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路扣住我的手,居高临下地看我,见了鬼了,我忽然发现他眼睛里的血丝,以及要掉不掉的一颗泪。
我将他扯下来,扯到地上,同我面对面坐在一处。我浑身都在颤抖,他又没有在说话了,空调呜咽一声,持续运作让它疲惫不堪,选择在此刻自我调解,停上一会。
——他需要我。
我很快意识到这个事实,我连忙手脚并用,爬过去抱住他,下巴搁在他的锁骨上,磕得生疼,但我毫无知觉,我巴不得再痛一点,最好将他的痛苦悉数转移,由我承受。
很明显,上帝不给这个机会。我只好咬紧下唇,渗出血珠,以拙劣的方式陪他一起痛。
怎么会有人不爱沈路?
是因为他要回上海吗,是因为他不能留在广州吗,我越想越混乱,一片混沌,死活想不明白,怎么会有人不爱他。倘若是我,别说广州和上海,在地球另一端都要追他过来。
那是沈路第一次对我痛下杀手,不动一兵一卒,真真是兵不血刃,让我从里到外死了个透彻。
几个小时前他又故技重施,一具活尸在街头游荡,二十分钟的车程化作一个多小时的路程,没有办法,活尸也是要回家的。
我生平鲜少的狼狈都是在他面前,今天破例展现给全上海人民一同瞻仰了。一个笨拙的醉鬼扶着栏杆,横跨几公里,一路进行醉酒行为艺术表演——摇摇晃晃,走一步歇三步。
小区门卫自然认得我,也晓得我和沈路同住。老伯戴上眼镜,从岗亭探出头来和我说话,阮先生啊,你朋友在不在家啊,要不要我拨号给1801,让他下楼来接一下你啊。
一阵血气上涌,我连连拒绝,手指攥着栏杆,和老伯说,谢谢您了,不用不用,我自己回去就行。
我进了楼道,在电梯口坐下来。十一月的夜里,风嗖嗖,还好小区管理得当,我一踏进楼道,密码门应声合上,隔绝了外头的夜风。
瓷砖冰凉,就当给我醒酒了。
我想——
真是个蠢货。十几岁时还能称得上一句漂亮蠢货,这是赞美呢,还有一个多月就要满二十九,怎么能担得起漂亮二字。
我该上楼去告诉他呢,我这个百无一用的废物,从头到脚,从身到心,是死是活,都完完全全属于他一个人。
这话放十年前,我还学不会怎么表达,欲盖弥彰地讲,哥哥,我不喜欢夏翊。却忘了之前是怎么在他面前绘声绘色地夸赞,夸赞小窦唯太酷了,我好喜欢,好喜欢这种感觉。
对不起,我该咚咚磕两个响头,给窦唯道歉。
搁当时的情境,他能信就怪了。
我垂头丧气,这不能怪我,像我这样的蠢人,总是要死一回才能晓得利害。往后的几年,我缝缝补补又活了过来,能活多久全指着沈路的吩咐。
明面上他对我言听计从,可我这里——装着定时炸弹呢,他按一下,我就轻飘飘地赶去赴死。
我好想活啊,家里的小阳台上摆了好几盆花,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我半夜睡醒总要去看看她们,看见这么漂亮的花,我会不由自主地想要活下去。
声控灯啪嗒亮起,我打了个喷嚏,在灯光暗下来之前,按开了电梯门。
第13章
兴许是借了酒劲,我察觉不到名为焦虑的情绪,满心满眼只剩英勇,双手合十,祈求天父做十分钟好人。
电梯大开,我局促地不敢迈腿,一抬眼,对上了门外站着的人。
打好的腹稿尽数作废,我站在门里,呆若木j-i。他还穿着早上的衬衣,现在一点多了,久违的熬夜叫他神色疲惫,眼圈发红。楼层里的玻璃窗向外开着,冷风直直灌进长廊。
一层是四户,我们住的1801,离公摊的窗户最近。
我迟迟没有动作,电梯无心,不会与我共情,按照建筑标准,准时缓缓朝中间并拢。沈路忽然往前迈了一步,用胳膊挡住梯门,两扇门在他胳膊左右两侧会晤,又弹了回去。
他恍然不觉疼痛,反倒露出了释然的表情。
他的痛一定是报应在我身上,不然我怎么会每一处都有了共鸣。我喘着气靠近他,像压伤的芦苇,半残的灯火,捧着那条手臂,掉下泪来。
时隔二十多年,我终于重拾孩子的本能,嚎啕大哭。
沈路眉头微蹙,他看出我醉了,认命将我抱起,像托运甚么贵重物品,谨慎小心地带回家里。
他把我放进浴缸里,满满半池水,浮起一半泡沫。我闭着眼睛,死皮赖脸做一个小孩,任由他替我涂沐浴露。
沈路教育我,宝宝,现在很晚了,不能吵到其他住户。
我今天难得聪明一回,死死抓住困惑我的东西,问他,你为什么站在电梯口等我。
万一我一夜不归,沈小王八岂不是要站上一夜。以我对他的了解,锲而不舍是他的人生条例之一。
沈路捏着毛巾给我擦脸,我实在搞不懂,他到底爱我什么——我愚蠢、拧巴、社会地位平平、相貌不比少年,但我清清楚楚地知道,他爱我。
没有人会对一个不相干的人百依百顺,除非他有所求。
我给不了沈路什么。
无论在哪一个城市,都会有成百上千比我聪明貌美又能干的男人,或是女人,前赴后继涌上来爱他。
但他心里自有一个让他铭记至今的人。
我是最适合他的人,他舍不得我,怜我天真,念我依赖他,将我死死拴在身边,然后爱我。而我们彼此心知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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