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6、光彩夺目
我站在辉煌的帝国大厦顶层,头顶是轻若薄纱的流云,面前是灯光闪烁成银色的刺眼的海。
眼前的记者们,比鸭子还要吵闹,他们热烈的追问着猜疑着,想要从帝国最年轻的上将身上,挖掘更多军事信息和秘闻八卦。而我沉默看着他们陌生的脸,内心泛起的,除了平静的满足。却还有些许失落。
一切不必想,不必说。我明白那一抹失落是为了什么。
因为在我关维凌刻板而热血的人生,曾经遇到过一个女人。她像彩虹,光彩照人。
虽然她并不属于我。
有时我会高兴,因为我是最先遇到她那个。比他早,也比他早,比他们都早。我看到过他们不曾看到的她,那一袭婀娜的军装,那一脸嚣张的傲慢,是我最早的珍藏。
那一晚的夜色,鬼魅般暗藏杀机。手下高官子弟傲慢自大,惹毛了兽族。我早听闻第五大队的大名,领头的叫大武,听说y-in险狡诈无比。打仗不怎么厉害,很会逃跑,也很会诓骗敲诈——活脱脱流氓市井。即使兽族已经衰败,我还是会对这样的匪兵不屑一顾。
可她出现了。乌黑长发、尖尖小脸,扛着一把重型冲锋枪。当炽亮的探照灯打过去,我看到她趾高气昂的脸,以为自己眼花;而当她张开双臂,让我检查她的身体,我的心没来由一动。
我想起一句古语——
纤腰不盈一握。
军队里不是没有女兵,也不是没有女人。她们有的粗鲁,有的妖艳,有的冷酷,有的温柔。可没有一个像她一样,有最澄澈的笑,最刚毅的眼神和最落寞的身影。
是的。
当她扛着冲锋枪,趴在一只白虎上,似乎昏昏欲睡。而我双手被缚,我的身后,十五名人类士兵,被她麾下一群迅猛野兽围困。
我站在兽群中,看着她慢慢抬头的头,看着她比月色还要清澈的沉静双眼,忽然察觉到她身上无所不在的落寞。
从没人觉得她会落寞;哪怕她不幸被丧尸王羞辱;哪怕她沉默而悲伤的为元帅守卫着混乱的帝都。她的身上从来只有痞气、刚强和悲伤,却从没有落寞。我想,或许那只是我眼中的许暮朝。
也或许,从第一次遇见她开始,我的眼中,就盛满了落寞。唯有我知晓怦然心动的滋味,是那样清甜而难过。
与敏鸿不同,我和元帅大概属于一类人——不善言辞、不懂主动。敏鸿曾经笑言,如果我们同时喜欢一个女人,那他要抱歉了。因为在我们还只会默默注视时,他或许已经哄得那姑娘愿意为他生下儿子。确实,从小敏鸿就更受女孩欢迎。我曾经对他的伎俩不屑一顾,我认为爱情应当是两情相悦一切尽在不言中。可是在遇到许暮朝很久后,有时我的脑海,也会隐约闪过念头——如果我也像谢敏鸿那样会追女孩,那是不是,有可能,有一丁点的可能——她也会爱上我?
只是爱情和人生,从来没有假设。在听闻丧尸王为了她从机械王手中横刀夺爱的时候,我看着眼前她的照片——这个对于人类来说很神秘的半兽女人——我的心中,默默的有些不甘。
如果是我,如果是我,也一定不会让机械王玷污她哪怕一根手指;
如果是我,也会想要站在她的身前,想要拥她入怀。
我痛恨自己天生不擅言辞。虽然为了她,我第一次钻了元帅军令的空子,带领部队去营救她,虽然那时,种种表象看来,她背离了与人类的盟约,她罪该万死。可我却不惜深入兽族腹地,带着我的精英,站在山坡上,等着对她的营救。我告诉自己,这是因为她的半兽体质价值万金,因为她或许有阿厉的消息。
可是我心里,我的私心,深深知道,不是因为利益。
我想要保护她,这个女人。我想要让她知道我的心意,我朦胧的,却微甜的心意。
我在爱情里,既不善言辞,更算不上聪明。所以在那时,我只是直觉想要离她更近,想要让她看到我,想要她平平安安,不受颠沛流离之苦。
那个时候,我并不知道,这就是爱情。
只是原来,关心她的,从来就不止我。甚至轮也不一定轮得到我。
人类、丧尸、兽族,机械人。四个种族,第一次在这样小的范围内同时出现——只为了这个女人。而我,不过是区区一方。之前数日,我在心中默默幻想的画面,独立死战营救了她,怀抱她的娇躯,触摸她的秀发,那英雄救美的场景,没有机会实现。
不管我看多少部关于爱情的老电影,也学不会讨巧。这样庸俗老套的桥段,已是我的极限。可即使这样,我也没有机会实现。
而当我亲手将她送到帝都,送到元帅身边。当她苏醒那日,我看着她一脸鄙夷愤怒,像一只炸毛的小狮子,为自己前些日子被当成小白鼠实验而愤愤不平。
可她握住了元帅的手。她的身躯,微微靠在元帅的胸膛,她的长发,那黑如泼墨的长发,缠绕在元帅的臂弯。
而从来冷酷无情的元帅,跟我同样不擅言辞的元帅,却第一次没有推开。
而我心中,焦躁没来由一丝一丝一点一点攀爬。最后汇集成沉默的河流,它不会言语,却淌满我的心。从那日起,无所不在。
也是从那日起,我才发现自可能喜欢这个女人了。
她一点不像我的梦中情人。她不是名门闺秀,她是半兽;她不够聪明温婉,却足够滑头无赖;她绝不是贤妻良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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