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吃饭当然不能吃太好,王兰陵就是吃点面条罢了,顶多配个鸡蛋青菜。
好在小王大人比较喜欢吃菜,所以在外面吃的时候还是很舒服的。
大鱼大肉,早就腻了。
“这顿饭我请了。”王兰陵对着自己手下这些混饭吃的人说道。
混饭吃的人沉默不语,实在是没心情吃饭,他们说了千百句,也无法挽回小王大人的心。
酒店老板站在一边陪着,这里是客栈,大家都是在大厅吃饭,没有雅间一说。
喝酒吃菜的不仅是王兰陵一伙人,还有一些端着酒盅轻轻抿着,若有所思听着这边动静的武林人士。
黑水县里会武的人太多了,一块牌匾掉在大街上,被砸死的那个肯定不是武林人士,迅速跳到一边的才是。
小王大人从不去危险的地方,一直都是活跃在官路大街附近,所以这里的人都认识小王大人。
就算是遇到神经病武林高手,只要他振臂一呼,附近就立马跳出来一众救驾的高手来。
只要不去河边,就不会弄湿了鞋子,王兰陵对自己的安全问题很在意,并不会小看这种事情。
老板听到王兰陵的话,就赶紧说道:“大人客气了,这顿饭也值不了几个钱,您能来小店吃饭是我们店里的服气,哪能收您钱呢?”
王兰陵平静的说道:“做买卖的就是为了赚钱,就算你不收钱,你店里伙计厨师也要收钱,吃饭给钱本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为何不收?”
老板陪着笑说道:“小人对大人一直都是仰慕已久,今天到访,小人有个不情之请,想请大人在小人店里留下墨宝诗词,以供后人瞻仰。”
先帝少年时期特别喜欢写诗,经常出口就是一篇经典之作,还特别喜欢在各种场合留下诗词名句。
因为写诗这种事情确实是很厉害,再加上尤其是在一些特别的场合当场写诗,经典文章自然是培养出了一些特别喜欢这种事情的爱好者。
帝国文风盛行,小王大人因为不爱学习,所以感受不深。
但是文人写诗是很正常的事情,这酒店老板就是故意捧王兰陵,给王兰陵发发诗兴装逼的机会。
然而这是要小王大人撞壁啊!
小王大人面如古井,心中却是翻江倒海!
我踏马的会写什么诗?唐诗三百首我都背不全,谢妮马的诗啊!
这帮人,为什么总觉得我会写诗?
我有写过诗吗?
王兰陵从没有写过诗,什么床前明月光还是莫欺少年穷他都没说过,那是别人的诗。
我来晚了!
很是心烦这种事情,心烦的原因其实还是因为在乎。
觉得没面子,正是因为王兰陵还以没文化为耻。
“今天正心烦着呢,写什么诗?”
王兰陵有些生气的看着这个老板,又指着自己旁边那些混日子的手下。
“你看这些人,今天像是有闲情作诗的时候吗?”
王兰陵的那些手下,一个个脸上都像是死了爹了一样的难受,他们正在为前途和未来生计发愁着,饭都不想吃,哪里有闲情逸致去听王兰陵作诗。
店家迅速说道:“是,是小人唐突了,是小人的不对,厨房有新买的瓜果,我这就洗干净,给您送来赔罪。”
王兰陵站了起来,“我去下厕所,你拿来之后给他们吃吧,和我一起吃饭,还是要吃饱的。”
王兰陵随便说了几句,就去了厕所。
小王大人很记仇,他决定以后不来这里了。
吃个饭都碰到有人让自己写诗,那狗皇帝真是起了个坏头啊!
王兰陵并不知道炎武皇帝晚年的时候也写不出诗了,就算是偶尔写出一点,和前面的比起来实在是相差太远,所以慢慢的就不写了,一首都不写了。
人家是皇帝,手底下是全帝国几亿人里最杰出的那批,把大家的诗集拿出来对比一下,就知道自己的水平了。
所以他晚年只看诗,不作诗,不写诗。
虽然是很不爽被人要求写诗的事情,但王兰陵其实也羡慕啊……
自家两个女人都是那种有文化的女人,尤其是雷阿,经常一个人在书房里写诗,还拿给王兰陵看。
王兰陵感觉压力很大,这些人平常遇到点事情就喜欢写诗写诗,还喜欢把身边人写进去。
现在是太平盛世,各地都有诗会之类的聚会,像是之前在郡城书店的时候就遇到了一些女知识分子。
写诗是社交场合必备的文化技能,王兰陵一边解开裤子腰带,一边为写诗的事情发愁。
肚子里的油水倒是挺多的,但奈何实在是没有多少墨水。
一个领导可不能以没有文化为荣,不管如何,王兰陵都不能说自己没文化。
就算是没文化,也要努力有文化起来,不然无法服众。
尤其是那些知识分子,最喜欢拿这种事情碎嘴子了!
王兰陵实在是发愁,别的问题还有办法,但是文化方面的事情,实在是让人大头大,小头小。
他心中一狠,决定强行作诗一首!
写诗写诗……
我写……
他迅速的注视着四周的景物,同时以此时的心情为由,开始强行作诗。
暗香拂袖,迷离。
熏风老粪艳阳天,醉眼屏难息。
水天土地,送与风去。
归去归去,不理身后事。
王兰陵身子一抖,迅速系上了裤腰带,在离开这个臭厕所的同时也是大喜。
“卧槽哦!七步成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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