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喜欢思考未来,如果有人给我指一条可以打发时间的路,恰巧我还不是很讨厌,那么我会非常开心,非常感谢这个人。
于是我和麦子仲一起来到了康乃狄格州,我答应参加他的婚礼,他答应在婚礼之后会给我写推荐信,推荐我去耶鲁大学。
他的母校。
那时我以为我终于得到一个改变命运的机会,可惜的是,命运这个混蛋,它最大的爱好也许是改变别人的人生,以及梦想。
婚礼如期举行,有很美丽的新娘,很帅气的新郎。
唯一的小小的遗憾,大概也只是对麦子仲而言——因为新郎不是他。
她说,“对不起,仲,原来我做不到永远等你。”
麦子仲点头,“是我耽误了你才是。”没有参加婚礼,只送了大手笔的贺礼,教堂的钟声响起来的时候,一个人在酒吧喝的酩酊大醉。
他真的是醉了,软弱地地说:“不要离开我,阿兰,不要离开我。”
说完以后,他就睡着了。
留我站在他旁边自言自语:“兄弟,你看过电影吗,通常有人说他要金盆洗手,就是必定要出事之时啊,失策,失策。”
但我相信他必不会绝不会落入生死不能的境地。很快便可以回到正常的生活。
因为我们是同种人。
就算被人捅的剩到最后一口气,也要用最后一口气摆个更帅气的姿势。
这是属于男人的尊严,没有什么道理可讲。
果然,第三天的时候麦子仲来酒店找我,胡子刮得干净,脊背笔直,简单的说,“走吧。”
去耶鲁。
我入学,他兼一个讲师的职。
却从此不再拍照,开始做生意。
成日游走灯红酒绿,渐渐嘻嘻哈哈,红尘游戏。
我生活如故,依旧交了一大堆朋友,吃喝玩乐,潇洒度日。
有一天在一个场子里,我点的姑娘被人抢了,我大怒砸开门,与里面那人面面相觑,彼此大笑。
这是我第一次与麦子仲抢姑娘。
麦子仲没有骗我,我在摄影上确实很有天分。
真正的摄影师,作品里都该有属于自己的灵气,独一无二,是身份的标志物里,唯一无法彻底伪装的那个部分。
我拍出的作品,众口称赞,高风豪魄。
第一次听到这赞扬的时候我正在和麦子仲拼酒,听到别人转述,两个人同时把酒喷了出来,然后哈哈大笑,继续喝到酩酊大醉。
高峰豪魄……真是讽刺。
直到第二年的一天,我无意路过院里的一场作品展,人声喧嚣里,听到一个很轻的声音说,“这张照片,怎么看上去这么寂寞。”
我蓦然转头,看到一个穿白色长裙的长发女孩,抬起头,看着一张旭日东升的照片,自言自语说。
似乎注意到我的视线,她望过来,微微一笑。
从我的角度,其实可以很清晰的看到她的脸,但不知为什么,后来回想起来,却只能记忆起她的眼睛。
很深很深的一双眸子,瞳仁漆黑,眼底清冽。
很温柔。
我却感觉到了悲伤。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景颜。
她看到了我的寂寞,我察觉到了她的悲伤。
番外(本之2)
又几天的时候麦子仲约了我去一家新开的酒吧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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