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打一开始就没珍惜过自己这条命,没珍惜自己那个种族。
用同族的性命来换取自己的荣耀,却没有问过他人的意愿。
去踏马的该死的荣耀!
早晚有一天,他要弄死那几个老不死的,然后带着他的族人离开天界。
作者有话要说:
一更~~
第59章抱灯
这场洪水带走了不少人的性命,同时也留下了不少冤魂。
他们徘徊在此迟迟不能离去。
因为他们不是自然死亡而是横死,不能去投胎,只能游荡在人间。
农村有个说法,元宵节的时候洒灯能让冤魂投胎。
洒灯有讲究。
灯要洒在荒无人迹的山岗和坟地里。因为冤魂徘徊在那里,他们抱那些灯就可以去投胎。
一盏灯,一个冤魂,一个投胎的机会。
而灯的制作也是有讲究的。
用麦皮、荞麦皮这些五谷杂粮的皮蒸熟后揉在一起。
然后把它做成一个碗的形状,掺上糠放在锅里蒸。
而灶火膛里填的火要找七个七岁以下的女孩儿和七个七、八岁的男孩儿,一人填一把柴。
十四把柴禾全部燃尽之后才能把这些灯碗拿出来。
灯油就是普通的煤油。
但是这种天灯却十分神奇。
不管外面是下雪还是刮大风,灯一点儿都不会灭。
将灯洒在外面,冤魂抱着灯就可以去投胎。
虽然现在不是元宵节,但是出了这么多人命村子里也开始做起了天灯。
老鹰和沈霄云也参与了进去。
毕竟事情遇到跟前了。
“糠没啦。沈先生,你能帮忙拿一袋儿过来吗?”做灯碗的一个姑娘招呼沈霄云去帮忙。
沈霄云刚站起来答应了声好就被老鹰按着坐下去了。
“媳妇儿,我去吧。”那些糠的袋子有灰尘,老鹰怕弄他媳妇儿一身脏。
虽然这些人都知道老鹰和沈霄云是两口子。但是看着他们的互动还是觉得有些脸红。
尤其是刚才叫沈霄云的那个小姑娘。
小姑娘头一次见到沈霄云这么好看的公子哥。
他真的觉得沈霄云和老鹰在一起太不配了。老鹰那么糙的汉子怎么能配的上沈霄云呢?
而且老鹰又是一个男人,又不能给沈霄云传宗接代。
老鹰根本配不上沈大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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