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把沾了血的地毯扔进火堆里付之一炬。
林厌坐在车里, 手指无意识地敲打着膝盖盘算着下一步该怎么办。
王强死了, 这个消息得尽快传回去。如今她在欢歌夜总会的地位已经无人能撼动,进一步接近了这个神秘组织的核心领导层。
下一步就是找货源,数目如此巨大的新型毒品幕后一定隐藏着一个庞大无比的生产工厂,不把这个工厂揪出来, 再查多少批货也是白搭。
“红姐,都处理好了。”刘志敲了敲车门,跑过来报告。
林厌回过神来, 见他额上都是汗, 微微笑了笑,把自己的手帕递给了他。
“给, 擦擦吧。”
跟王强做事, 哪有这种嘘寒问暖的待遇。
刘志犹豫着, 见她一直伸着手也不好,那手腕白皙又纤细。
他心里一热,捏着帕子角拿了过来, 虚虚抹了一下汗,闻见那帕子上还有一股好闻的香味,脸色微红。
“谢红姐。”
林厌又阖上眸子闭目养神,刘志坐进了副驾驶, 吩咐司机开车,又转头过去低声问。
“红姐,那批货……”
林厌眼没睁:“还给老虎吧。”
小不忍则乱大谋,看来这个顶爷比她想象中的还要难以对付。
刘志一怔:“是。”
等回到欢歌夜总会,锁上门,林厌就靠着门板滑坐了下来,手撑着额头,这一晚上经历的事,直让她觉得疲累至极。
无论是周旋在心狠手辣的毒贩里,还是与王强虚与委蛇,或者是直面生死,都比不过与宋余杭的再次见面让她更耗心神。
她说她是“裴锦红”的时候,宋余杭眼里一闪而过的震惊与痛苦没能逃过她的眼睛。
明明爱人就在身边,却不能相认相拥,她的痛彻心扉她亦感同身受。
林厌咬紧了牙关,告诫自己不能哭,不可以哭,却仍是眼眶一热,用牙齿咬着手臂,从喉咙深处发出了呜咽。
良久之后,细弱如幼兽一般的哀鸣停止了。
林厌起身,从橱柜里倒了一杯红酒,按下了床头柜旁边的暗格,弹出了一个木匣子。
她从里取出了几粒白色的药丸扔进了酒里,杯沿冒出气泡,很快消弭于无形。
林厌拿起来晃荡了两下,仰头一饮而尽,打算起身去洗澡的时候,却莫名觉得有一丝不对劲。
她从床上坐了起来,床铺还是她走之前的样子,枕头放的好好的,被子四个角一丝皱褶都没有。
林厌拧亮了台灯,掀开被子,一寸寸摸索了过去,手指终于抓到了一丝细软,拿到台灯底下一看,是一根黑色的短发。
她来过。
林厌一时之间心绪翻涌,眼眶又红了,攥着那根头发没动,哆嗦着嘴唇。
她多么想冲出去找她啊,告诉她自己还活着,再抱抱她亲亲她,从她身上汲取一丝温暖。这个地方真是太冷了,时时刻刻都得提心吊胆,过得如履薄冰。
她没有一个夜晚能安眠,在盛夏的夜晚里都会出一身冷汗,被自己冻醒。
医生说,这是经过大手术后的正常应激反应,可是只有她自己知道,她只是患了一种名为“宋余杭”的相思病。
把机械棍还给她后,她的身边再也没有任何关于她的东西,连用来缅怀都不能。
林厌挣扎再三,还是选择拿出打火机,把这根头发烧掉了。
那肆虐的火舌也吞噬了她的手指,林厌在这个类似涅槃的过程里痛彻心扉,眼角终于滚出了两行清泪。
雨下了一整夜,她彻夜未眠,第二天清早就通知人来帮她搬家,本来裴锦红住的近些也只是为了方便管理会所,但如今王强一死,所有人都只当她是触景伤情,搬家合情合理,倒也没惹人怀疑。
林厌则在盘算着,一来那地方宋余杭已经知道了,难免会来找她,未必安全。
二来,夜总会里人多眼杂,住外面好传递消息一些,至于夜总会里的一些动静,自然会有刘志帮她盯着。
她现在搬去的这所房子也是裴锦红名下私人房产,江城市某高档小区的复式公寓,二十四小时安保,电梯走廊都有监控摄像。
林厌很满意,站在走廊上看着手下人忙进忙出,心想:这个人贩子品味还不错嘛。
“红姐,都收拾好了。”刘志拿袖子擦着汗往出来走。
“你看看还有什么需要添置的,我们再弄。”
“辛苦了。”林厌从钱包里抽出了几张红票子出来,两根手指夹着递给他。
“请兄弟们吃顿好的吧。”
其他人也都嘿嘿笑起来:“还是红姐对我们好。”
房间上下两层加起来二百来平吧,比她从前的别墅小了点,不过勉强能住。
林厌四下打量了一圈,从电视柜旁边拿起了一个倒扣在桌上的相框,里面夹着的是年代久远的黑白照,被人撕毁了一角,只留下了小女孩一个人,看模样像是裴锦红。
不知为何,她总觉得这照片有一丝眼熟。
林厌蹙眉。
刘志的话打断了她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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