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暮光,”
在黑夜的掩映下,在热闹的场所里,在人满为患的地方,何数握住他的手。
“你听我说成为安博士那样的人真好,那你有没有听到另一句――全世界的人,算上那些已经身处天堂的数学巨子们,没有一个人,能比你好。”
“你――才是我心中,最好的人。”
听说此去经年可回
第二十七章
演唱会快要接近尾声的时候,容卿停了下来,坐在舞台的边缘,极长的裙摆随风飘荡着,声音还带着些微微的喘息,“就剩一首歌了。我十六岁的时候出道,当年确实也是胆大,什么事情都敢做。如今马上二十五岁了,做什么事情却不如以前了。这么些年,倒是真算得上是此去经年了。”
底下的歌迷们一阵欢呼,容卿听到有人喊歌的名字,完了完眉眼,声音轻灵动人,随着风拂过,清淡中却又有些凌然。“对,最后一首歌,就唱《此去经年》。”
前奏响起,熟悉的音乐倾泻而出,容卿还是那么坐着,轻轻的晃着双腿,闭着眼睛唱歌。“就此离去了一年又一年,纵然是好风景,好天气,满腹情意,终是后会无期……”
何暮光听着这首歌,和所有歌迷一样,一起合唱。
何数没有看台上清冷动人的女人,目光一直落在身边人的侧颜上,细腻的皮肤,分明的棱角,姣好的五官。仿佛时空穿梭一般,他隐约之间又看到了七年前的何暮光,甚至说是更早,是高中的时候的何暮光。
他当时眉眼还带着青涩,不像如今这般明正的俊美。翘课,打篮球,打架,不写作业,睡觉,整日嬉笑着,似乎对什么都不曾认真过神色。但偏偏对他确实是多的厚待,当做朋友。
或许,很多心思,是在那个时候就动了的。
何暮光转过头来,在不算明晰的灯光间那双眼眸也依旧灿然明明,他唇齿开合,无声地说了几个字――“何数,我爱你。”
何数舒展着眉眼笑,也无声地回复:“我也爱你。”
演唱会结束之后,所有歌迷陆陆续续地离开,何暮光他们就此离去。平京的夜晚也算是灯火辉煌,依旧忙碌的人们行色匆匆,没有人抬眼去看那月亮。
何暮光和何数走在路上,他们离得挺近,衣料暧昧的摩擦,手臂相互碰撞,却没有一个人愿意分开一些距离。
“容卿真的太美了,整个圈子里,我就觉得没有一个女孩子比她好看。而且她不经常拍电视剧电影。”不然他就有更多的途径去了解自己的女神。
“你的《唐风定》不就是跟她合作的吗?所有人,只有你跟她演过感情戏,还不知足。”
何暮光听了这话向前一步去看何数的脸,对方明明神色平常,他却死活从中看出了一丝醋意。“怎么啦?何先生不开心?”
“没有。你想多了。”
何暮光倒着走路,以此方便能够看到他的神色变化。他心有不甘的继续道:“当然不满足啊,感情戏有什么的,亲亲抱抱举高高一下没有,还听到女女神亲口说什么在我心里有比你更重要的东西,这谁能受得了啊?”
何数没有应声,走路的步子不急不缓。何暮光停下,挡在对方前面,侧着头坏笑,眨了眨眼睛,“何数,我不可能满足的。不过比起那些,我想和你演一辈子的爱情动作片。”
何数听了这句话,眼神骤然深沉,拉住他的手腕,将其拽入旁边的小巷。何暮光一边被他拖着走,一边笑,直到整个人被抵在墙上还没有下限的继续说,“诶,何先生,你不会打算在这里跟我演吧?这尺度可是有点大。不太好唔……”
话未说完,就被何数的吻堵住。他的动作很是轻柔,在唇瓣间徘徊,紧接着就被何暮光抱住脖颈拉近距离主动的伸出舌尖勾入口腔之内。
在一条寂静的小巷,在没有灯光的地方,两个确定关系不久的年轻人肆意地亲吻着,分开时甚至牵扯出暧昧的银丝。
何数抬起手来抹了抹对方的唇角,“乖。别勾引我。”
何暮光用天真的神情看着他,伸出舌尖舔上何数的手指。“亲爱的,我还想要。”
何数向来对自己的自制力引以为傲,现在是才知道什么叫做难以抵御的挑战。没经过什么心理斗争,他便再一次低头亲了上去。
几分钟之后,从小巷中走出两个唇色艳丽饱满的男人,他们依旧挨得很近,走在人数不多的路上。
“刚才听容卿唱那首《此去经年》,确实是有很多东西都和以前不一样了。她十六岁的时候,肯定不会想象到二十五岁自己是何等模样。就像我二十岁时,也猜不到二十七岁的自己是这个样子的。”
“那你当时怎么想?”
“当时啊,”何暮光笑,坚决的不愿意去回忆的事情,现在也可以随意的讲出来成为谈资。不过最重要的原因大概是魂牵梦萦,求而不得的人时刻陪伴在身旁。“当时你不是才走没多长时间吗?我确实挺失落的,感觉自己很茫然,整日浑浑噩噩,上课的时候也提不起兴趣。总得来说就是无聊,纯粹的无聊。我以为我以后都得这样。不过你说巧不巧,有一天我在外面胡乱溜达,忽然被一个人拍拍肩膀。转头一看会吓我一跳,你应该知道张胜的,就是我经纪人。他那副样子,还穿了一身黑,真的像极了保护费的黑社会。”
何暮光说到这里笑,带着些骄傲的意味。“他觉得我走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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