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郁听得新奇,仔细想想,常征爷爷那辈对纳妾这种事好像是没什么限制,然而这事发生在自己最亲近的人家里,让他莫名有种触碰到老黄历的神秘感。
“现在那些人都去哪了?”
常征一耸肩:“他们分了遗产都搬出去了,有一户跟我爸关系比较亲近的大伯,全家迁去了加拿大,还有来往。其他人家我就不清楚了。”
“你爷爷以前在大陆做什么?”陶郁好奇地问。
“军人,据说我曾祖父在北洋时期做过一省总督,有自己的军队。后来传到我爷爷手里,再后来被国府收编为一个军。”
陶郁一口咖啡差点喷出来:“大哥,那不叫军人,叫军阀!”
这当年要不走,铁定得被无产阶级专政啊!
常征对中国近代史没概念,问:“有什么不同?”
“军阀不是普通军人。”陶郁想了想说,“那个时代很乱,到处都是割据势力,简单来说,你祖爷爷就是一方的土皇帝。幸亏你爷爷后来撤了,留到解放后你家就是土改对象。”
常征半知半解地点点头说:“我爷爷也抗日,后来去了重庆。再后来日本投降开始内战,他和国府政见不同,最后交出军队带着家人离开了。”
陶郁听完有些无语,觉得常家的家史好像有点脱离广大人民群众,半晌他叹口气说:“我一无产阶级大好青年,怎么落你这资本家遗少手里了!”
常征还没来得及回话,身后突然冒出一双手卡住他的脖子。
“give ive me your life!”
陶郁大吃一惊,正要转身扑向后面的人,就见常征扯着对方手臂把人拽到面前。“抢劫者”脚下不稳,当即摔了个马趴。
“oh!” 地上的人一翻身坐起来,冲着常征喊了一声——
“哥!”
第二十四章
常征把弟弟从身后扯开时,陶郁敏感地闻到一丝怪味,很淡。他差点要脱口而出,却在听到那声“哥”时,把冲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
常征也觉察到了,俯身凑近闻了闻,瞬间变了脸色。
“你抽大麻了?!”
“还能闻出来?”常弟弟低头嗅了嗅,“我出门前换衣服了,哥你那鼻子赶上警犬了。”
常征揪住他的衣领将人提起来,怒道:“你脑子里在想什么?!你是不是想气死爸妈啊!”
“easy, easy.”常弟弟朝周围看过来的人笑嘻嘻道,“never y bro.”
要不是中央公园里人多,常征真想痛揍这小子一顿,他一言不发地拽着对方衣襟打算回家收拾。
常弟弟被拖着往前走,依旧嬉皮笑脸地转头冲陶郁打招呼:“嗨,我是常徊,你就是我哥的男朋友?你叫什么?”
常征回手一推他弟的脑袋:“你再没大没一句试试!”
常徊不以为意,蹬鼻子上脸地搭上他哥的肩膀,从背后看两人倒真是一对好哥俩。陶郁走在他们后面,纳闷儿这没脸没皮的货,究竟是怎么在严肃的常父眼皮底下活到这么大的。
回到常家,陶郁不打算观摩常征怎么教育熊孩子,他按照记忆中的路线去找常征的房间——这个家很大却让他觉得压抑,只有那间屋子能令他稍感放松。
可惜他半路走岔了,没找到常征的房间,却在走廊尽头看到一扇被刷成粉色的房门,门上挂了一个小美人鱼形状的木牌,用花体字写着“chloe”。
是常征姐姐的房间。
关于这个名字,陶郁听到的大都是那个因她而立的基金,而对于拥有这个名字的女孩,他仅仅知道她是个威廉姆斯症患者,五岁时死于心脏病和肾衰竭。
好奇心让陶郁想推门看看,又觉得不合适,就在他要离开时,门却开了——常父从屋里走出来,看到他停住脚步。
“……叔叔。”陶郁赶紧打招呼,解释道,“我走错路了,本来想找……”
“常征的房间从那里左转。”常父抬手指了指不远处的走廊。
陶郁道了谢,见对方要关上门,他鬼使神差地说:“常征给我讲过他姐姐,这是她的屋子吗?”
常父看了看他,把原本要带上的房门推开一些,说:“是的,chloe以前住在这里,后来她妈妈把这改成了纪念室……要进来看看吗?”
陶郁点点头,跟在常父身后走进去。和这家里其它房间相比,这间屋子有些小,但对于一个小女孩来说足够了。房间的墙壁是粉红色,白纱窗帘,墙面上装饰着迪斯尼公主的贴画——有些已经褪去鲜艳的颜色,有些还很新,应该是chloe过世后家人贴上去的。
房间里有一整面墙贴满了相片,记录着一个女孩从出生到离开的轨迹。照片上chloe的样貌与陶郁在教会见到的那些小孩类似,有着典型的威廉姆斯症特征。
“她的头发是金色的?”陶郁惊讶地问。
常父解释说:“常征他们的外祖父是波兰移民,他们妈妈小时候也是金色头发,成年后渐渐变成棕色。”
墙上的照片背景各异,家里、医院里、公路上、超市、博物馆、沙滩……而照片上的主角永远带着笑意,穿着各式各样的公主裙,梳着整齐漂亮的小辫子。
“我们一开始就知道她可能活不到成年,所以想在她去的每一个地方都留下回忆。”常父看着照片上的女儿说,“她总是很快乐,理论上这和她神经系统发育不全有关,但我们宁愿相信那就是她本来的性格。”
看着满墙的照片,陶郁不敢想象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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