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众人有些焦急,但听了老仆的吩咐,还是一个个的排好了队伍。
“来,这个是你的。”一个新招收的下人,穿着一身灰袍子,用竹抄子兜起来一根玉麦。排在第一位的那佃农,当即小跑着上前,伸手抓住了玉麦。
“啊,烫烫……”那人抓着玉麦在手,初始还不觉得如何,可没过几个呼吸,就觉得手掌里的玉麦烫的你根本就抓不住。他下意识的就要松开手,但又很舍不得,只得在两只手之间,交替的抛动着,以减轻痛感。
这个行为,只惹得众人哈哈大笑,这也给了旁人一个提醒,一会儿可不能拿手直接拿,得用衣服兜着一点。
因为排好了队伍,所以这玉麦派发起来也是极快的,日头刚刚下去一点,基本上每个人都已经分到了一根。有多余的,就被众多的下人给分着吃了。
许多人看着长得如此精致的玉麦,有些不敢下口,乖乖,这东西应该是达官贵人餐桌上的美食啊,他们这等糙人,何曾吃过这等东西。
一个人咽了一下口水,然后一口就咬了下去。嗯,甜、香、软糯,总而言之,味道特别好。这除了有玉麦确实很好吃之外,他们自己肚中饥饿,也是一个很大的原因。他们为了吃这个,可是等了好久了。如今玉麦入口,这份满足感真是别提了。
其他人也是吃的狼吞虎咽,这东西味道特别香甜,比他们以往吃过的任何东西都好吃。有些人吃的飞快,等到吃完之后,才一拍脑袋,竟然忘了给自家娃儿留半根。自己都这么大的人了,怎么还如此的贪嘴。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这东西味道真不错,也饱人,吃了一根下肚子,就觉得不怎么饿了。
看着这些泥腿子啃着玉麦的样子,为首的那老仆心中只觉得滴血,少爷把玉麦送与这些人吃也就算了,怎么还答应把种子也要送给他们呢?
玉麦这种东西,本就应该少量种植,然后专门供给给那些大户人家,甚至皇宫里头享用,而不是给这些泥腿子吃。这些泥腿子,吃些糙米高粱就能养活,何必给他们吃些好的。
有时间,得去找二老爷甚至老太爷商量一下,可不能让少爷再这么胡来了,简直就是在败家啊。
但是,不论他心里怎么打算的,方洪的命令还是得实施的。于是,那老仆又命人拎了一些袋子出来,有气无力的宣布,说是方洪少爷把这玉麦的种子,送给众人,谁若是要的,可以拿回去种植。
一听这话,大家哪里还有犹豫的,当然是选择要种子啊。他们都帮方洪种植过玉麦,对于种植的流程已经很熟悉了。玉麦这种粮食,也不怎么挑地方,就算是找一处荒地种下去,也能存活。
良田个人的家里没有,但是荒地那还不多的是,就算家门口也能种啊。一个个立刻就欢欣鼓舞的上前,领了种子之后,还纷纷的对那老仆说了几声感谢。这个场面,只让老仆的心里更觉得堵得慌。
败家啊,真是败家!
不论这老仆在心中如何的嘀咕,反正方洪是一点儿都不知道的。因为早在三天之前,他便神魂出游,前往江西的方向而去了。
根据《天命书》的记载,明年的时候,宁王就会在江西起兵。按照原本事情发展的,天命司会在这个时候,跳出来帮助宁王,以保证《天命书》上记载的东西顺利发生。
但是,方洪前几天才刚刚回了天命司的驻地,鬼知道那帮人会不会继续去干这件事了。为了保险起见,方洪还是决定自己亲自出马,一定要保证宁王出来起兵造反。
当然,他只保证造反,至于能不能成功,那就另算了。
“咕嘟嘟。”在南昌附近的一条大河之上,一只巨大的石棺,在水底急速的前行着,幸好此地水很深,大家看不到水底的场景,不然肯定得吓一跳。
“在进城之前,还是得找一具肉身啊。”方洪如今为了保险,不被兴王发现端倪,一直都小心的隐藏自己的真身,这一次当然也不例外。
“许兄,这一次乡试,你可有把握?”一艘数丈长的小船,沿着河道,一路顺流而下,几个书生,站立在船头,有一搭没一搭的说这话。
“乡试艰难,参加之人尽皆是各府县的厉害人物,哪里敢言说把握。”回答之人,是一个身体瘦弱的青年,面上有些苦色,叹息着说道。
“许兄学业向来是最好的,连许兄都没有把握,我等更加汗颜了。”其余几个书生也觉得心头沉重,乡试一关,不知道拦住了多少人的道路。天下之间,秀才很多,都不值钱了,唯有过了乡试,考上举人,地位才能有一个质的提高。
这天下,向来都有金举人,银进士的说法,因为按照录取的比例来说,考上进士的人还要更多一点,由此可见乡试的残酷。
“若是我等生于北地就好了,北榜的难度,可比我们这要小很多啊。”那姓许的青年看着远处隐约能看到的南昌城,口中的语气略微有些发酸。
“是极是极,若是我等生于北地,那就轻松了,想要考上举人不难。似许兄这等才学的,就是考一个解元也简单。”一听到这话,众人的心中,不由的涌起了一丝不痛快。
大明朝的考试,是分为南北榜的,南方考生和北方考生的题目并不相同,南方的要难一点,而北方的则相对比较简单,许多在南方觉得没有把握的人,都会拼了命的想要弄一个北方的户籍,好到北方去考试。反正,不管你水平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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