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明镜这话,特别大男子主义。
我情不自禁疑惑,如果这些都是因为爱,他到底为什么眼拙至此?
不得不说,在这个当口,我无力争论,我宁愿沉沦在,他给的漩涡。幸福的,温柔的,可能转瞬即逝的漩涡。
他对我很温柔,晚上也并没有怎么样,而是跟我讲了许多故事。
躺在他的臂弯,我顿时觉得,我不是身经百劫千难的奔三妇女,而是可以依偎在亲人怀里的少女。
我睡得很安详。
醒过来时,我睁开眼,迎来第一抹晨光。我身边是空的,陆明镜居然比我早起。我难得停顿几分钟,我突然觉得,在一起,并没有我想象那边险恶。
幸福,其实很简单,也在点滴之间。
至少醒在有他余温的床上,我突然觉得,很满足,此生无憾。
我不再伤春悲秋,瞻前顾后,下床洗漱拾掇。
惦念做早饭,我速度很快,半点不敢耽误。走在楼梯拐角,我不期然撞上沐浴在晨光下,摆弄花草的陆明镜。他真的是很有气质的男人,我远远看着,不觉为之痴狂。
远远的,我看不见他的手,只有拔峭的身姿。但我清楚得很,他指骨分明的手指,能演奏世界上最美妙的乐章……让我不止双耳,连身体都不由沉沦。
他有着一张会是巫蛊之术的脸,但凡谁仔细去看,便失守城池。
“醒了?”陆明镜与我目光相撞,微微一笑。
“嗯。”我反应迟钝,放缓下楼的脚步。
而他离开花草,走向我。
不过一两分钟,我和他已是面对面。我穿着拖鞋,无半分增高,必须得仰视他。而他,为低着头,与我对视。
“早。”我艰难出声儿,可能我尚未消化我昨晚答应和他在一起的消息,也无法一下子从雇佣关系转换成恋人关系。
“我本来想准备早饭,作为第一天正式在一起的礼物。但是你昨晚做了精致的糕点,我就借花献佛了。”陆明镜抬手,自然地撩拨我的刘海,姿态亲昵。
我条件反射一躲,“那我去楼上喊常欢。”
现在约摸六点一刻,把常欢叫起还为之过早。可我也招架不住陆明镜这样的温柔。
陆明镜放行,我躲得远远的。
常欢不知其中弯绕,只知道陆明镜对他好,我对他好,所以他很高兴。
我本想就这么低调地处一处试试,陆明镜非要周末请我的室友和他的朋友一起吃饭。他的意思,不必告诉所有人,但至少能让较为亲近的朋友知道。
让我庆幸的是,陆明镜没有提及见他家长的事。和他一起见个朋友,我都满心没底,再去林蔓口中那个深不可测的陆家,我不知道我还能不能保存完好的躯体。
稍微好一点的是,我是个孤儿,至少我受辱起来,不会危及亲人。至于常欢,大人再刻薄,在孩子面前,总会保留一点温存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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