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忻把书签从外套里拿出来,趁着寝室里明亮的灯光,终于看清了书签上写的字。不过,书签上印刷的什么他毫不关心,右下角的水笔字才是他最关注的。洒脱飘逸的字体,带着霸道,带着坚韧。在看到的那一瞬间,斯忻的泪就大颗大颗地砸了下来。那是云洵的字,是他的字,他不会认错的。
斯忻把书签紧紧抱在怀里,仿佛得到了世间至宝。从他收拾东西回来那一天,他才发现,他这里竟然没有一件是云洵的,除了手腕上的珠子,那是他送给自己唯一的礼物。可是一个珠子怎么够呢。今天的这个书签对他来说,真的是不期之财。
斯忻把有云洵字的那面,捂在了胸口,脸上露出了他们分开后第一个笑容。
第二天一早,斯忻就把书签掏了个洞,用绳子穿过系在了脖子上。
那是离心脏最近的地方,那是云洵一直在的地方。
有些事情,一旦开始,便会一发而不可收拾,再也无法结束。斯忻自从轻松地拿到了书签后,便每天下课都去云洵教室里,看看有没有什么他遗漏的东西可以捡。他有时也会对自己这种行为很不耻,可是不耻过后,依旧去蹲点。
这成了支撑他度过没有云洵日子的唯一支柱。他开始每天都盼望着下课,等到都没人的时候,就去翻云洵的桌子兜。一般来说他都是没什么收获的,不过还好他可以趴在桌子上感受一下他存在的痕迹,仿佛是在他的怀里。有时他会捡到云洵用过的废纸,上面虽然没有几个字,但是他也心满意足了。
斯忻觉得捡废纸没什么,那是因为他不知道云洵看的是什么书。云洵最爱看的是悬疑推理类的,所以他写的都是比较重要的线索。
但是他不爱把书带回去,所以每次都是把书直接放在桌子最里面,纸放在外面。
云洵本来就是喜欢看书的,斯忻离开后,他就更爱看书了。他现在每天几乎除了睡觉都在看书,只有这样,他才能勉强给自己一种错觉。仿佛还是那个时候,他安静地看着书,斯忻安静地看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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