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么问的时候始终直直的盯着我看,看得我浑身发毛。我差点都把这个错以为是表白。
下意识的我转过头看了看摆在一边的于爸爸和于妈妈的照片,一种诡异的愧疚感让我都不敢看‘他们’始终定格在相框里的脸。
003.王子和滚刀肉
心里边的最真实的声音不断在脑子里响‘当然是情人更重要’,这还用问?不过我还是毫不犹豫的干脆的告诉他,朋友重要。
人,不能不说谎。不说谎的人,都是傻子。这是我活了二十六年唯一信奉的真理。
但是我还是略逊一筹,因为于潇的高明之处就是能把假的当成真的听。
如果说刚才我是被他盯得发毛,现在我都看见了他的两只眼睛在放光,“等会儿帮我对付我妈。”
他一说完,我就觉得有点不对劲,朋友跟情人的关系和我帮他哄于妈妈有什么关系?他又转过去继续收拾东西,我就盯着他的后脑勺看。
甚至有点怀疑,是他说错了话,还是我听错了话。
最近我发现我们之间的关系好像是有一点奇怪,有些时候,我们会说一些可能自己都听不太懂的话。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东西,又不能确定一样。
于潇到底在想什么,我说不清,可我知道我自己。最怕的,就是有一天,当我们各自跟女人哪怕男人成家之后,又会面对彼此的什么状态。
是像现在一样,还是只能偶尔聚一次,然后像是其他结了婚的朋友一样,嘴里抱怨着却匆匆回家。
很难想象没有于潇的生活会是什么样,不过我也突然想明白了我妈最近总是催我带女朋友回家的原因。
二十六岁到三十二岁的确是适婚的年纪,更何况我妈可不喜欢闪婚,起码得有一个稳定的前提。
这个发现我也在第一时间跟于潇分享,我们一边议论这个严肃的问题,一边勾肩搭背的往楼下走。
最后他只是摇头,在车上憋了半天说了一句话,“我宁可跟你混一辈子,也不会带个女人回家。”
这话怎么听都有点像损我,什么叫宁可跟我混一辈子?就算混一辈子,也得问我同不同意吧?
“看什么?”他没好气的疵我,“不够格跟你混一辈子?”
他当然不会不够格,可我们只是朋友。说起来我就忍不住仔细看于潇,他的眼睛很好看,黑白分明,皮肤比女人还好。
用我妈的话说,人于潇就是童话故事里的王子,我就是市井杂侩里边的滚刀肉。
说着话,我们就到了医院。一路上车开的不快,也算轻松,因为知道了于爸爸没什么问题。刚一进医院的大门,我就觉得他脸色又变得不太好。
这点可不是因为我多了解他,于潇变脸太快,什么表情都不会藏在心里。我经常说他又不是孩子了,干什么非要把表情放在脸上?这不是得罪人吗?
我也顺着他的方向看,一个个子挺高,看着就油头粉面的男人。这种人我打心眼里看不上眼,倒不是因为他那副油头粉面的样子让我看不惯,而是我一眼就能看出他是个眼高于顶的人。
“这谁?”
“我同事。”他冷哼了一声告诉我,不过还是多少收敛了一些脸上的表情,两个人眼见着就迎到了一起,还都装模作样的打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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