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的那个男人身上穿着棕色的皮毛,小腿和手臂都露在外面。更奇怪的是,这个男人还光着脚。虽然没有隆起的肌肉,却让人莫名的忌惮。
男人绿色头发遮住了半张脸,那红色的唇和收紧的下巴。他的一只手搭在另一个男人的腰间,另一只手成握拳状,此时正低头听这个矮个子的男人说着什么。
而那个矮个子的男人,身上穿着白色的皮毛,裤脚的位置已经是灰黑色。他说矮也不矮,因为身高已经到达了那个绿发男人的下巴。这个男人倒是穿着鞋,却露着脚趾。
此时,沈思远已经不能用青年来形容了。两个月的时间,他的皮肤因为风吹日晒不再那么白皙,却透着健康的光泽。
两个月前那脸色苍白的青年已经远去了,如今的身体修长却不粗犷,如同长成的白杨树一般出现在了众人的面前。
青年时期雌雄莫辨已经全完远去,半点痕迹也找不出来了。不知不觉间,沈思远长成了一个真正的男人。黑色的长发随意的扎在脑后,这不修边幅的样子却意外的好看。比起不近前就觉得危险的天降,众人的目光投在沈思远身上的更多。
他们虽然衣着很奇怪,看上去像是刚从冬天走出来的一般。但是身上那独有的气质在告诉着众人,他们的身份很不一般。
尤其那个脸上带着银花的男人。他随意的一撇眼,偷看的人就有一种心跳加速的感觉。原来,美是没有性别的。
引起了这么多人的注意,沈思远自然尴尬的要死。眼见着城池就在面前,自然是快马加鞭的赶路。然后呢……我曹,眨眼间你们就换单衣了是什么意思?你让我这个打算炫耀一下身上狐狸皮的人,怎么破?
沈思远郁闷了,尤其是这些人,竟然直愣愣的盯着他看!
“我们先找个地方躲躲,太显眼了!等晚上再溜进去!”
他们这次,之所以选择回玲珑城而不是去其他的城池,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户籍。上次天降用特殊手段弄的户籍,在去挖坟的过程中也不知道丢在哪里了。如今的他们,又成了三无人士。
所以在打劫,打户籍,与去会会那个坑他们的挖坟帮之间,沈思远呲牙选择了后者。
两个衣着怪异长相突出的男人,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夜里,两个黑影爬上了城墙,又消失在了黑暗中。
沈思远不知道那个叫南风的百晓生家住何处,却知道那挖坟帮在哪里。二人很快便来到了这里,两个多月的时间,这里的建筑依旧破破烂烂。也许春天到了的关系,青色的瓦片上长出了鲜嫩的小草。道路的两旁,也是杂草丛生。
挂在门口的旗番不知何时被取了下来,里面黑兮兮的,不仅没有灯火,连门都没关。沈思远往前走了两步,微微周围。这里竟然比以前更破旧了,再看那门……好嘛,只剩门框了。
这俨然有种人去楼空的意味了……想想妖山塌了,挖坟帮挣钱的门路应该是没了,这里破烂好像也能说得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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