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兴在第一次睁眼的时候,就感觉莫名奇妙。因为自己不过是一觉,怎么就从大连自己的三室一厅里,出现在了这个荒山野岭,森林遍布的地方?而且透过森林的缝隙,他还看到了一直铺展到天边的草原,这是内蒙和山陕交界才有的地形地貌了。
“不要惊慌,这不过是宿醉之后的幻觉。”于是,赵兴决定闭上眼,准备翻身再睡一会,让自己的幻觉消失,恢复到大脑的正常。
昨日和一群单身狗宿醉,自己回家之后,连衣服鞋子也没脱,就一头扎在了席梦思上死睡了。喝断片了,不自然猛的醒来,产生幻觉也是人之常情,再睡个回笼觉就好了。
但翻身的时候,他的屁股却被咯了一下,生疼生疼的。闭着眼睛顺手往屁股底下一摸,他摸出了一块石头。
张开眼睛,看到手中,真真切切的拿的是一块棱角分明,很有个性的石头。
然后他的脑袋真的清醒了,因为疼痛让他清醒。
摸下身下不是席梦思,看一眼周围也不是典雅的装修,而是荒原森林和冰冷的土地。于是,他感觉到事情真的不妙了。
从辽南突然出现在草原这么大的跨度,这绝对不是被朋友恶搞弄到这的。要知道,从大连到内蒙,即便是自己那帮损友最快的路虎,也绝对不会在自己不过是一觉的时候就能实现的。再说了,自己觉轻,一只蚊子在耳边扇动翅膀就能让自己再也难以入眠。
对于这样的状况,在赵兴感觉到不可思议后,第一感觉,自己可能是穿越了。
之所以有这判断,是因为除了距离时间的问题之外,还有当时诡异的天气。
自己在睡觉前是盛夏,现在飕飕的小北风告诉他,这个季节绝对是初秋。各种诡异的事情叠加之后,就足以说明,自己真的穿越了。
看着四周鬼气森森的森林,听着隐藏在不知道躲在哪里的野兽此起彼伏的嚎叫,他明白,在这里,自己已经不知道被多少野兽盯上,计划和他们的崽子分享中餐。
以从来没有过的利索跳起来,赶紧的逃向草原,草原可比森林里安全多里。草原里没有大型野兽,大部分都是兔子野鸡。自己要是连野鸡兔子都打不过,那就直接老老实实地的当人家的中餐吧。
跌跌撞撞的跑出了森林,明媚的阳光的温暖,让他感觉到了安全和轻松。
结果就在他感觉安全的时候,在荒野中逡巡,寻找真实活人,准备问问自己的这班穿越快车,停在了哪一个站点的时候,他看到了一片死人。
一群穿着古代衣服,拿着青铜剑,衣服右衽的古代中原死人,还有左衽的胡人。他的头皮就再次炸了起来,他再次感到了危险气息。
似乎,草原可能比森林在邯郸大街上,喊一声赵姬,不管美丑,绝对站满半条街。也就是说,嬴政的老妈其实是一个不确定的存在。
好吧,不要在乎这个细节了,既然是不确定,那就多找几个赵国的美丽女子左拥右抱吧。然后在完结单身狗,享受古代糜烂堕落的同时,看谁先怀上自己的种,就将谁定为嬴政的老妈吧。到时候是享受美人,书写历史两不耽误。这个办法很简单很实用。
赵兴就一面收拾着眼前的一堆铜钱,一面想着这样的宏伟计划。
铜钱是必须要收集的,因为钱这个东西,上下几千年,都是硬头货。正所谓有钱行走天下,没钱寸步难行,这也算是自己穿越过来的第一桶金。虽然占死人钱,和别的穿越者,靠着金手指获得的第一桶金有一点点的不光彩,但这时候还哪里顾得那么多细节?也不必在乎这些细节,有钱就是大爷嘛。于是,赵兴决定,在推动历史前进的同时,好好的经商赚钱,在战国做大爷。
人生的小目标已经决定了,第一桶金也已经到手了,然而赵兴却迷茫了。
之所以迷茫,是因为他实在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更不知道赵国的都城邯郸在什么地方,连大致的方向都不知道。
但好在他没有迷茫多久,就再次决定了目标,那就是自己必须再次进入豺狼虎豹出没的森林中,否则自己的性命不保。
之所以这样决断,是因为在这一堆的死人里,他看到了不下五十个林胡人的尸体。
林胡,是当时草原的游牧民族,以凶狠残暴著称。在这个年代,人是要比虎狼还要可怕的。所以躲进山林里,躲避林胡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抬起脚步想要再回森林的时候,他听到了在几个尸体下面,传来了一声轻轻的呻吟。
“这里有一个活的。”这是赵兴最兴奋的收获。
一个人,一个活的人,是了解现在这个历史环境的第一机会,于是他就将那层叠的尸体扒开,于是他就看到了眼前的这个孩子,一个穿着与那些死者不同的孩子。
这是一个穿着似乎由两块完整的布做的衣衫,红底白衬。赵国崇尚火德,这是赵国公卿的服色,整件衣衫,没有扣子也没有纽襻,从右面斜下来,然后在腰间系一个带子,然后垂到脚面。
喜欢汉服的赵兴看出了汉服的影子,不过还没有汉服的精美和繁复,所以,他知道这个孩子穿的是应该叫“深”也叫裙。
但这种说法似乎不严谨。女子这么穿,叫裙,男子这么穿就叫裾,整个服装,应该叫深衣褥裙,或者叫深衣褥裾。按照现代的说法,好吧,这不叫汉服,因为比汉服式样古老,所以应该叫睡衣,不过是比睡衣宽大厚实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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