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们,看俺这么辛苦的份上,喜欢此文的就忍忍o(n_n)o哈!
此外,多评论多打分。你们的支持是这文更新的动力啊。
30、幕久2 ...
“汤婆婆,您快来呀!”
隐约看到汤婆婆半地穴式的圆屋顶时,我就开启了声控盒子最大的音量,焦急的呼喊从冰冷的金属盒子中发出来,说不出地怪异。
“来了,来了!孩子,你总算回来了。我还以为你.......”
汤婆婆迈着轻快的步子,洪亮的声音响起的同时,她的头从地下探了出来。
“呀?!这是怎么搞的,你们怎么浑身都是血?”
“您先别问那么多,快救他.....”
感觉是种奇怪的东西。
就好比汤婆婆明明是一个七八十岁的耄耋老人,虽然比一般老人健硕,但总归是风烛残年,朝不保夕。可是她总能给人一种感觉——一种安心的感觉——仿佛,无论多大的事情,只要交给她,就没有问题了。
此刻,我悬了一路子的心总算回归原位。放松下来的身体一阵脱力,晕头转向间,骆驼兽也来添乱。同样像血洗了一般的骆驼兽发出一声悲鸣,庞大的身躯突然痉挛,摇晃了两下,轰然倒塌。
于是,在扬起的沙尘中,我抱着怀里的血人,摔晕在地上......
****
我盘膝坐在温暖的毯子上。低头打量着眼前依旧昏迷不醒的人。
皮肤是淡棕色的,虽然闭着眼睛,但掩不住深邃的五官。其实,他只是发色和孟菲斯像而已,好笑的是,我那天竟然把他们看成一个人,还为此差点送了命。
汤婆婆听了我的描述后,说那是一种可怕的新式武器,能死里逃生真是我命大。她那天看到我浑身浴血的样子,还以为要为我办丧事了呢!偏偏当事人像个没事人似的,还口口声声让她救别人。
我能跟她说是因为他有一头和我所爱的人一模一样的头发么?就凭这个,我就不能让他死!
我昏迷了七天,加上守着他的这八天。十五天了,身上的血痂已经褪得差不多了。你怎么还不醒?
为他担心么?不会。既然汤婆婆说他已经没有了性命之忧,那我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呢!
那我又再盼望着什么呢?
是因为孟菲斯么?
和孟菲斯同样的长发,和孟菲斯一样的体质。皮肤都被炸弹球撕裂了,偏偏一滴血都流不到地上去。汩汩血流凝在皲裂的肌肤上,终于结成一层厚厚的血痂。为什么血液都不会离开皮肤呢?
在某些方面,两人好像。
我有预感,他和孟菲斯有着难以割断的联系!
已经清洗干净的长发柔顺地撒在地上,闪着幽幽的圣光,像是那些无法言语的幽幽心事。我情不自禁地伸手去碰。
但看到自己那个粗壮了两三圈,布满蓝得发黑的鳞片的爪子时,又蓦然顿住。好骇人的胳膊,会弄脏这么漂亮的头发的。
悠悠在我旁边跳来跳去,不明白我为什么突然停了下来。
悠悠是我给那个暖身机器球起得名字。无论是它可爱的卡通版模样,还是老爱跳来跳去的表现,都和这个名字很匹配。
虽然我一直推辞这份礼物,但它好像很喜欢和我在一起,这几天一直黏在我身边。
说起来,这些日子,可累坏了汤婆婆。
喜欢你过来,我饿了请大家收藏:(m.book88.cc),大书包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