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悦娣盘算着自己的存款,两年多来,他手边并没有多少剩余,主要还是先前王老板的赔偿款,加在一起一共也就是两万来元钱,不过这也不算少了,她想试着从低端的服装做起,要是每套衣服均价一百元的话,他一次就可以进货200套衣服了,服装行业的利润至少可以达到百分之三十,要是那样的话,卖完着二百套衣服,就可以赚到六千元,相当于她在谷红哪里干半年,除了摊位费,管理费,营业税等,也应该不下三千元,这是很不错的一个生意,决心已下,她决定先到玲珑塔的服装市场去做一番考察。
几天来的思来想去,孙策还是觉的妹妹的行为太过莽撞,因为妹妹并没有打算长时间的服装生意,那样的话他就不会在这单生意上下太多的功夫,做服装生意不下功夫,肯定是不行的,如果一旦转行,就等于让妹妹现在的音乐学习彻底荒废了,他觉得依然有必要再次劝说悦娣放弃这种不成熟的想法,他再次和悦娣发生了争执,孙策认为,做事一定要发挥自己的长处,不能想怎样就怎样,悦娣的长处就是歌唱得不错,她应该在音乐方面有所发展,如果一定要转行,可以考虑开一个音像店,一方面悦娣懂一点音乐,有一些音乐的知识,开店不致于什么也不知道,而且也可以以此进一步促进对音乐的学习,可是悦娣并不这样看,她认为,一个人只有敢于挑战自己的未知领域,生活才有意义,要是每一个人都只做自己熟悉的事,那么社会就不可能向前发展了,无数的科学家之所以能够成功,不都是挑战自己的未知领域的结果吗,孙策认为科学家的确是挑战了未知领域,但是没有一个不是多次失败才换来了成功,而这些成功都是科学家们的追求目标,即使失败也是值得的,悦娣妹妹买服装不是自己的毕生追求,所以一旦失败就很不值得,更何况眼下的悦娣妹妹经不起失败的打击。两人无休无止的争论,直到两人都气愤的不欢而散。
由于孙策并不支持悦娣改行做服装生意,所以在找摊位和进货等问题上孙策都没有跟着悦娣,悦娣不管不顾、我行我素,她找到了一个摊位,每年的租金一万元,他必须要先交半年的押金,接下来的问题就是需要自己租房,自己做饭,她又自己去找了房子,租金每年三千元,至少也是先付半年的租金,然后是购买各种炊具,米面油烟等等,李悦娣觉得这个服装摊还没有开始,就已经很是麻烦了,她有点犹豫了,他决定还是要和哥哥商量着来办,这个问题上即使是看法不同,但是哥哥对自己的那份真情依然还在的,李悦娣知道,只要自己坚持要做的事,当孙策无法改变时,该帮忙的时候哥哥总还是会主动出手的。他给孙策打了电话,孙策课后就来找到了她。
悦娣把孙策带到自己找的摊位前,这是一个比较大的服装一条街,悦娣的摊位正前方两米的地方有一根大约一米直径的立柱,这是雨棚的承重柱,孙策一看到这根巨大的柱子,心理就有些犯嘀咕,这个摊位长约四米,因为有这根立柱,所以比相邻的摊位要便宜一千元。悦娣认为这根立柱没有多大关系,所以就打算签下来,孙策很不乐意,他告诉悦娣,做生意要讲究风水,你这摊位前的立柱,挡住了你的财路,这个摊位为什么以前没有人租用,是有原因的。李悦娣也有点看不上这个立柱,但是她认为,不应该那么迷信,酒好不怕巷子深,何况仅仅是一根立柱而已。孙策坚持自己的看法,他告诉悦娣,就算是不考虑风水的问题,这个立柱也是挡住了顾客的视线,顾客视线被挡了一部分,自然就不会发现你的摊位上的商品的全貌,对做生意来说也是有很大影响的。李悦娣不以为然,他认为这些实际上是不重要的,一切的关键还是要看人怎么做,一根立柱并不会有什么大的影响。孙策没有再坚持什么,她给李悦娣审阅了一下摊位的租赁合同,因为是格式合同,所以也没有什么大的问题,即使,有一些霸王条款,也是没有办法改变的,因为租用别人的摊位,就得遵守别人的规矩,他也只能认可这些条款。即使这样他也只是把合同拿到手里,对市场的管理说,自己要再做考虑,两天以后来签订。悦娣又带着哥哥,来看自己租的住房,这是三个女孩子合租的房间,都是做生意的,客厅、卫生间、厨房都是公用的,租金也就是这样一个价格,他也无法改变。
孙策始终对妹妹做服装生意持反对意见,他真的希望妹妹能继续自己的学业,不要这么钻到钱眼里,看到妹妹即将面对的新的行业,他依然劝悦娣要慎重,不要赌气,拍脑袋,想干啥就干啥,做事情要循序渐进,不能想着一口吃一个胖子。他还是劝悦娣,如果真的想做服装生意,应该先去别的门店中做销售员,积累经验,即使在别人店里呆一个月,或多或少的了解一下这个行当,再来做,就更稳妥。
多次劝解,终于有了效果,几天来的一些事也让悦娣有了一点犹豫。既然哥哥这么多次劝解,可能还是有些道理的,那就照哥哥说的,先到劳务市场去看看,看看能不能找到合适的工作。
几天来,谷红发现李悦娣的情绪始终不佳,似乎有些心事重重,她问悦娣原因,悦娣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她,谷红很有些不理解,毕竟大家相处在一起也已经两年多了,彼此之间都有了较为深厚的情感,李悦娣要在这个时间里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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