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相处将近一年,某些习惯和感情在潜移默化,嬴城越是了解蓟常曦,目光就越是容易不自觉的追寻着对方。他知道那个人喜欢安静,爱读古卷兵书,音律没什么天分,看似安静持重却偏偏嗜好甜食,尤其糕。即使在夜里,警觉性也很高,想必是在北疆养成的习惯。
他们止于熟悉,却无法更亲密。
蓟常曦在感情方面是个慢性子,而嬴城也总是存着那么一丝不确定。在未穿越前他对男人没有什么想法,但蓟常曦无疑是讨人喜欢的——太优秀,性子又好。来到大梁后,到底是环境迫使自己改变,还是……蓟常曦让自己改变?
眼看冰雪消融,江山染绿,他们的关系依旧没有任何突破和进展。像盛满沙子的漏斗——时间悄悄奔走,砂石亘古不变。
自庆典过去已经两月有余,春猎的号角发出低鸣,在万物复苏之际蠢蠢欲动。
大梁王朝,历任帝王皆是文能治国、武能安邦。眼下六国分据,虽各自相安无事,为防患于未然,国君嬴从煜仍倡导骑射之风,民间高手因此层出不穷。
且骑射也纳入了众皇子们的必修礼仪,被认为是皇权的雄威象征。皇家猎场每年会定期举行围猎活动,权臣贵戚都会前往参加,不禁可以借机会广交朋友,还能作为一种试炼,可谓一举多得。
猎场中,众位大臣家的公子今日都想一展身手,除了给自己树立威名之外,还想在当朝天子面前留个好印象。虎父无犬子,这些野心勃勃的年轻人谁会甘于平庸?
嬴城到猎场没多久就被叫走了,营帐里,嬴从煜和湛箫正在悠闲的品着茶,嬴岚笑意满满的站在两人身边。
“君父,爹,太子哥哥。”一一行过礼之后,嬴城才问道,“围猎不是快开始了么?”
“这次还是老规矩。”嬴从煜说道,“你该知道的,为期三天,谁猎到的东西多谁就是胜者。”
严格说起来,这是嬴城第一次参加春猎,具体需注意的事项早就了解的七七八八了,但还是没什么底,只求三天赶紧过去就好。想到这里,点头说道,“儿臣明白。”
嬴从煜和湛箫对视了一眼,唇角带笑,“城儿你可知此次的胜者将得到什么奖赏?”
无非黄金珠宝。这么思索着,便直接说了出来。
嬴从煜摇摇头,示意嬴岚把东西拿过来。不消片刻,一个通体碧绿的玉盒呈现在了自己眼前。玉盒上雕刻着龙凤呈祥的图样,通透晶莹,光线之下,细腻的玉纹均匀平滑。
“这个……”嬴城抬头看向嬴岚。
“不是这个。”嬴岚说着,将玉盒慢慢打开。
嬴城微愣,继而在心里发出赞叹——好一个极品红田手镯!镯约拇指宽度,其质洁净凝润、颜色红中带赭,肌理细密,表面清泽无半点多余的纹案,实在美丽至极。所谓“黄金易得,田黄难求。”何况是这田黄中堪称上品的红田石,价值连城自不用说。而且……嬴城蹙眉,这个手镯莫名给他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是否在哪里见过?
“这不比随处可见的普通玉石,”嬴从煜踱步走到嬴城和嬴岚身边,“若是中意,一会可要好好表现了。”
嬴城回神,躬身答应了一句。
蓟常曦向来不喜欢人多口杂的地方,远处三五个人站在一起聊着即将开始的围猎,各个脸上都是兴奋的神色。
他寻了个较为僻静的地方,等着嬴城过来。顺势也观察了一下猎场的地势和周围环境。
一道轻柔嗓音无征兆的自身后响了起来,来人带着几分笑意,“我当谁如此清高风雅,原来是睿王新纳的侧君。”
循声望去,对面那人狭长双眸微微上挑,若隐若现的风情倒是勾人,“常曦,好久不见,可还记得我?”
记得……怎么会忘得掉?蓟常曦眸光微沉,眼前这个人曾和自己大哥一起长大,甚至定下婚约,然而大喜将近,却临时反悔。那件事不知给大哥造成了多大的痛苦,现在他竟还能若无其事的问出这种话,简直无耻。
“我原本觉得蓟家总有一天要完蛋,”那人走到蓟常曦面前,神色不改,“没想到你挺有本事,能爬上睿王的床——早知道我该和你大哥成亲的对吧?”
“顾咏杉,从前我是敬你和我大哥二十多年的情谊,如今情谊尽断,你别太过分。”
“我只是想和你叙叙旧,何来过分一说?”顾咏杉在他耳边柔声道,“真让我伤心啊——明明以前你最喜欢跟在我身后了,对么曦儿?”
眉头紧皱,蓟常曦后退一步,冷冷的看着他,血气却直往上涌。
两人正在僵持间,又有一青衣男子走了过来,张口便是,“咏杉,怎么到这里来了,让我好找。”
“没什么,遇到故人而已。”顾咏杉背对来人,当着蓟常曦的面,换上了一副柔顺乖巧的表情,这才转身说道,“家主。”
来人正是顾咏杉的现任夫婿——礼部尚书家的公子刘康辛。
刘康辛嗯了一声,看向蓟常曦,询问,“这位是——?”
“这位便是睿王爷的侧君,蓟老将军的三公子。”顾咏杉拉着蓟常曦的胳膊说道。
“喔——”刘康辛打量了蓟常曦片刻,不以为然道,“蓟公子必定是才识过人,否则怎能让名满大梁的睿王青眼相待。”这话说得颇不客气,直截了当的表示着既然你长相如此一般,睿王还能看上你,绝对是有别的原因。
和顾咏杉真是半斤八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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