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干完就算,而是把身下这个男人,做为一件私人藏品,收在身边,以便不时的,都可以品尝这种无以伦比的快意。
霍斯予是个领地意识很强的男人,世上的人对他来说,就分自己人和外人两种,对自己人,他总有些不同,就算透着烦躁和不屑,可还有从小老子木奉棍教育出来的责任感,有推不掉的义务要去担当自己该担当的事。否则,以他跋扈霸道的x_i,ng子,也不会找不痛快,回了国还得去霍家“葵盛”那挂帅任职。他的堂兄弟表兄弟一堆,有出息的不多,可能惹事的不少,他就算私下里有治这些人的损招,可当着旁人的面,该回护的还是得回护,该帮他们收烂摊子的,也没一回推托过。所以,当他开始思考怎么把周子璋纳到身边,真正做他金屋藏娇的对象时,周子璋对他而言,就不再是那个可以干完了丢帝都不管的人了。
霍斯予尽了兴停下来时,才发现这回干得又过了头了,又把人做昏了过去,真不明白为什么每回见着这个男人,都能逼自己活土匪的一面暴露无遗。他皱了皱眉头,顺手扯过酒店的床单擦了擦周子璋身上的血迹秽物,哪知出手极为滚烫。霍斯予暗骂了一声,伸手摸摸他的额头,原来不知何时,这人已经发了高烧,怪不得进去之后那里温度炙热,舒服异常。
这会周子璋面色灰白,长长的睫毛了无生气地耷拉下来,呼吸微弱到几乎不可闻的地步,j-i,ng致的脸颊上还带指痕红肿,可能哭得久了,睫毛边上还有点小小的泪珠,看着莫名其妙让霍斯予联想起在英国乡间度假时,早晨起来散步,三叶草上尽是这类脆弱却晶莹剔透得惹人怜爱的小露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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