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翰文听闻此言,无可奈何,只好是和小鹿就此分了手。
小鹿拦了一辆洋车坐上去,匆匆的往程宅赶。离着胡同口还有老远,他就谨慎的下了车,凭着两条腿继续往回跑。刚一拐进胡同,他就看出程宅门口的阵势不同往日,不但门口两侧全排了整整齐齐的汽车队伍,而且墙外每隔几步便站了全副武装的士兵,看那意思,竟像是要把程宅团团围住一般。
平时程宅是个华丽冷清的所在,小鹿出出入入,只觉荒凉寂寞。今天程廷礼一回来,那种冷清之气登时一扫而空。戎装打扮的军官们吆三喝四出来进去,忙得走马灯一般。而小鹿进宅之后没走几步,前方就有个花枝招展的女人向他招了手,说话直通通的不客气,正是春兰:“你跑哪儿去了?怎么才回来?直接往老爷院儿里去吧,大少爷已经过去了!”
小鹿舔了舔嘴唇,没说什么,掉头就奔着程廷礼那一国去了。
☆、第二十四章
程廷礼究竟是什么时候回来的,小鹿不知道;反正小鹿进了他那屋子里时,只见这位干爹还是一如既往的爱睡觉,此刻不早不晚的,他已经换上了睡衣。丝绸睡衣是西式的,质地闪亮沉重,袖口领口全用暗红的丝线绣了花样子。小鹿素来看不惯男人穿绣花衣服,然而程廷礼尽管已经年过四十,但是毫无发福老态,依然长身玉立,穿成这个样子,看着居然也挺调和。趿拉着拖鞋背着手,他站在屋子中央,对着小鹿抬眼一笑:“小混蛋,知道干爹今天回来,你还出去野跑。”
大少爷站在一旁,此刻也开了腔:“你上哪儿去了?”
小鹿对着程廷礼笑了,又看了大少爷一眼,然后小声答道:“我没上哪儿,就是出去溜达溜达。要是知道干爹今天回来得早,我就不出去了。”
程廷礼登时笑出了声音,又对着小鹿一招手。及至小鹿走到他面前时,他一弯腰,在一把大沙发椅上坐了下来。上下又将小鹿打量了一番,他低声笑道:“看你这一头汗,从外面一路跑回来的?”
小鹿实话实说:“本来是慢慢走的,后来看见胡同口里有兵了,这才开始跑的。”
程廷礼点了点头:“好,好,去把衣服脱了,拿毛巾擦擦汗。”
小鹿穿着子呢短上衣,这时就依言解了纽扣,脱了它要往衣帽架上放。一名小勤务兵赶了上来,双手接了衣服要为他代劳。小鹿没提防,冷不丁的见身边伸过来了一双手,竟是吓了一跳,上衣登时就脱手落了下去。小勤务兵倒是眼疾手快的,一把将那上衣托了住,同时只听“啪嗒”一声,一只信封从上衣口袋中落到了地上。
程廷礼见了,本是没往心里去;大少爷却是看得清楚,登时大踏步的走了过来,弯腰伸手要去捡;小鹿慌得一颗心在腔子里一颤,下意识的先人一步俯下身,将信封一把抄了起来。
大少爷捡了个空,于是直起腰对着他一伸手:“什么东西?给我!”
小鹿死死的攥住了信封:“是信,同学给我的信。”
大少爷瞪了眼睛:“同学?你连学都不上了,哪儿来的同学?”
小鹿看了大少爷这个狰狞面孔,不由得回头看了程廷礼一眼,想让干爹拦一拦大少爷,然而程廷礼微笑不语,是个旁观的架势。
“是原来的同学。”小鹿嗫嚅着说话:“新同学没有,旧同学也不许有了?”
大少爷依然保持着伸手的姿势:“就算是有信,那信也应该是寄到咱家里来,你把它随身带着,是什么意思?还是你刚和你那旧同学见了面?既然见了面,还写信干什么?”
说完这话,他骤然出手,硬从小鹿手中拽出了信封。那信封也没有封口,扒开来向内一看,便可见其中内容。大少爷此刻若是看到了信件,也就罢了;可是望着信封里的那几张钞票,他吃了惊。抽出钞票一数,不过是几十块钱,但对于小鹿这么个孩子来讲,已经堪称是巨款,尤其小鹿又是个从来不碰钱的人。
当着程廷礼的面,大少爷没有咆哮,而是心平气和的开了口:“说吧,哪儿来的钱?”
小鹿看了看大少爷,又看了看程廷礼,大少爷是平静的,程廷礼是微笑的,这两人的反应都让他心惊肉跳。不由自主的后退了一步,他走投无路,知道自己只能是实话实说了。
从嗓子眼里挤出声音,他垂头答道:“我自己赚的。”
大少爷笑了一声,笑得很冷,仿佛鼻子里呼出来的都是凉气:“怎么赚的?”
小鹿不敢再看人,将自己这份职业的来历全盘说出,一五一十,讲了个清清楚楚。大少爷一直没插言,及至小鹿说完最后一句,程廷礼笑了:“小瑞,咱家的孩子,竟然为了三十块钱给人家卖力气,你这大哥啊,我看做得是很不够格。”
大少爷横了小鹿一眼,依然是没有大发雷霆,只说:“丢人现眼。”
小鹿没觉着自己哪里丢人现眼了,要说丢人,大概也只是因为赚得少。三十块钱,都不够大哥在北京饭店的跳舞厅里消遣一次。
程廷礼这时向外喊了一名副官进来,含混的吩咐了一句。及至副官领命走了,程廷礼把小鹿拉到了身前,和颜悦色的问道:“小鹿,你是不是想要什么,小瑞不给你买?”
小鹿摇了摇头,同时就感觉干爹的手指在捻自己的手掌,那手指温热柔软,真不像是个军人的手。
“我是想去念书。”程廷礼的手让小鹿委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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