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浪江畔是一片相对平整的荒地,上面有条满是车辙的泥路。在泥路边上停着一辆牛车,马车边上站着一群士兵打扮的男人。
这些士兵身上穿着破旧的棉衣,胸口、后心上镶了一些厚牛皮护甲,脖子上都系褪色的红色围巾,他们手上的武器非常简陋,有的是斧子,有的是砍刀,还有的是长矛,都是铁制的,看着锈迹斑斑。
在牛车边的泥路上,一个农夫打扮的男人反手跪坐在地上,双手被绳子捆子,脖子上被套了一根粗麻绳,口中不断地求饶。
牛车的后斗里,一个农妇被两个士兵强行按住,身上的衣服已经被扒了一半。她不断呼救,双脚连连踢蹬,但女子的力气总是不如男人,几下挣扎后,她就被死死地按住。
“刺啦~~”
这农妇的裤子被扯破了,她发出母狼一般的哭嚎声,声音中充斥着绝望和恐惧。
看到这情景,罗兰心火顿起,就要冲上去救人。
丹迪拉雅伸手拉了他一把:“脖系红巾,那应该是红鹰军的士兵,是地头蛇。我们还不了
解情况,没必要和他们起正面冲突。”
罗兰一怔,静心想了几秒,便道:“那些士兵看起来都是粗人,我去弄一些吓人的动静,
把他们吓走。”
丹迪拉雅点头称赞:“这主意不错。”
罗兰快步绕到道路旁边的草丛里,先对自己用了一个变音术,再在身上释放一个阿格南水盾以防万一,而后他扯开喉咙,冲着牛车怪叫起来。
他的声音本就很粗,经过法术调整后,在路边,笑眯眯地看着他:“想问明白还不简单,那夫妇是从这条路跑的,我们追上去看看不就知道了?”
“追上去做什么?”罗兰一怔,跑了就跑了呗,反正人是救下了。
“哎呀,你忘了我们的计划啦?在巴沙城周围找个小镇隐居下来,跟着这对夫妇走,还怕找不到地方吗?”
罗兰恍然点头:“哎呀,我差点忘了这事。那走吧,我们跟上去。”
因为是泥路,路上有着非常清晰的车辙印和牛蹄印。两人也不着急,循着车辙,沿着泥路,一路跟去。
走了五六分钟,路边出现了一棵大树,这树大概有三人合抱粗,枝叶繁茂。
吸引两人注意力的,并不是大树本身,而是树枝上挂着的一具具尸体。
每具尸体的脑袋上都套着麻布袋,手被麻绳绑着,脖子上套着粗麻绳子,他们被吊死在树上,随风飘荡,就好像一块块风干的腊肉似的。
大树树干上钉着一张木牌,木牌上写着一些模糊的潦草字迹,罗兰走上前仔细辨认:‘红鹰军令,所有勾结光灵或者钢铁公爵的人,都将被吊死!’
罗兰眉头紧皱。
他抬头数了下树上的尸体,足有十八具,大部分是男的,也有妇人,他们身上都穿着破旧的麻布衣,手上长满老茧,显然都经历过常年的劳作,很可能都是一些普通农夫。
丹迪拉雅眼中也有震惊之色:“传闻红鹰军非常残暴,甚至放纵下属劫掠平民。我以前还不大相信,现在看来,传闻至少有七八分真实。”
罗兰想到之前救下的那对夫妇,如果他们不及时出现,恐怕那个农夫也会成为这颗大树上的吊死鬼,至于那个农妇和婴儿,下场只会在树下,沉思了一会儿,随后转头对丹迪拉雅道:“走,我们继续赶路吧。”
他语气很平静,看不出一丝愤怒。
丹迪拉雅倒觉得有些奇怪了,她印象中的罗兰,是个热心肠,遇到啥事都要管上一管,时常惹得一身麻烦,怎么今天,他就这么反常了呢?
走了一会儿,她实在忍不住心中好奇,问道:“罗兰,我怎么觉得你有些不对劲呢?”
“怎么不对劲了?”罗兰奇道。
“你看到红鹰军的暴行,不应该是暴跳如雷,转身去找那个烈火雄鹰丹森算账吗?”丹迪路雅反问。
罗兰被她弄的更加奇怪了:“阿雅,我在你心中,难道就是这样的莽夫啊?”
丹迪路雅歪头想了下,点了点头:“虽然时常会有些小聪明,但大多数时候,都比较冲动......哦不,应该说热血。你是个热血青年。”
去特么热血青年。
罗兰忍不住翻白眼:“我又不傻,就凭我一个人,怎么可能管得了红鹰军的事。”
“那可未必哦。以你现在的力量,真铁了心去找丹森麻烦,还真有可能把他弄死呢。当然了,你弄死他之后,自己肯定也完了。”
好吧,其实之前一开始的时候,罗兰真想过这么干,但很快就否了。
他叹了口气:“红鹰军的暴行,哪里是杀了丹森就能解决的呀。恐怕,杀了丹森之后,红鹰军失去约束,就会变成山林里的土匪,那害死的人就更加多了。”
世上的事,哪有这么简单。
非黑即白,爱憎分明,那是最粗浅的思维方式,作为法师,要顾全大局,更要洞悉本质。
“唔~难得你考虑的这么周到。”丹迪拉雅由衷称赞,又问:“那你刚才在想些什么呢?”
罗兰抬头看向天空。
天空中,太阳已经落山,一轮灿烂的银月正在升起,他一字一顿地说道:“我在想,格伦麦真的需要一位贤者了。”
丹迪拉雅那好看的细眉微微一扬:“为什么这么想呢?”
“王国的一切乱象,都是因为秩序崩塌的恶果。想要结束这些混乱,就必须有一个人出来重建秩序,一个非常强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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