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下坐着的人情绪有些激动,开始坐立不安。
而祁尉还在继续。
第三,主张两部作品的线索相似也是误读。原审法院认为两部作品都是围绕一个男人穿越到陌生的国度,孤独地活着,最后找到了自己生存的理由的线索而展开的故事情节。祁尉说,这一概括过于笼统。一个男人穿越到陌生的国度,这只是两篇文章的起因,而这个起因并不具有独创性,因为现在的穿越到处都是。孤独地活着,只是对两书的主角在陌生的世界的心理描写,不能成为线索。最后找到生存的理由也太过概括,在《让我遇见你》中,主角找到生存的理由是因为一名女子。而《花信》中,虽然作者没有明说,但认真分析过的人都知道,主角活下去的理由不是因为谁,尼莫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活下去,或许是因为太多牵绊,或许是因为怕死。也或许什么也不是,只是因为必须活着。这就和现实中我们一样。
说到这一点,祁尉顿了顿。人为什么活着。想想他和尼莫还真有些像。
祁尉重新对两本书进行解读,《让我遇见你》这一作品讲的是一个男人穿越到另一个国度,遇到一个金发美女,金发美女对他百般照顾,让他寂寞冰冷的心得到温暖,两个人跨越时空跨越国度,彼此心生爱意。《花信》则是把一个人放在一个陌生的世界,让我们以旁观冷静的视角看到我们自己的人生,文章主要讲述人与人生,涉及到哲学的思考范畴,比如说人为什么活着,死了以后又会去哪里,人是生而孤独的,还是说人一生下来就和这个世界是统一的整体,与之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以及这个世界的本质到底是黑暗的还是光明的,等等。从这些来看,两本书的内容完全不是一个范畴的,结构上也完全不同。
最后,祁尉提供证据反驳一审中罗列出的若干相同和相似语句。一审中认为相同或相似的情节和语句中,有21处不具有独创性,都是在其他书中常见的,或是生活中常说的语言。14处并不构成实质性的相同或相似。剩余的7处,则纯属巧合,更何况这7处影响不大,根本不构成侵权。在提出这一观点时,从祁尉的证据中就可以看出他之前的认真,他从很多书中找出一样的句子或是相似的句子来证明那21个句子不具有独创性。可以看出他为了这个案子而看的书不计其数。只有有力的证据才能让他不费吹灰之力取得胜利。大家都不敢小觑这个年轻的律师了。
而陈水请的两名律师一开始心里对祁尉还有些轻蔑,心想他一个刚毕业没多久的毛头小子能打好什么官司,还想与他们两名有经验的律师斗?简直就是痴人说梦!可是,慢慢的,他们对祁尉的连番主张反驳,越来越无法招架了。
还是太轻敌了,两名律师都有些后悔。
可是他们并不知道,即使他们不轻敌,以一百二十分的认真去对这场官司,他们也不一定会赢。因为祁尉可能会有比他们多十倍的认真。
最后,祁尉慢慢站起来,一字一字地说:“一审判决的事实认定错误,适用法律错误,应当发回重审或依法改判,以此支持上诉人的诉讼请求。请求人民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公正裁判,保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
那一刻,所有人看到的都不是一个二十出头的青年人,而是一个有着丰富经验,眼神精明犀利的资深律师。
经过允许的摄影人员迅速在这一刻的场景拍摄下来,明天,这一定是有极大亮点的新闻。当代著名作家裴峰最终胜诉,其委托律师顾飞在法庭上一鸣惊人。
是的,最终裴峰和玉印出版社胜诉了,尽管陈水的两名律师极力辩解,依然没有挽回最终局面。他们提出了主张,可是没有证据证明,最终只能承担举证责任。对于祁尉的主张,他们也没有有力的证据予以反驳。对一审的判决,高级人民法院依法改判,支持裴峰和玉印出版社的上诉请求,驳回陈水的上诉请求。而裴峰和玉印出版社的律师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不过,这点律师费用又有什么呢?陈水现在也是小有名气的人了,他的书卖得可不差,赚这么钱让他付点律师费又有什么关系。
陈水始终认为他自己是对的。让他坚持自己是对的东西,可能只是他内心中那一缕小小的固执罢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立场。尽管陈水还愤愤不平,但这一场官司从广义看来,其实并没有输家。虽然陈水没有刻意炒作(尽管网上一直质疑他炒作,可祁尉并不这样认为,他看得出来,陈水也只是一个头脑简单有点愤青的小作家罢了,虽然站在裴峰这一边,可祁尉并不反感这个年轻的作家。),可是事实是,媒体和网络已经把他炒成了一个小有名气的人了,这一点对他的发展是好的。
而同时被炒起来的,还有祁尉。这是他万万想不到的。
喜欢重生之曙光+番外请大家收藏:(m.book88.cc),大书包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