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威的成功,就在于旗下有大量热门的超级英雄,蜘蛛侠很火,金刚狼也很火,美国队长和雷神、钢铁侠、绿巨人都非常火,这些超级英雄每一个人物都能够支撑起一条庞大的产业链,从漫画到动画再到电影以及电视剧、周边产品、形象授权,其中的盈利空间极大,而且收益周期极长,一个超级英雄甚至能让一家公司变着花的经营七八十年,比如美国队长,这个人物的诞生时间在遥远的1941年,估计到2041年的时候,他还会活跃在大荧幕上。
更变态的是,当这些热门英雄火起来之后,漫威这样的公司躺着都可以赚钱,它可以让各路英雄各玩各的,也可以把他们搓堆弄到一起,搞出一个神盾局,以及复仇者联盟。
好莱坞的公司最擅长的就是这种长线的品牌打造,所以花1200万买走一个华夏“超级英雄”形象,而且是已经在美国有了强大粉丝基础的超级英雄形象,这笔账还是非常划算的,只要翻拍一部原著,再打造一个“僵尸先生对付终极僵尸而与终极僵尸共同封印近百年,直到封印意外破除”的过渡续集,“僵尸先生”这个形象就可以拿到现代背景下来大做文章了。
这种设定听起来好像很牵强,但早就有过成功先例,那就是大名鼎鼎的美国队长。
美国队长被冰封几十年,几十年后复活,拿着盾牌接着上岗干活,这个设定已经被广大观众所接受了,既然美国队长可以,僵尸先生为什么不行?
而且,对好莱坞的人来说,他们有无数种把海外文化本土化的方法,在他们看来,zer这个形象太容易在美国落地生根了,因为美国也有大量的鬼怪传说,体量极大而且一点也不比华夏的鬼怪传说差,东西方文化都敬畏鬼神和超自然力量,华夏人喜欢找人算命、找神婆看病,西方人也喜欢找占卜师和通灵师这号人物解决麻烦,现在“zer”这个华夏道士形象和品牌已经火了,到时候一个过渡剧情让他活到21世纪的美国,然后就可以让这个来自东方的、神通广大的僵尸先生,去对付美国传说里的鬼怪神明了。
如果这个ip的版权最终是被漫威买走,很可能过段时间来自华夏的道士就在电影里跟美国队长一起对付纳粹丧尸了,到时候美国队长在成千上万的纳粹丧尸面前挥舞着盾牌累成了狗,眼看快撑不住的时候,身穿黄色道袍的华夏道士跳出来,手持桃木剑,淡定无比的来一句:“临兵斗者,皆阵列前行”、“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到时候符篆、手印与阵法满天飞,那画面太美,真不敢想……
正是因为想好了如何去深挖这条产业链,好莱坞的电影公司才对这部电影的翻拍、改编版权极其看中。
当李牧听说环亚正在跟好莱坞的影片公司谈《僵尸先生》包括翻拍、改编、续拍在内的这些海外版权时,李牧只让,牧野科技在yy网上发布了一个声明,这个声明非常简洁:
牧野映象承认环亚为影片《僵尸先生》以及其相关知识产权的拥有方,而牧野映象也非常欣慰,环亚能够将这一知识产权输出到全世界,但是,牧野映象要做一个善意的提醒:环亚虽然是《僵尸先生》的知识产权拥有方,但牧野映象是《zer》这个英文品牌名的独家拥有方,这个英文品牌已经在全球范围内注册,并且受到全球知识产权保护,希望环亚以及好莱坞电影公司能够知晓。
这个声明一下子让环亚以及好莱坞美梦惊醒。
《僵尸先生》是环亚的版权,没错,牧野映象只有这部电影在海外的发行权,但是没有改编权,更没有续拍权,换句话说,如果全世界各国都想上映原版的《僵尸先生》,那版权需要找牧野映象来谈,和环亚没有关系,但是如果全世界各国都想翻拍《僵尸先生》,这个版权就需要跟环亚谈,牧野映象无权干涉。
但是,《僵尸先生》原本的英文名是iff-,也就是“僵硬的尸体先生”,《zer》的确切含义应该是僵尸大师,而且这个名字是牧野映象自己取的,虽然用在了环亚的《僵尸先生》身上,但这不代表这个英文名的版权也归环亚。
说的再直白一些,环亚可以随便跟全世界任何一家电影公司授权《僵尸先生》的衍生版权,但无论是环亚,还是这些版权合作方,都无权使用“zer”这个名字。
就好像漫威有“美国队长”的知识产权,这是受到全世界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如果你不是漫威,你就不能用这个名字,你可以叫《美国大队书记》、《美国支书》、《美国政委》、《美国妇女主任》等等等等,唯独不能叫《美国队长》。
这才是命脉所在!观众记住的,是“美国队长”,而不是除了“美国队长”之外的任何一种称呼!
《zer》也一样!现在《僵尸先生》在美国火了,但美国观众都知道,电影名字叫《zer”,忽然有一天,好莱坞拍了一部《iff-》,其含义是“僵硬的尸体先生”,鬼知道这是什么?北美观众会接受这样的卵名字还奇了怪了!
而且,《僵尸先生》这部电影对环亚来说,有一个非常非常不利的事情,就是主演林正英林师父已经仙去,这样一来,无论谁拍续集,都没办法让林师父重新出场,这样的话,无论是好莱坞买走了自己的版权,还是好莱坞直接自己杜撰一个新的会打僵尸的道长,都没办法让观众确定它是《zer》。
所以,对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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