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他与他握手,他从来没有面对面离他这样近过,有一种突如其来的熟悉感,仿佛从前早就见过面。不错,他早就见过他的,这么多年,关于他的一切,他总是格外留心。不论是电视新闻,还是报刊杂志的访问。
易志维的笑容仿佛温和,声音亦十分从容:“一直没有机会向赵先生道谢,谢谢你那天在球场救了我。”
他答:“那是应该的。”
即使单纯的于出道义,陌生人也应该伸出援手。何况他努力了近十年,只是为了终有一日的对诀,怎么可以任由他不战而去?
桌上两杯矿泉水,无数碳酸气泡沿着透亮杯壁缓缓上升,一颗颗细小的晶莹剔透,像是针尖芒,密集的,簇堆着升到杯面,无声无息的破裂,可是前赴后继,一颗接一颗缓缓冒上去,冒上去……
易志维的声音不缓不慢:“赵先生去年主持收购‘ja’,战绩辉煌,令人侧目,实在是替华裔商界大增光彩。”
“易先生有话请直说。”
易志维淡淡的一笑:“赵先生如今垂爱东瞿,但可惜这是先人留下的产业,恕不能割舍。如果你一意孤行,我只得奉陪到底。”
承轩的一颗心沉下去,沉下去,他不知道他是用什么方法做到的,不知道他从哪里看出了破绽,他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对手,看来这场战争,比他想像的还会要艰苦百倍。
他不卑不亢的答:“东瞿是上市公司,一切合法的金融行动都只是市场行为。”
易志维微微眯起眼来,他是狭长的单眼皮,目光深遂,凝视着他,声音轻的仿佛是叹息:“真遗憾。”
夕阳照在承轩的脸上,光线经过玻璃的过滤,仍有轻微的灼痛感,场中的马嘶声隐约,仿佛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按理说话说到这个地步,已经再没有交谈的必要了。可是易志维转过脸来问他:“骑马吗?”
并不像是邀请,亦不像是商量,没来由的,他竟然点头答应。
马厩里很安静,除了马儿竖起耳朵,直着脖子从木栏后盯住他们。他带他去看那匹奥尔洛夫马,血统极纯,全身棕色的毛,只有额上一颗白星。易志维喂马吃糖,那匹马俯首到他掌心,舌头一卷糖块便不见了。他拍着马的额头,脸上不知不觉露出温柔的神色:“还有两匹马在英国,偶尔兴趣来了想骑一骑,想想十几个钟头飞机,又懒了。”他将大把的糖块递给承轩:“你试试。”
马儿温软粗糙的舌头舔过掌心,奇异的触感,他觉得自己也是那块糖,只一卷,就要被缠到粉身碎骨里去,可是如果久久托在掌心,就会无声无息的溶掉。马吃完了糖,对他也亲热起来,俯下长长的颈子,时不时的嗅着他。掌心还是湿濡濡的,并不觉得脏,也不觉得腻,只是觉得像是多了些什么,连空气都浓稠起来。
他们各自牵着马出来马场,一先一后相继上马,两匹马跑着整齐的小快步,温和的有规律的震动,他的马渐渐跑得快了,兜过大半个圈子,反而追到了易志维的后面。从后望去,他一人一骑像是在很远的地方,再远些的天空是无边无垠的孔雀蓝,蓝得那样纯粹凝重,仿佛硕大无比的琉璃碗,倒扣下来,隔着厚而重的琉璃,看得清天的颜色直淀下去,最底下淀出近乎黑的深蓝。而他伫马立在那里,天的颜色渐渐溶下来,连同马与人的身影,都溶进那琉璃样的天空里去了。
承轩开车回公司去,天空颜色越淀越深,深蓝变成了深紫,深紫又淀积成了紫灰,终于夜幕渐渐降下来,黑的夜被渐次亮起来的灯照出薄而透的背景,往上升去,往上升去,愈薄愈透,便透出一颗模糊而大的星星,像是一粒钉,钉在夜空中。他想起黑丝绒底子上的蝴蝶标本,亦是这样深深的一颗钉,钉住蝴蝶的心脏,便永恒的展开那美丽的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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