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他陈烨顿了一秒,笑了,“哟,又遇见了。”
温劭没想到还会遇到他,但开口还是道,“要出去?”
“嗯,吃饭呢,”陈烨看他风尘仆仆却毫无倦意的样子,一只手拿开烟,道,“要不要一起?”
温劭点头,“行。”
陈烨挑的地方离宾馆不太远,一家不大的饭店,味道怎么样温劭不知道,但看起来就很干净,其实刚才走过几家都看着人很多的样子,但温劭打量了陈烨一眼,他知道,这个人定是好日子过多了,有些洁癖。
陈烨去点菜,问他有没有什么不吃的,温劭历来不挑食,摇头说没有,等菜端上来了他才发现眼前这个人有多挑食,姜不吃,蒜不碰,真是少爷脾性。
吃好饭回到房间,温劭看到陈烨刷开了对面的房门,陈烨也挑眉地朝他一笑。
还真是缘分,温劭想,要是个女的,他真怀疑是千里姻缘一线牵了。
洗了澡躺在床上看电视,那么多年的军营生活,温劭对住宿环境变得不是很挑剔,在他看来只要有个木板就能睡觉,更何况本就在这样的小城里,他没得挑。
三天两夜的时间,温劭走遍了温敬曾经工作过的地方,他其实很不确定自己内心深处究竟为什么要这样做,用这样的方式去和温敬告别,可他觉得如若换做是他,如若死的那个人是他自己,温敬一定也会用同样的方式向他告别。
温敬大他七岁,从小他就在他的照顾下长大,温盛岚忙着军队里的事,更何况他认为男孩子就是要放手去养,所以从小两个儿子就不是很关注。
一直都是温敬在照顾他。
小时候温劭身子弱,经常吹一点风就生病,温敬每次出门都会把他裹得严严实实的,以至于每到冬天温劭穿得只露两眼睛,像。
大院里的孩子都挺闹腾,其中就属重光最突出,走到哪里都看到他身后狐朋狗友的,从小就知道拉帮结派。
温劭开始其实挺看不上重光的,他因为身体不好经常都被温敬强迫待在家里,所以和大院里这些高干不是很熟,每每出门遇到重光,温劭都会避着走。
不是他怕,而是他觉得讨厌,重光从小就让温劭讨厌。
以至于很多年后温劭和重光是怎样发展成过命的交情的,温劭想到就觉得好笑,因为小时候他确实没少挨重光欺负,冬天穿个大棉袄走在路上,重光总是会冲上去对准他的脑门拍下去,然后看着温劭瞪着眼哈哈大笑。
直到有一次,温敬刁着一支烟在放学路上等了重光,他性格历来就野,又比重光年长,所以三个重光都不是他对手。
重光后来回忆说,“你哥太恐怖了,我他妈当时被他揍得连我亲爹都不认识……”
现在回忆过去,温劭都觉得会是很温暖的回忆,那个时候温敬待他如兄更如父,后来他的身体渐渐好起来,温劭觉得自己的性格也越来越像温敬,如若说他们两人哪里的不同,就是温劭没温敬那么孤臣孽子,他骨子里总存了一份骄傲,可温敬却不同,他来春城做缉毒警察时,除了温劭,他谁也没告诉,背着包就踏上了火车。
是真的不留恋。
电视里还播着娱乐新闻,温劭的思绪却早已经不知道飘到哪里去了,一阵紧促的敲门声把温劭拉了回来。
温劭第一反应就是,这么晚,会是谁?
耐着性子走过去打开房门,温劭连衣服都懒得穿,他最恨休息时候被人打扰。
拉开房门,却没想到对方竟也没穿衣服,再一看,连皮带都懒得系,jil sander的西裤松松垮垮地挂在腰上,腹肌上的纹身性感得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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