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哈哈……我喜欢直率的人,若不嫌弃,请你收下这把短剑,当作一份见面礼吧。”我从腰间拿出一枝雕刻精致的银色匕首交给奥斯曼,可是他愕然半晌后,仍是不敢接下它。
“这把虽然不是什幺名贵宝剑,但短剑上刻有特制的拉德尔家族徽号,将来如果有什幺需要,拿着它来北方,任何一郡亦能提供帮忙。”“这……这幺重要的宝剑,末将岂能收下?”“你不收下是因为这把剑并不名贵,还是瞧不起我亚梵堤?”奥斯曼望一了望短剑,再以震动的表情凝视着我,猛地单膝下跪,双手收过短剑。我留意到在旁的天树,他叉起双手冷眼看着这一幕,同时面上浮起半带杀气的阴寒。
身为领袖,眼光相当重要。我和天树同是百万民众之首,大家都看得到相同的事物。奥斯曼虽然称不上天纵英才,但他有一股军人天生的威严气势,也是一名难得的将才。今日一把短剑,换来一件等待雕琢的璞玉,实在是一宗无比化算的投资。
奥斯曼仍没站起来,却双手奉着短剑朗声道:“末将不懂得说话,只想说句,将来若果男爵有用得着末将的地方,火里火里去,水里水里去,绝不皱半下眉头。”“奥斯曼啊,你肯交我这个朋友,亚梵堤已经相当高兴,又何必说这种话。
兄弟在此预祝你旗开得胜。““多谢大人,奥斯曼定不负大人所望。”天树笑着没有反应,淡淡地向会场步出去,当他与我擦身而过时,他连一眼亦没有看我。可是我却很清楚,无比的清楚,只要他再多望我一眼,他将会无法克制情绪对我出手。
真是的,看来上次在厕所的教训还没足够呢。
“主人,你认为天树和奥斯曼那个会赢?”“奥斯曼。”此时围着我的,除了被我搂着的百合外,还有瑞安道、艾蜜丝、沙鲁安力、基格、普顿和拉拉道等多人。听到我与百合的对话,都不禁留心起来。
“主人你怎幺会知道?”“说出来,恐怕会扫你们的兴,都是不说会更好。”沙鲁安力突然想起了什幺,问道:“刚才有官员通知我,有人下重注赌奥斯曼获胜,不会是大人你吧。”“老爷子果然是老练,但只有一半是我的赌注,这个亦是答案。”“大人的意思……是……天树也买了自己输?”“当然,你们以为天树是什幺人,真的为挫挫我们锐气而冒险参赛?太天真了,他来帝国应该有自己的理由,参赛只是顺道一探我国的人才多寡,最后一场比赛的胜负对他而言都不重要。”死仔基格突然在我背后大叫一声,说:“我明白了!他来是为搜集谍报,最后一场则是乘机大赚一笔。大人,不如由我派兵暗中逮捕他。”“上次盖亚之战中,如此劣势下他都走得这幺潇洒,能轻易捉到他我还要等你吗?他要走就走吧,免得破坏了丰收祭的气氛。”武斗大会的最后一场,天树战奥斯曼终于开始。虽然我不是个爱看武斗的人,而且早知道战果,可是暗妖精族的三军主帅,对白雪苍狼军的头号骁将,这两个人的一战仍使我产生一点的期待感。
一开始,奥斯曼的长刀破空而出,速度之快可比媲疾风。天树明显在速度上有所不及,但他却擅长精奥的剑术,紧紧守死奥斯曼的刀势,只等对方刀招变老就能反击。
不出所料,奥斯曼的长刀连续斩击过百刀后,天树宏喝一声,破开奥斯曼的刀招,但却不是推进而是后退,这是施魔法的先兆。
喂喂,天树大佬,你千万不要打昏头,我可是买了二千金币你输的呀。
天树的掌上凝聚起一团烈火,烈火化成大火球,向奥斯曼的位置轰过去。坐在我身旁的百合,与及我背后的基格同时“咦”了一声,就在火球将会轰弊奥斯曼时,他却凭着灵活的身手,卸开了火球然后反击。
“百合,有不妥吗?”“主人说得对,天树他留了一手。刚才的火球术不是走弧线,而是走直线,这是初级法师才会做的事,但天树的魔法技巧绝不止于此。”火球击中场外所设的结界,所爆发的力量却使得全场为之一震。但这种力量仍不能阻碍场中两人的战斗,奥斯曼的长刀以看不清的极速,劈出无数刀光罩着对手,而天树手上的虎炎则极力抵挡,看似落入了劣势。
原本处于下风的天树突然发力,他适才较差的速度倏地大增,两名战士错身而过,最后他们背对背地站着,然而天树的虎炎则倒插在远远的地阶上。
买了奥斯曼赢的观众自然高声喝采,支持天树的花痴则有几个当场晕倒,可是我却清楚看到奥斯曼面上掠过一瞬即逝的讶异。刚才天树在一刹那间,显出了不逊于奥斯曼的高速,在猝不及防下他应该处于捱打劣势,但结果却大出他自己的料外。
天树甩一甩膊,做了个无可奈何的表情,才提起虎炎淡然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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