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孟思诚放开秦娇,带着遗憾说:“真的挺想的,但你腿伤了……”说着他就要起身,但是一站却没站起来。他只好又坐下了。
秦娇这才发现她手里紧紧抓着的居然是他的衣襟。
孟思诚看了看秦娇的手,也没废话,直接就把她给抱床上去了。
秦娇倒在床上,眼睛一闭,心想,这下成了自作自受了。不过她也甭解释了,越描补越黑。
33.同居时代
孟思诚吻得很深情,也撩人,可秦娇却没法全心投入。不是不想,只是有件事更让她纠结。她是chù_nǚ这事是说还是不说好呢。正琢磨呢,她感觉到孟思诚在掰她的手指,一边掰,还一边温柔地在她耳边说:“秦娇,放开手,要不我没法脱衣服。你别怕,以前我就说过,我不是随便的人。”
秦娇深吸了口气,放开手的同时,也做了个决定,那事她还是别告诉孟思诚了。她已经把个随便的人给吓跑了,当然更可能也会把这个不随便的吓跑,她不认为自己有那个心理承受能力。
虽然秦娇以为自己已经准备好了,但孟思诚一进来,她还是忍不住叫出了声。
孟思马上诚察觉到。他停了下来,默默地看了秦娇两秒,说:“对不起,如果我能早点知道,就不会这么快进来。”
那一刻,秦娇忽然觉得释然,原来这个不随便的人不会跑。之后,孟思诚没有马上动,而是俯下身温柔地吻她的眼睛,耳朵,脖子,胸口,直到她身子完全放松了,才又开始慢慢动了起来……
激情过后,秦娇躺在床上一语不发,后背紧紧靠着孟思诚的胸口,她喜欢这个姿势,喜欢这种肌肤相亲,互相温暖的感觉。她终于不再是chù_nǚ了,刚才的感觉对她而言说不上好,也说不上不好。她不知道他感觉怎么样,但应该也不会太好。因为整个过程里,他始终都是缓缓的,动一下,停一下,仿佛在帮她适应。如果一个男人肯放弃自己享受,在这种时候还顾着她的感受,还会温柔地待她,这好像就是爱了吧。
孟思诚也不说话,只用手指轻巧地在她的发间穿梭。过了好一会,他轻轻问了句:“阿娇,刚才很疼吗。”
秦娇听到不觉一愣,好久没有人叫她“阿娇”了。她脑中闪过一句话,“你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以称为女人。”
刚到美国的时候,极偶然的,她听到了这句话。第一次听到,她特感动,傻傻认为一个男人定是爱极了那个女人,才会说“你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也是她小说看多了,觉得这话就跟“我爱你入骨”那感觉差不多。
而且因为那是《圣经》里的一句话,她还特意跑去学《圣经》。学了她才知道,那是亚当第一眼见夏娃时说的,根本没她想的那么浪漫,不过是因为夏娃是用亚当的肋骨造成的,所以他才那么说。如此的平凡,让她失望了好一阵子。但那她还是固执的单纯喜欢那一句话,谁让她那时候正青春年少呢。
后来有一次过节,她无聊,跑去教会的特别聚会,一去才知道是讲婚姻关系的,虽然她未婚,但已经白白吃了人家的饭,不好意思走,只能硬着头皮听。讲道的人正好又讲“你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这句。那讲道的人竟然信誓旦旦地说,《圣经》上这两句是指这男女之间的yù_wàng说的。说白了就是男女这点事。
讲道人讲的其它什么,秦娇早都忘了,只这一句,始终记得。因为那时她忽然发现当初她固执地认为的那么美的爱情原来是跟yù_wàng相连的。而且yù_wàng过后,那男人还心情很好地给自己的配偶起了名字叫“女人”。后来,她就得出了一个结论,所有的爱情都逃不开yù_wàng,那是《圣经》上写着的,而且从人类的起初就是如此,所以一定不会错。
他们现在不就是这样吗。那样一番“骨中骨,肉中肉”之后,亚当给夏娃起了个名字叫女人;而他则轻轻在她耳边呢喃,亲密地喊她阿娇。不过也许正是因为先有的情才有的欲,所以在刚才那番云雨里,他才会那样的温柔,无论感觉如何,她是喜欢的;就像现在他叫她这声“阿娇”,她也是喜欢的。
孟思诚看秦娇半天没答,又问她:“你想什么呢?”
“哦,你听过‘你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这句话吗?”秦娇照实答。
“没有。不过……”孟思诚不怀好意地一笑,吻了吻秦娇的耳垂,说:“是不是我刚才没做好,让你想起这句话来了,看来我们得再来一次。”
秦娇一听,微微有些郁闷。这男人的思维怎么跟女人的差那么多呢。同样一句话,她第一次听到时想到的是爱情,他想到的却是□。不过孟思诚并没有给她机会让她郁闷太久,因为他又开始动了,她也就把自己正想的事给忘得一干二净了。
两个人再次分开时,都有些气喘,秦娇的感觉更可以用精疲力尽形容。所以没过多久,秦娇就靠在孟思诚胸口睡着了。
第二天一早,秦娇梦中翻身,正撞上了个木板一样硬硬的东西,一下子就醒了。她刚睁开眼睛,就看到了孟思诚的俊脸,在距她不足10厘米的地方,看着她温和的浅笑。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照进来,给逆光的孟思诚镶了一道柔软的金边,让秦娇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秦娇不禁也扬起了嘴角,绽出一个艳丽的笑。三十而立,活了这么久,这一刻她忽然明白了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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