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大早张恒就起床了,顺手拿了一份记录——跛足的里科特和他可恶的妻子案,张恒没记错的话这是福尔摩斯作为侦探期间侦破的第一个案子,在原著中被提及过,但是没有详细的内容。
张恒来到餐厅,福尔摩斯已经早早的坐在那里,开始享用他的烤面包和咖啡了,两人打了个招呼,随后张恒也在对面坐下。
福尔摩斯扫了眼张恒手上的东西,“哦,这个案子,还挺有意思的,虽然并没有什么难度,但因为那时候我刚做侦探不久,花了我三天时间才完成调查,现在的话,只要一上午就可以了。”
张恒笑了笑,他倒是不讨厌福尔摩斯身上的自信,或者说正是这样的自信才成就了福尔摩斯极具性格的人物形象,受到万千读者的追捧和喜爱,而且其实日常的相处中,福尔摩斯是个很谦逊的人,只是一旦涉及到他的专业领域,他又会像狮子一样趾高气昂的巡视着自己的领地。
张恒喝完牛奶,这时候楼下却是突然响起了敲门声。
哈德森太太打开门,看到了外面站着的格雷格森,后者一扫之前的焦虑不安,整个人显得春风得意,像一阵烟一样飘了进来,扯着嗓子道,“你们有看早上的报纸吗?”
“还没来得及。”福尔摩斯饶有兴趣的望着他。
格雷格森将手中的《回声报》递了过去,“可以看一看,刚新鲜出炉的。”
张恒闻言接过报纸,翻到头版的一篇报道,一字一句的读了出来。
记者先是介绍了一下昨天泰晤士河上发现的那具无名女尸,随后谈及格雷格森警长如何机智的找到了女尸所在的工厂,进而确认了女尸的身份,文中倒是也提了一句警方在福尔摩斯先生的协助下云云,但全文也只有这么一句而已,反倒是吹捧格雷格森警长英明机警的有好几段话。
格雷格森听到这里也有点脸红,辩解道,“您是给了我不少帮助,尤其约翰纺织厂的线索,但是您说的也不全对,而且前面,那个不是重点……还请接着念下去。”
福尔摩斯一笑置之,也不生气,他似乎早已习以为常,实际上这也是苏格兰场的这些警察为什么这么喜欢来找他帮忙的原因,他对于名利并不怎么在意,也不会因为风头最后都被办案的警察抢走而生气,相反他对于那些稀奇古怪的案件本身的兴趣超过了一切。
张恒继续读了下去,里面讲到格雷格森得到线索后立刻带人赶往了纺织厂,很快就确认了那具无名女尸的身份,她的名字叫莫莉,一年前从乡下来到伦敦投靠她的一个姨妈,也是她的姨妈帮她找到了纺织厂的这份工作。
因为不是熟练工,莫莉的工资少的可怜,每天的工作量却是一点也不少,她拼命的工作,赚到的钱也只是刚够糊口而已,因为姨妈家里也有四个孩子要养,能给她的帮助有限,莫莉在这座城市中能依靠的只有自己。
直到她遇到了保罗,保罗比她大一岁,但是比她早来伦敦三年,在隔壁的化工厂里上班,年龄不大在化工厂里却已经是个老油条了,经常惹是生非,记者将保罗描绘成为一个奸诈狡猾好吃懒做的恶棍,用甜言蜜语哄骗了涉世未深的莫莉,之后终于在前天晚上忍不住露出了狐狸尾巴。
格雷格森略一调查就发现了莫莉那晚下班后是去找保罗的,随后他带人突击了保罗的住处,在那里发现了莫莉的衣物,经证人辨认正是莫莉那晚穿的,这一下证据确凿,让保罗再没法抵赖。
记者在后文中动情的写到——格雷格森警官只花了半天的时间,就破获了这么一桩奇案,有这样一位出色的警长,实在是伦敦人民之幸,同时还呼吁市民今后配合警察局的调查,积极提供相关线索,共同维护城市的治安。
格雷格森的脸色这时也很兴奋,对福尔摩斯道,“并不是想对您不敬,但是恕我直言,再聪明的人也有犯错的时候,您已经很厉害了,单从尸体上就能看出来她在约翰纺织厂里工作,之后在对于凶手的推断上有点出入也是很正常的事情,最终到头来还是要靠我们警方出马。”
福尔摩斯闻言不置可否,问道,“那个叫保罗的男孩儿和我说的不一样?”
“有些差距呢,”格雷格森笑道,“熟人这点倒是没什么问题,有非分之想这点也是可以肯定的,我们去到他的住处,可不止在床下发现了那些衣物,那个小混蛋早就在惦记着那事儿呢,不过这也不稀奇,我办过的案子里有不少都是因为男人管不住下半身,只是可惜了那个叫莫莉的孩子,年纪小小的就……”
福尔摩斯打断了警长的感慨,“其他方面呢?”
“身高对不上,那个小混蛋没有六尺,顶多五尺五,人倒是挺野,我们两个人按住他,他还在死命挣扎,还想咬我们一个警员的耳朵,没办法,我只能给了他一下狠的让他老实下来,但是力量嘛,只能说一般般,强过莫莉是肯定的,但是和普通人比也没有出色到哪儿去,另外他的身上有不少伤,是之前打架留下的,不过手臂上倒是没有抓伤。”
“你们抓错了人。”福尔摩斯听完后开口道。
格雷格森噗嗤一声笑了出来,“瞧您这话说的,我知道您先前的推论有点问题,面子上可能有些挂不住,不过做我们这行的谁没有犯过错,再厉害的人也会有马失前蹄的时候……所以我们常说办案最重要的还是要讲证据。”
“讲证据是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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