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瞅他就乐了,知道错了吧。
恩,知错了。
觉得自己罪大恶极了吧。
觉得。
那你检讨检讨啊。
我对不起党,对不起国家,我伤害了我革命伙伴弱小的心灵,我罪大恶极,我有愧于上天,我祸国殃民,我草菅人命,我应该改过自新,重新做人,求组织给我一个机会,让我与同志携起手来一起建设美好的社会主义。
我说,恩,很深刻,原谅你了。
原谅我啦
是啊。
不行,请组织惩罚我。
惩罚你
恩,不然我受不了良心的谴责。
好,饭你做,碗你刷,地你扫,晚上让我攻你。
还没说完,他就一声,呸。美死你得了。
前面说了我爱去夜市,文信和我臭味相投,都是特别馋。
夏天天气很热,文信身上的就是老一套,背心裤衩加大拖鞋。然后楼主看他一天天的随便,不过很凉快,受他影响,穿的和他差不多。
这时候谁也不会想到这俩人是对同志情侣,很多人不会往这方面想,圈子里的不认得我俩的估计也以为要么俩直男要么俩强一在一起确实,这样和文信在一起,更像俩哥们,有些不能公开同志身份的人的面前,那文信就是我哥,我就是他弟。
夜市里当然不止有吃的,还有穿的,玩的,有卖很多漂亮衣服的。
我特别喜欢逛那里,当然没买过,有一点,我和文信一样,就是从不买地摊的衣服,也不是多有钱,打个比方,可以一年不买新衣服,然后买就去正品专卖店。
但是还是喜欢逛,每回都要拽着文信逛,他不喜欢逛,我也不能撒泼啊,于是我经过千锤百炼,久经沙场练出了一双手。
这是一双什么手呢,这是一双惊天地泣鬼神,可以掐的文信哭爹喊娘任我为所欲为的手,然后大家就可以看到花花绿绿的衣服丛中,兴高彩烈的一个小流氓拉着一个哭丧着脸,就像死了一条养了十年的宠物犬一样悲伤的大流氓,在那里逛来逛去。
我有时还逛首饰摊,看戒指啊,项链啊。
就有一回,文信去买吃的,我无聊的就在那里看看,看一个首饰摊也没什么好的,就站起来去别的摊位乱看。
没走多远,“这戒指怎么卖啊”,后下方那个熟悉的声音就传来了,我回头,他一脸坏笑的看我。
我喊他,走啦,没好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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