厉从有点不好意思,他摸了摸碗沿,想着不该把它留在下边。
这样祝逢今就不知道是谁堆的了,反正这里也有许多小孩子。
当面谈他做的这些蠢事,怪丢人的。
祝逢今像是看出了他在想什么,接着道:“它现在属于我。”
雪会化,到时只剩下些水痕,所以他才将能留得住的东西带在身边。
况且,就算没有这条围巾,祝逢今也找不到第二个这么高大又这么可爱的“小孩”。
他只会是厉从。
厉从的假期很短,新学期会在一月中旬开始,他挑挑选选,在一列航班里挑了最迟的那趟。
乘最早的航班来,坐着最晚的走,无非是想将时间空得多一点。
好留在祝逢今身边。
片刻的长久,攒得多了,好像就能更靠近永远。
假期还剩三天的时候,祝逢今特意将这段空闲腾出,让陈姐提前一晚泡软了豆子,打了两杯豆浆,这会儿正边啜饮边看报纸。
雪几乎已经化尽,视觉中的森森冷意消失,窗外风和日丽,天蓝得如同水洗,白云清朗,稀疏地高悬在上空。
厉从起得比祝逢今晚了一点,但也还是赶上了一杯温热的豆浆。
太阳晒醒他身上的懒虫,他席地而坐,腿别扭地蜷着,靠在身后的沙发上,仰头闭眼,从祝逢今这个角度,可以看清厉从脸上的细小绒毛和微微冒出的胡青。
看来还没完全清醒。
祝逢今笑,人到中年也不是没什么好处,起码觉少。
手里的报纸翻开一版,他动作尽量轻缓,放低薄薄一大张纸在空气里发出的噪声,另一只手去碰了碰厉从的马克杯,决定在温度彻底降下来之前叫醒少年。
回笼觉睡不太久,厉从被晒得脸干燥微红,迷迷糊糊睁眼,祝逢今的后背就闯入心间。
他的背绷得并不直,不比练了多年芭蕾的舞者,它挺拔,论肩背是否宽阔,自然不比一座岿然高山,只是像一根不屈坚韧的细竹。
厉从望得出神。
“今天天气很好,想出去玩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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