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思悦转身跑了出去。
盛景行下班后在医院没有找到姜思悦,打电话也没打通,原本他想问一下姜老爷子,可见后者在病房里睡得安稳,不想惊动他老人家,便又出去继续找。
问了很多医院的工作人员后,盛景行一路找去了医院食堂,绕过正门,终于在靠近食堂垃圾桶那面墙看到了姜思悦。
姜思悦正坐在石阶上,手里拿着一袋子的食物,那些从围墙的洞钻进来觅食的野狗野猫都围在他跟前,看着有几分落寞。
而姜思悦看起来已经和这些猫猫狗狗混得混熟,不像是今天才来,可能是中午过来热饭的时候就注意到这些觅食的小动物,一来二去就都熟悉起来了。
见有陌生人过来,那些猫猫狗狗立马警惕地四处跑开,独留姜思悦在原地。
盛景行大步走过去,蹲在姜思悦面前,揉了揉他的头问:“怎么跑到这里来了,让我找了好久。”
他想拿过姜思悦手里的那一袋子肉,姜思悦却固执地不让他拿走,那些跑开了的猫猫狗狗还在角落里躲着不愿意离开,似乎还惦记着姜思悦手里的肉。
盛景行只好陪他坐在阶梯上,从他的袋子里掏出一些肉,对着那些流浪猫流浪狗吹了几声口哨。
毕竟是在部队和猎犬训练过的人,姜思悦听不出盛景行吹的口哨有什么不同,但那些跑开的小动物听到后又小心翼翼地靠了过来。
盛景行把肉扔到面前不远的空地上,它们见没有危险,才走上前把肉块吃掉。
姜思悦干脆把袋子给他,然后趴在膝盖上放着的手臂上观察这些流浪的猫狗。
盛景行以为他是想起了他曾经养过的那只萨摩耶,就由他在这里多看了一会,那些猫猫狗狗吃完了也不急着离开,安安静静地在原地打坐或者趴下休息。
这些猫狗里不乏名贵的品种,或许曾经也被人类捧在手里宠爱,锦衣玉食地豢养,但可能后来因为种种原因被抛弃,在这个由人主宰的社会环境里夹缝生存。
就像他一样,姜老爷子把他放在手心里娇惯了那么多年,突然有朝一日决定放手,不择手段地逼他离开。
这对不能选择的他们来说都是不公平的,既然当初没有准备养一辈子,那为什么还要费尽心思地带回去养?
比起知道残酷的真相,更让人难过的是恩断义绝吧。
盛景行见他出神地看着那些小动物,以为他是想养宠物了,于是跟他说:“不如我们在家里养条狗吧,金毛或者拉布拉多都可以,平时没空的时候可以放到外公家,也让外公外婆有个消遣。”
姜思悦只是望着那群野猫野狗,然后随手指着那只看起来才几个月大的土狗,跟盛景行说:“还不如把它抱回去养。”
盛景行看着那只脏得一身长毛都结在一起的小土狗,下意识皱起了眉头。
他这个样子被姜思悦看在眼里,姜思悦笑了一下,站起身说道:“逗你的,我不想养狗,天黑了,我跟爹地说一声,然后我们回去吧。”
姜晔纬知道他和姜正丰说话的时候姜思悦就在外面,他在病房的门上那个玻璃窗口看到了姜思悦一晃而过的影子。
那天傍晚姜思悦来和他告别,他以为会是最后一次见到这个他一手养大的孩子,见姜思悦的神情与往常并没有什么区别,于是他也装出很平常的样子,笑着和他说再见。
结果第二天早上姜思悦又踩着同样的时间而来,还特意穿了身充满活力的俏皮衣服,引得查房的护士直往他身上看,走的时候还跟姜老爷子说:“老爷子,您的儿子看着真俊,一定跟您年轻时很像。”
姜思悦往病床上一坐,得意洋洋地晃着腿说:“那是当然的,我爹地年轻时可是风靡半岛的才俊。”
他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样子逗得上了点年纪的护士忍俊不禁,又跟姜老爷子夸了他几句。
姜老爷子看着姜思悦这副已经很久没见过的讨人欢喜的模样,不由得怔了。
姜思悦没能安安静静地坐一会,等护士检查完,就跟在她后面出去了,然后一条走廊都是他叽叽喳喳说话的声音。
姜老爷子心里突然有点触动,花了十几年心力养大的小儿子,只要他愿意,就能让周围的人都开心起来。
这样一个讨人喜欢的小儿子,说实话,姜老爷子也舍不得离开他。
但是……
没过一会,外边又响起了轮子滚动的声音,姜思悦推开门,把从护士站借来的轮椅推了进来。
姜思悦把轮椅推到床前,兴致勃勃地跟姜老爷子说:“爹地,我来的时候看到黄角兰开了,我们一起下去散步吧。”
记忆里悦迩似乎也说过这句话,十五六岁还咋咋呼呼对什么都抱有乐趣的男孩子,见了新奇的东西总要高兴上很久。
他给悦迩买的房子在曾经洋人居住的街道,南方种不了梧桐,便在道路两旁种满了黄角兰,春夏的时候树上开满了香味浓郁的花,风一吹就能掉一地。
那会悦迩刚接了一部旧时代的电影,他在里面饰演一个无忧无虑充满了诗情画意的富家小少爷,为了入戏,他常常模仿剧本里的角色,对什么都要感悟一番。
悦迩会带着几朵被风吹落在地的黄角兰回家,献宝似的举到他面前,说是给他当书签用。
在自己还没来得及跟他更加靠近时,他又带着一身兰花香跑出去了。
姜思悦推着姜老爷子走在医院后花园的道路上,遇到同样出来散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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