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王府的迎亲队伍已进江家大宅三天了,按照计划此时本该在回京都齐安的路上,不料准王妃江晏如身染风寒,便只得在江府多停留些日子。
一只周身雪白的信鸽从江府最好的待客厢房紫云轩内翙翙飞出,秦云踪刚刚向远在齐安的逸王送去一封密报。定定地望着鸽影飞快地消失,夕阳在他俊逸而坚毅的脸上覆上一片迷蒙的昏黄。
秦云踪名义上只是逸王府侍卫总管,实际上却是逸王最最看重的两个辅佐者之一,逸王曾说过,假若他必须在王府的一大帮门客和秦云踪之间有所取舍的话,他会毫不犹豫地选择留下秦云踪,他在王府的地位之高由此可见一斑。可是,若是同王府内庭那位相比,不知王爷会更看重谁一些,秦云踪不止一次想过这个问题,却终究猜不透。
浑身雪白不带一丝杂色的信鸽稳稳地落在了一只强健有力的手臂上,于是绑在鸽脚的细竹筒被取出,换了一卷纸签,再绑回去,鸽子被手臂颠了一颠,伴随着一声漫不经心的唿哨,鸽子又扑翅沿原路飞还。
李贶翎展开秦云踪从千里之外发来的密报,不禁勾唇一笑,旋即毫不在意地把密报扔出窗去,未经任何处理,甚至连撕碎都没有,那是因为这份密报的全部内容只是一签白纸,一签不藏任何秘密没有任何内容的白纸,如此随意也甚是合理。懒散地倚在朱红的栏杆上,双手交叠置于前,李贶翎轻笑一声:“看来,江家还算老实。”不藏秘密不代表毫无价值,不写一字不代表全无消息。
逸王李贶翎是天齐的三皇子,他为自己设定的形象是不通诗书fēng_liú不羁游手好闲寻花问柳的纨绔皇子,这些特的共同点在于与一国之君的该有的特质背道而驰,于是越是在很正式很隆重的场合,譬如皇帝寿辰,皇族大祭祀,外国使者来朝等等,他就越是要表现得放浪不羁甚至不守礼数,总之他就是想在天下人尤其是他的父兄面前表现得同皇位绝缘,可是,很多时候这些刻意的自毁形象实则起了完全相反的效果,于是无数天齐女子有了一个共同的愿望——嫁与逸王,一生休。
林迪菲当晚睡得比之前的一天一夜更为香甜,原因在于她如今随身带着的效用大于等于护身符的东西——江家立下的字据。林迪菲把这样宝贝装进一个镂金的小盒子,套了络子随身佩戴,满心畅想着未来当只逍遥米虫的快乐生活,而且,最重要的能免费得赠财貌双全的极品夫君一名,实在是幸运至极。
林迪菲从小体弱多病命运多舛,父母离异生活艰难,上高中的时候更是得了一种罕见的脑疾(这便是她考场暴毙的主要原因),可是呢,她对人生没有那么多的抱怨与强求,习惯尽量忽略掉明明难以忍受的痛苦,习惯了用笑容与随意来掩饰身体与心灵的痛楚,最不愿做的事就是在别人面前展示自己的难过与脆弱。
遇见坎坷就绕道走,越痛苦就越要开怀,这便是林迪菲的处世之道。
如今前途一片大好,林迪菲自然是乐不可支。
她的宝贝护身符是标准现代合同格式,甲方乙方外加公证人,亲自执笔写就,也就难怪其内容无论是从那个时代还是现代的角度来看都有些别扭。
字据的大意是江家必须全权保证林迪菲的人身安全,若她在王府受到伤害就有权立刻退出这项任务。
快签字的时候林迪菲又心血来潮,夺过纸笔用惨不忍睹的毛笔字在末尾添上一条:若逸王的长相与画像上的有较大出入,林迪菲亦可退出任务。
之前的条条款款已经让管家李福颇为头大了,而末尾这一条直把他逼得沉不住气当场反对——
“姑娘,这一点是不是就不要写入字据了。”
“嗯,这个嘛……”林迪菲若有所思地下巴,“莫非,你们只是随便找了张画像来糊弄我?”
“不不不,李福只是觉得这条让老爷知道了会有不妥,并不如姑娘所想。”李福被唬得直冒冷汗。
姚君阳立在一旁,听见二人的对话,暖如新阳的笑意瞬间浮上唇角。
“也是,反正你家老爷签字才算数的,那好,我就把这条抹掉,可是你必须保证他会同意上面的,呃,我看看,一百二十八条。”
“姑娘请放心,老爷已将此事全权委托给表少爷和李福,这份字据必定算数的。”李福长长舒了一口气,幸好哄得她放弃了最后一条,否则到时候真是不好办。
林迪菲穿越之前握毛笔的时间是用秒来计算的,大约只在上学前班的时候被逼着老师用毛笔写了几个字儿,丑得非同一般,怔得老师当场宣布——呀,这娃真不是块儿写字的料。一语成谶,林迪菲写的字儿在此后长达十二年的漫长的读书生涯里被无数人用各种方式嫌弃过,而在咬牙坚持地练过十几本字帖终是毫无长进后,林迪菲也只得接受这个事实,而现在她却前所未有地希望自己写得一手好字,特别是好书法,如此便就不至于那样丢脸——
签字的时候林迪菲犹豫了一下,李福以为她又想起了什么稀奇古怪的条件,当下提心吊胆地催促:“姑娘可以落笔了。”
事实上,她当时是在纠结到底是签真名还是艺名(林黛玉、林志玲、林青霞和林则徐),想来想去还是觉得自己的名字比较霸气,豪情万丈地挥笔一写。
“我姑娘的姓氏真是罕见。”从着那一团酷似墨渍的纠结里还能勉强认出一个汉字来,不可谓不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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