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嘴角慢慢地漾开,犹如月色下一弯银水。
暮暮,我离你好像越来越近了。
盛迟暮切肉熟练,切出里的肉片大小均匀,齐整精致,用小葱花绊了酱料细细一撒,她不自觉地噙出了朵微笑,这是第一次在他面前“卖弄”,她整盘托举过来,正好放到齐眉的位置。
举案齐眉。
任胥忍着想笑的冲动,一手接过圆盘,一手勾住她的小腰,“暮暮想与我过相敬如宾的日子?可我总觉得,夫妻之间只有尊敬总少了些什么。”
盛迟暮没想到他会这么说,一时不知该怎么接,心中无端有些惴惴,总觉得任胥又会说什么惊世骇俗之语。
任胥用小木签叉起一小块刺猬肉,手指一转,轩眉一扬,“其实我母后教训了父皇大半辈子了,他们照样很幸福。我就盼着有一天,你拿着鸡毛掸子对我说,‘任胥,你赶紧滚过来给老娘捏肩’,这样我就高兴了。”
“……”
果然是惊世骇俗。
他是堂堂皇子,又是储君殿下,怎么会有……这等想法?
可是任胥的模样,又全不似在开玩笑,他将刺猬肉送到她的唇边,比划了一个张嘴的口型,“啊,暮暮,尝尝。”
盛迟暮微微低头,一口酥香软糯的肉咬在了嘴里,味道居然出奇得不错,他大哥二哥虽然行军打仗,常年住在军营里,可因为不讲究,做出来的烤肉比任胥差远了,没想到他还有这门手艺,刮目相看的同时,又不禁对这个神秘的夫君有些好奇,他还有多少,是她不知道的呢。
任胥期盼地眨眼,“好吃么?”
“嗯。”
“啊,我还会烤兔子,烤野狐狸呢,”某人得意忘形起来,“想当年我在交子城一个人抓了十几只……”
意识到泄露了天机,任胥赶紧住嘴,盛迟暮疑惑,“殿下去过交子城?”
那是西陲重地,因羯族人侵扰频繁,常年兵连祸结,连她都不曾去过的。
“可能最近做梦太多,说胡话呢。”任胥哈哈一笑,又叉起一小块肉要喂她,盛迟暮从五岁起便没让人喂过饭了,也不大习惯事事要人服侍,可是她竟觉得靠在他怀里说些话很惬意。
盛迟暮轻轻咬进朱唇中,细嚼慢咽着,末了,眼睛微微眨着,凝视着远处不断涌起银色水浪的河流,隐约漆黑的山峦,低声道:“殿下梦中的漠北和西陲,是什么样的?”
“嗯,”任胥袖下的手从衣袂之中泄露了一丝颤抖,他看了眼盛迟暮,这个角度只能看到她圆润雪白的额头,他不禁印下一个吻,“我以前觉得,西北之处,蛮荒夷野,住着一群茹毛饮血的怪物,因为人心不足,所以常年战火频繁。”
盛迟暮“哦”了一声,极轻极温柔地道:“原来以前,我在殿下心里是个茹毛饮血的女怪物。”
任胥一下闭了嘴。
是不是又说错话了?
盛迟暮能体谅他几分了,虽然不知道是怎么闹出了这么大的误会,但既然他如此想,那么抗婚也在情理之中。
她的手被大氅的狐狸绒毛捂着,还是透着一股霜雪般的入骨冰凉,任胥将她的柔荑拢住,揣在自己的胸腹处,盛迟暮百依百顺,将只柔软乖觉的小动物似的,不一会儿,手便温暖了起来,心也似乎温暖了起来。
任胥又亲亲她的耳朵,怕她冷,往篝火里填了一堆木柴。
“不过,遇见你之后,我更有了止戈的念头。”任胥微笑起来,“不知道漠北有多少个像暮暮玉洁冰清似的女郎,她们存在着,就不应该是繁衍男丁的工具,更不该是送给军营里那帮臭男人亵渎的玩物。”
盛迟暮微微一怔,哪怕是她的父兄们,也从来没说过这话,他们只关心大梁的国土,只关心战争的胜败,这些年戎马倥偬地护卫北疆,可是,他们从不曾像任胥,说出保护女眷的这些话。她虽是长在深闺之中,可军营里的那些腌臜事她也不是眼瞎心盲全当看不见。自古一将功成万骨枯,而后边,又有多少枯骨红颜,她们的命运悲戚到死都没有一个公道,换不来任何人的铭记。
她情不自禁地愣着,“殿下真是宅心仁厚。”
她眼中的溪水,好像荡漾得更欢了。
任胥说得自己都惭愧了,“但其实呢,我做得很不好。”他总是在考虑江山社稷之前,先想到的是她,就算坚壁清野与敌人对峙之时,只要听到她不利的消息,他还是不管不顾地冲过去,便从没想过她是谁的妻子,谁的女人,而自己又有什么资格。
盛迟暮道:“我信你。”
“真的?”
任胥的眼睛里有火焰的亮光,让他惊喜的笑容看起来如此英俊迷人,桃花眼潋滟着一池水碧,犹如朗月扑了一怀。
盛迟暮轻轻点头,心跳得又快了,“殿下,要学的很多,我会……陪着你的。”
她原本温雅倾世,此时却如初开的花胎多了分羞赧和娇艳,任胥欢喜得说不出话来,只知道抱着她又亲又笑,这爽朗的笑声,一下吸引了大部分人的目光。
都道这太子殿下为了抗婚差点儿自杀,哪里晓得,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儿啊。
瞧他们大梁的储君殿下,跟得了骨头的……犬似的,撒欢儿呢。
盛迟暮羞得直躲,用手推他的胸口,“殿下,这么多人看着。”
任胥管不了许多,将又软又香的太子妃横抱起来,“柴快不够了,咱们回去歇息。”
“嗯。”她耳力好,听到好几个人压得极低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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