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过去,默默地抱住了千秋。我说:“千秋,对不起。”顿了顿,我又说:“这是我最后一次替他说对不起。如果他将来再找你麻烦,你不要跟他客气,该怎么还击就这么还击。”
小东西在旁边帮腔:“对,那个人渣再敢开车撞你,你就直接撞死他。要是你不幸没撞过他,我会替你收尸的!”说完,还比了一个握拳的造型,可爱到爆。
周围的人一片哄笑。刚刚的尴尬和沉闷被冲得七零八落。我的心情也不由得好了起来。
我接道:“如果你有幸撞死了他。我也不会替他收尸的。”
他们看着我,都笑了。
我花了十年时间,认清我爱的人。
我可能还需要十年时间,忘掉你这个人渣。
过程是漫长而痛苦的,可我总在努力不是吗?
我已经决心忘记你。我已经决心开始新的生活。我扶着墙,跌跌撞撞地向前走。虽然姿势狼狈,好歹是离开你了。虽然有时候犯贱忍不住回头看,看完了还要自己抽自己耳光,但是我终归是
下定了决心的。
我知道我在你面前根本毫无尊严可言。可是爱情本身就让人没有尊严。我爱你的时候,自然可以什么都不顾。现在我突然渴望尊严……那是不是说明,我也开始渐渐摆脱你了呢?
我知道我现在的名誉不够好,可是我可以补救的。
我不像你那样聪明,懂得玩儿浪漫耍手段,花言巧语张口即来。我喜欢人的方式很笨,我只会倾我所有地对你好。真心从来都是要用真心来换的。这个我知道。
千秋说的对,我这个人外冷内热,表面上对人爱答不理的,一旦认准了,恨不得掏心掏肺地对别人好。
我是个长情的人。我只跟你谈过恋爱,没有什么丰富的经验。但我终归还是知道,再冷的心肠,我笑着给人捂着,也有化开的一天。毕竟这个世界上,不是每一个人都像你这样,良心被狗叼
去了。
离开你,我还可以找一个……嗯,平凡的,普通的,但是勤俭持家会过日子的。我们不折腾,就好好相守。一辈子不长,这么过,也就过去了。
世界那么大,你不稀罕我的心,那就请把我的心还给我,总会有人知道珍惜的。
想通了这节,我站起身,倒了威士忌,与来宾们一一捧杯。
“各位,为了相亲,干杯!”
接下来的时光,就在欢笑和美酒中度过了。
小东西肖澄拉着我的手,喝得迷迷糊糊的,“大叔,我要拍你约会对象的第一号,谁都不许跟我抢!”
群众们都捧着这个小太阳,哄笑:“不跟你抢。”
有了第一号,很快就有了第二号,第三号,第四号……
头一次被人这么多人放肆地打量,我的脸都要烧起来了。不知道是酒上头还是羞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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