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丁胖子陈忠约在了一个很偏僻的地方,唐天宇找了许久才找到此处。《+乡+村+小+说+网手机阅#读》地方的名字倒是有些特『色』,名叫食轩,虽只有两个字,但耐人咀嚼。
合城是一座古城,有几条街道还留有前朝痕迹,不过唐天宇记得五年之后,合城大搞房产开发,这几条古街多被损毁,尽管后来新建了古城,但也丢失了原来味道。
食轩便藏在古街之中,如同普通的住宅,但进入其间,会发现格局开得很大,经典八仙桌摆了数十桌,墙壁上挂着很有特『色』的山水画,摆设多以增添古韵古香气息的家具为主,宛如进入了另外一个世界。
唐天宇知道如食轩这般的地方,其实只针对一部分人开放,因为房子内部装饰大多是一些明清古董,价值不菲,若是对外开放的话,怕是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进入其内的客人,非富即贵,宛如在一个博物馆吃饭消费,那可凭增档次格调。唐天宇其实打心底里不太喜欢这种彰显特殊化的私人会所,但人在江湖,难免不蹚浑水。想清清白白做人,并非简单之事。
唐天宇报了包厢号,一个穿着唐装的貌美服务员将他带进了包厢。见了丁胖子后,唐天宇笑道:“没想到你也附庸风雅了,竟然找了这么一个极具特『色』的地方。”[首发官道之权色撩人268
丁胖子比之一年前改变了许多,以往尽管硬件不怎样,但他总是跟着时代『潮』流走,比如喇叭裤,中分头等,却显得不伦不类。现在或许是因为接触的人群层次高了些许,穿着略显成熟,一般以英伦风格为主,西装皮鞋,精致简约不少,今日不知为何戴了一副金丝眼镜,给人一种文艺胖子的感觉。
丁胖子托了托鼻梁上的眼镜架,淡然道:“老三你始终在进步,我这不是紧跟你的脚步吗?”若要论起变化,唐天宇变化最多。在丁胖子的印象里,大学毕业后的唐天宇犹如变了一个人,让人感觉越来越高深莫测。
唐天宇耸了耸肩肩膀,有些嗤之以鼻,道:“是不是易思最近跟你说,特别喜欢眼镜男?”唐天宇对丁胖子很了解,知道丁胖子但凡有变化,必定是跟易思有关。
丁胖子脸『露』诧异,道:“这你也能猜出!老三,你真神了!”
唐天宇叹了一口气,道:“你这恋爱谈得也够累人了,因为女人的一句话便可以如此改变自己,值得吗?”说完这话,唐天宇有点后悔,因为他没有必要过多地涉足丁胖子的情感生活。
丁胖子不以为意,哈哈笑道:“没有什么不值得的,我今天照镜子,发现自己戴眼镜果然帅了很多啊。”
“……”
唐天宇无奈道:“只要你自己喜欢便好了。果然处于热恋中的男人或者女人都很可怕。”
恋爱容易丢失自我,容易让自己奋不顾身,唐天宇挺羡慕丁胖子,因为他知道,自己这辈子是永远不可能变成丁胖子那般如此执着于爱情了。因为谈一场轰轰烈烈的恋爱,是需要莫大勇气,需要有舍弃一切的胆气,唐天宇自认自己牵挂太多了。对待感情,唐天宇虽然以真诚相待,但又不愿意投入太深,有时候觉得是害怕伤害别人,其实是害怕伤害自己。
陈忠有了兴趣,虽然听丁胖子和唐天宇经常提起此人,但没有与易思见过面,笑道:“难道丁胖子将易思搞定了?”
丁胖子略有些得意道:“现在算得上八字有了这么一撇了吧。”
陈忠哈哈笑道:“这算是苦尽甘来啊,今晚是否要庆祝一番?”
丁胖子知道陈忠想让自己多饮几杯,手指放在桌上轻弹了几下,笑道:“今晚当然得不醉不归了。”
唐天宇无奈地摇了摇头,笑道:“那我就舍命陪君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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