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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大人晒得同非洲人差不多,几乎摸遍了每一株金米秧,又悄悄挖起一棵地瓜,确认了一切万全无事,这才把一本奏折,送去了勤政殿。
明德帝大喜,当即招了文武重臣商议,把收割金米的日子提前,定在了中秋前三日。
消息传出去,粮囤村外的水泥路上,来往行人明显多了起来。
倒不是众人意图对皇帝如何,只不过是好奇,想要先睹为快。看看那个传说中的高产金米和地瓜到底是什么模样,说实话,当初林家献了粮食,大半人都是抱着怀疑的态度,毕竟谁也没亲眼见过,万一林家是为了脱罪活命的缓兵之计,岂不是整个大越都被骗了。
但如今金米和地瓜交由大越第一耿直纯的宋大人,兢兢业业种植看守了一年,再收获得了产量,就是再真实不过了。
最重要的是,若是一切属实,林家的爵位和封地都要落实,大越的权贵阶层就真的要动一动了。
不管众人是有心还是无意,倒是把宋大人吓坏了,当即又求到夜岚跟前,调派了二百亲卫帮忙,几乎是三步一岗,五步一哨,把金米和地瓜围得是水泄不通,密不透风。
好不容易,坚持到第二日一早,日上三竿,秋高气爽,田里的露水蒸发干净,明德帝带了文武百官,浩浩荡荡来到粮囤村的时候,宋大人磕了头,上前回话时候,干瘦黝黑的模样,外加眼下的青黑,惹得所有人都是吓了一跳。
明德帝唤了他上前,很是关怀了几句,“爱卿,新粮重要,但你也不必为此坏了身体。大越缺不得你这样的纯臣!”
宋大人昨晚都没合眼,这会儿却打了鸡血一样,很是兴,涨红着脸色应道,“皇上,为了新粮,为了大越百姓不再挨饿,臣一个人的安危不足挂齿。这一年,臣用了所有心力,也没少劳烦国公爷一家,新粮的产量,绝对不会有假。还请皇上亲手收获,必定会计入史册,流放百世,为后人牢牢铭记。”
承德帝也是听得热血沸腾,喊了万全上前帮忙掖了前襟,然后踩着被铲平垫了干稻草的小路,到了金米地前。
微凉的秋风瑟瑟,吹拂着金米又宽又长的叶片,莎莎作响。七寸长的金米棒子,就那么明晃晃的长在叶片中,有的甚至调皮的露出了脸,金子打制的一般,一粒粒挤在一起,只看着就让人忍不住心生喜爱。
明德帝抬手就掰下一穗,三两下剥掉外皮,露出金米棒子的全貌,垫一垫,足有半斤多沉,他再也忍耐不住,高声喊着,“来啊,众位爱卿一起,赶紧收好金米,计算产量!”
“谢陛下赏赐我等如此机会,见证大越历史的奇迹。”
文武百官们早就按捺不住了,终于听得命令,各个都是卷了袖子上前,你掰一穗,我掰俩,难得谁也没偷懒。
当然,即便这般,干活儿的主力还是夜岚和他的亲卫们。因为群臣再多,也是养尊处优习惯了,两亩地当真考他们亲手掰完,怕是太阳都要落山了。
就是众人不怕晒,夜岚还心疼林家老少呢。
为了避嫌,林家人一个都没动手。
明德帝掰了十几个,过足了瘾头,就被宋大人又请去了地瓜旁边,顺便从土里挖出几个地瓜,也算是给地瓜剪个彩。
然后,夜岚又分了一百亲卫去帮忙捡地瓜。
胡天明搬了桌椅放在地垄边,娇娇带着丫鬟上了冰品和水果。
老爷子陪着明德帝,还有几个年岁大的官员,边吃边闲谈,但眼神却一直盯着田里。
很快,金米棒子都被掰了下来,金米秧子也被砍倒,视野更广阔了。
宋大人张罗着铺开了巨大的油毡,金米棒子被去了皮,又开始剥粒子。不得不说,金色的玉米粒堆砌在一起,阳光照耀下,当真好似真金一般,别说文武百官,就是远处路上被禁军阻隔,但依旧翘脚张望的百姓们都是兴奋地不停议论,“这就是金米啊,瞧着真像是金子一样!”
“金子吃了会坠断肠子,这金米吃下去怎么样,味道好不好?”
“谁也不知道啊,只看着就觉得舒心。”
“不着急,马上就会知道了,皇上在呢,怎么也要尝一尝啊。”
可惜,众人不知道皇上早在林家献粮的时候就尝过了,如今更是一个粒都舍不得浪费。
若是当真高产,这每一个金米粒在明年这个时候,就会变成一个金米棒子,何止是百倍收获。没有任何一个人愿意浪费,也不敢浪费。
二百多人一起动手,二亩金米,二亩地瓜,不过两个时辰就拾掇完了。
金米麻烦一些,但地瓜却是容易,装上筐子上称就好了。
所以,最先出来的就是地瓜的产量,宋大人尽职尽责,地肥厚,照料的也精心,两亩产量,不但达到了林家保证过得,甚至还超过了两成。
一个地瓜,足有一斤多沉,不必蒸煮,就那么擦抹干净掰开,咬一口就有甘甜滋味。一个就够一个壮汉饱腹,这惹得所有人都是沸腾了。
“当真如此高产!”
“大越之幸啊,即便百姓在房前屋后,或者荒山之上种上几垄,也能保证两月不饿肚子啊!”
“苍天有眼,天佑大越!”
文武群臣们,激动的几乎跪倒在地,甚至痛哭出声。
明德帝也是抱了一个地瓜不撒手,哆嗦着嘴唇嚷着,“朕要祭天,祭祖!列祖列宗在上,大越昌盛有望!”、
不等众人跪倒山呼万岁,大拍马屁,另一边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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