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被自己的父亲所期待,这件事,他早已知悉。
因为那份协定,他不愁生活,不用打工也有优厚的生活,加上不错的外貌,高大的身型,进到大学後就被不少女学生盯上了,同学、室友都对他很友善。
上了大学後,一切都好起来了,他总算看到了曙光。
「frankie,我一会儿要去个派对,你要跟著来吗?」室友离开房间时顺口一问。
「派对啊……也好。」
「我在追的那个女生今天也会来,有机会介绍如你认识未来嫂子~」
「哪来的自信,你追到再介绍吧……」
「讨厌~一会儿你也认识些女生吧,交个女朋友多好啊~」
交个女朋友……林子安像是想到些什麽的问室友:「交了女朋友又怎样?」
室友没料到他会这样问,一时三刻也答不上来,结巴了好一会才犹疑的说:「嗯……会有人爱你,陪著你……吧?」
「……真好。」
「对啦对啦,就是这麽好啦,所以你快点交个女朋友,一会儿就是好机会!yeah!」
有人爱,有人陪,正正是林子安最想要的。
派对人很多、很吵,一向习惯独自一人的林子安不太习惯,满是烟臭味更是让他想忍也不能忍,正想离开场地呼吸一下新鲜空气,一个女孩突然拉住他,说:「我喜欢你……你、你跟我交往好吗?」然後是全场起哄,大叫:「在一起!在一起!」
他一征,有点懵懂,不知道该如何反应,可口说出口的却是:「你会陪著我吗?」
对方脸上带著甜笑,没有一刻犹疑的回答:「当然。」
会陪他,这个诱惑太大,如同一个渴得快忘记水的濒死之人,看见一杯清水在不远处,自然会死命抓住,这种诱惑他拒绝不了。
其实当时的林子安根本不知道「爱」是什麽,他只知道,被爱的话,就会有人相伴。
事後有几个悄微清醒的同学问他为什麽要接受,他很诚实的说:「我让你爱,你陪我,很划算。」
恋爱对他来说,就像是和父亲签的那份法律文件一样,是各取所需。
交往三个星期,那个女孩跟他大吵了一场。
女孩泪眼汪汪,脸上尽是委屈:「你根本不爱我!」
我确实不爱你啊,林子安不明白女朋友在气什麽,为什麽她会期待一个只认识三个星期的人爱她,想也知不可能吧?
「我这麽爱你,你却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分手!我再也受不了!分手!」
看样子他们是不行了,林子安叹一口气,说:「好吧。」
以後人们通称这个女孩作第一个受害者。
「你对感情认真一点可以吗?」他的室友一脸不满的跟他说,早已没了当初的和善,脸上尽是不屑,就在他跟等四、五……忘了是第几个女朋友分手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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