。乐乐每次追着公鸡乱跑,还抓着鸡的翅膀,不让他飞的时候,她爸爸就会跑过来将她一把抱起来,嗔怪她又弄脏了裙子,等下母亲又要辛苦了。还宝贝地将他驾在脖子上满院子跑。
他曾经以为这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一家。最简单的快乐,即使,他们的女儿不知道会不会记住这个简单的幸福。但是,此刻,他们的笑容是真真切切的。
曹榕一晃神,乐乐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松开了口,抱着他的钱袋子缩在角落里,紧紧地盯着他们看。
她的头发很脏乱,衣衫破旧,已经差不多包不住她这个人了。
曹榕记得,乐乐只比他小几岁,现在理应是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但是,这个瘦小的身体,看起来就跟十二三岁的小女孩一样。
他离近了看,蹲着身体,尽量跟她保持平齐,然后,用温和的声音说道:“乐乐,你还记得我吗?”
乐乐听到自己名字的时候一愣,估计这几年根本没人叫过她的名字,但是,即使你傻即使你呆,但是,一个人,父母给你起的名字,他们用最幸福的声音叫着它的时候,它就会像是有了生命一样,刻进你的血脉,刻进你的生命。
喜欢入骨三分请大家收藏:(m.book88.cc),大书包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