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天起来,李奉天长了个心眼,没敢直接出去,先听了听隔壁的动静,结果悲哀地发现,时戬竟然没走,还在!
李奉天是被饿醒的,看了看床头的电子闹钟,已经八点半了,他实在等不下去了,肚子发出的抽水声都快赶上打雷了,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横竖都是个死,胖子咬咬牙,怎么死都比饿死好,他豁出去了,早死早超生。
想是这么想,但实际操作起来就又不敢如此的豪云壮志,李奉天蹑手蹑脚的溜下楼,抓住跟他相处时间最长的佣人,轻声问:“王妈他醒了吗?”
王妈来宅邸有五六年了,大概情况他是知道的,安慰地递给奉天一个火腿煎蛋三明治,和一杯牛奶,“时先生还没下楼,饿了吧?来吃点。”
李奉天长吁一口气,吊着的心终于放下来,间隔时戬上一次回宅子的时间是一年多接近两年,好日子过久了,自然是不愿意回到担惊受怕的时候,胖子迅速咬了一大口手里的食物。
他吃的这块比普通三明治要大,料还足,可哪怕是这样,他一口下去,干掉半拉,越吃越不够吃,仗着时戬还没起,胖子对老人撒娇,“王妈妈,你看我最近都饿瘦了,你怎么还给吃这些啊,昨晚我饿得都睡不着觉,胃疼。”举证一般,胖子比了比他那三尺水桶般地粗腰,“你看你看,裤腰都松了,我以前穿这条裤子都不用系皮带的。”
王妈是见过李奉天最初的摸样的,干瘦,不精致,一天到晚傻乐,坏心眼比谁都多,如果不是因为后来患抑郁症食药导致地催胖,还是很清爽的。
拍开李奉天偷偷摸摸抓食物的爪子,王妈挥手赶他走,“你啊,就知道让你王妈妈心疼,上次量血压又超标了吧?还有的减呢,我看啊,你还得少吃。”
这下胖子可不干了,现在已经够惨了,跟小绵羊似的,顿顿吃草,油盐不进,生活水平直线降低,都快赶上三年自然灾害那会儿了,看这意思还得再往下降低一个标准,那不如直接饿死算了。
“王妈妈,再给我一个,就一个,现在才八点多,中午吃饭还早着呢,你忍心看我咕咕直叫啊。”
对于李奉天保证,有今天没明天,这回要了下回接着要的做法,王妈了如指掌,她不是不想给,平日里李奉天缠她一会儿,她就会架不住缠磨硬泡再给她一块,早上嘛,吃的就要像个皇帝,但是今天不行。
拿眼瞟了眼二楼,王妈压低声音,坚决起来:“你就安分点吧,我的大少爷,时先生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下来了,要被他知道你又偷吃,不还又得把你关进地下室饿几天。”
胖子嘟囔着,要知道昨晚就知道了,他被人捉贼拿藏,撞在当场,可是王妈一提到时戬还有阴森的地下室,他就真的没胆了,乖乖闭上嘴,双眼望穿地盯着摆在台面上的牛油包,密封地黑暗,恐怖作为他的三餐和陪伴,见识过一次就够了。
咂咂嘴,李奉天庆幸时戬还没起,不甘不愿地回到房间。
在时戬离开宅子之前,他是不愿再出来。
爱一个的时候,会害怕得不到,得到了,又害怕失去他。
这种惴惴不安的情绪会让人沉沦,微妙的甜蜜,可当你意识到它正在无限大的扩散,为时已晚,无妄之灾衍生而伴。
李奉天就是这么个例子。
好像只过了短短的一天,所有的幸福都变成了不断求证,也证明不了的虚妄。
在他心里最美好的,那条一起老的路上,他们再也不能坐在一起,不能一起看风景,不能一起吃东西,不能一起聊生活,不能一起分享快乐,这么多的不能加一在块,随便什么都没办法再继续。
李奉天趴在床上,饿的有些恍惚,满脑子的猪蹄鸡角,眼睛不断徘徊在电视和闹钟之间,十分钟电视剧十五分钟电视广告,百无聊赖,时间过的太慢,李奉天听见自己的脂肪在燃烧,狂呼救命,舍不得从他的身体中流逝。
人无聊的时候,就会鼓捣一些没有任何意义的事情或者想法,就像现在,李奉天抛开遥控器,扭过头,看着镶在衣柜里的落地大镜子,现在的自己是什么样子呢?
镜子诚实地倒映出李奉天现在的样子,肥胖,臃肿,邋遢,趴在床上就像座肉山,特别是脸上的横肉,已经把李奉天原来姣好的五官挤压的不成样子,完全脱了形。
不死心,李奉天挣扎着爬起来,走到镜子前面,想找出仅存的闪光点,结果看来看去,脖子又粗又短,身上的肉一层盖着一层,叠起来足足三指厚,背上的肉也算厚实,肚子不用鼓起,涨的就像个膨胀到极限即将破裂地球,得出结论——眼前的人就是个五花三层的废物。
这种说法太伤人,李奉天自己都觉得有些残忍,打了个激灵,赶忙把柜门关的严丝合缝,跳回床上,自欺欺人地告诉自己,刚刚看见的全是错觉,谎言说一百遍就会变成真理,渐渐,胖子心安理得起来,拿过旁边的杯子,喝水充饥。
饭点没到,奉天就再也支持不住了,饥饿催促他前行,顾不得时戬,也许他早就走了也说不定,不然以他昨天半夜的所见所闻,早就找自己算账来了,时戬是个彻头彻尾地军阀主义。
打到楼下的内线电话没有接,怀着侥幸心理,奉天套上棉绒拖鞋,准备下楼。
时戬真的不在,奉天长了个心眼,走到楼梯口拐弯的时候特地先伸头望了眼。
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奉天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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