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肯定的是,林可此人有极大的可能是一名穿越者。
当然,也有可能,林可是获得了什么系统,或者是加入了什么地球聊天群,也有可能是梦入地球……
总之,这个人和地球,是有着一定联系的。
杜采歌很想找到对方,或许对方身上就有能回到地球的线索。
要问杜采歌想不想回去?
当然想回去啊!
虽然在地球上他没有杜媃琦这么一个超级美丽,又傲娇可爱的妹妹,只有一个腹黑的前妻。
但那毕竟是他长大的地方。
有他的亲朋好友。
有他那慈祥的父母。
有他的初恋。
也有默默为他付出的女孩。
还有志同道合,一起打拼的伙伴。
如果能回去,杜采歌当然要想尽一切办法回去。
可是,想找到林可并不容易。
这家伙太神秘了。
整个网络上都没有他的真实信息。
或许,只有音乐圈的一些大咖,会知道林可的身份吧。
比如,小歌后段晓晨,林可的绯闻女友苏曼芫,等等。
但是杜采歌又不可能和这些人产生交集。
……
9点之前,杜媃琦回来了。杜采歌来到客厅,和妹妹聊了几句。
“玩得开心么?”
“还好,挺开心的。”
“下次也叫朋友来家里玩吧。”
“真的可以吗?那太好了,谢谢哥哥!”杜媃琦甜甜一笑。
“对了,”杜采歌正要回房,忽然想起一事,随口问道,“你认识林可么?”
杜媃琦愣神看着他:“谁?”
“林可,”杜采歌解释道,“一个音乐人,给段晓晨、苏曼芫等歌星都写过歌。”
顿了顿,他摇头失笑:“算了,你不可能认识,毕竟你年纪太小了,林可活跃的时候你才念小学吧,而且你们只会关心歌手,不会关注幕后制作人。”
杜媃琦嘴角扯了扯:“呵呵,我是不认识林可那个混蛋。”
混蛋?杜采歌想了想,林可生活糜烂,还给那么多女星和名媛拍艺术写真,造成了严重的后果,毁了她们的生活和事业;酒后驾车,撞伤一个高中生。确实是混蛋没错。
……
次日上午,杜采歌起了个早。搬运了两万字后,看了看时间,便出门来到楼栋外面。
天气晴朗。
天空中只有几条絮状白云,点缀在碧蓝的背景上。
一轮初升的骄阳热情地挥洒光和热,鸟儿已经复苏,叽叽喳喳地活跃在梢头,甚至大胆地落到小路上,小脑袋一点一点地啄食着什么。
“杜哥,早啊!”一辆红色的跑车缓缓驶来,还没靠近,车窗已经摇下,小鲜肉姜佑曦探出笑脸,招招手,右耳的那一排耳钉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杜采歌点点头,上前拉开后排的车门,坐了进去。
他的神态那叫一个坦然,根本没把这一百多万的跑车当回事,毕竟他在地球时,已经坐惯了各种豪车。
而姜佑曦也不觉得奇怪,要是他的偶像上了辆跑车还会大惊小怪,东摸摸西看看,或者扭扭捏捏坐立不安,那才叫咄咄怪事。
“去哪?”杜采歌问道。
“一位前辈开的茶馆,呵呵,哥你坐稳,困的话就打个瞌睡,一会就到。”
“行。”
杜采歌当然没有真的打瞌睡。
跑车驶出小区,来到繁华的街道上。
杜采歌看着这熟悉而又似是而非的城市。
说熟悉,是因为蔚蓝星的大华国,与地球上的中国,毕竟同种同源。
过去的历史轨迹,也大半相似。
说似是而非,毕竟此处非彼处。
小小的蝴蝶翅膀扇动,都能带来极大的不同。
蔚蓝星的魔都,与地球上的魔都,在细节处,有太多不一样。
“我们不一样不一样……”杜采歌轻轻唱了起来。
地球上,2008年,是首都举办奥运会的那一年。
那一年,有太多值得铭记的。
对杜采歌来说,那一年他还在大学校园里,作为一名新生,肆意地享受着青春,理想,激情,爱恋……
而在穿越到这蔚蓝星的2008年,杜采歌已经是34岁的大叔,尘满面、鬓微霜,家徒四壁,半生飘零,一事无成。
“我们不一样不一样,每个人都有不同的境遇……”
姜佑曦频频回头,终于忍不住开口问道:“杜哥,这是你的新歌?”
杜采歌这才醒觉。他对姜佑曦,根本谈不上信任或是不信任,因为两人本质上还是陌生人。
在陌生人面前唱新歌,真的很不应该,以后必须注意这些细节。
沉吟了片刻,他点点头,坦然说:“是啊,瞎写的,让你见笑了。”
“挺有意思的歌,朗朗上口,感觉很容易流行起来,”姜佑曦眼神清澈,带着羡慕,“杜哥你太有才华了。”
没错,我是个有才华的搬运工。
过了会,到了地头,姜佑曦泊好车。
这地方不算闹市区,但是地理位置并不偏僻,在这里开茶馆,估计很难盈利,能少亏点就不错了。
在这开茶馆的人,肯定不是为了恰饭,那是真爱。
杜采歌跟着姜佑曦进电梯,上到三楼。走入茶馆,发现这里布置得古色古香,桌椅、各种陈设,都颇有韵味。悠扬的古筝曲在室内回荡。
此时茶馆里只有三五个客人,分散坐着,小声交谈。
杜采歌和姜佑曦也坐下后,再一看菜单,那些单品的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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