吗?
他和洛神在机场的对话浮现心头。上次告白那天,他把洛神的话选择性理解成宋玉喜欢他。
但如果把整个对话综合在一起想,洛神说的明明是:“请问……你是良砚吗?我儿子特别喜欢你,能不能帮我签个名。”
只有粉丝才会想要偶像的签名……
宋玉看良砚表情千变万化,精彩得他舍不得眨眼,心里好笑,这小傻子肯定又在想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偶尔宋玉会希望自己有读心术,那样就能看到良砚多彩纷呈的脑部活动,其观感绝不会比大型烟花秀差。
不过良砚也只在他面前放松到如此地步,他们天生契合一般,待在彼此身边就很舒服。
宋玉自从在汪行家见过良砚后,就对他念念不忘。这份感情默默发酵了两年,直到他们在小院中见面。第一眼宋玉就确定,自己的确爱他。
而良砚看他时,眼中瞬间被点亮的光彩,足以让他心旌神摇。
他一直在等这个小笨蛋发现他们之间的感觉究竟是什么。
宋玉揣着明白装糊涂,好不容易等到小笨蛋开窍,却又这么怂。不过没关系,慢慢来才有意思。
好东西一口吃完未免有牛嚼牡丹之嫌,他要细嚼慢咽。
良砚陡然生出被食肉动物盯上的错觉,危机感让他后颈上的汗毛全部炸了起来,他抖了抖,心想,追星之路如此坎坷,都能把宋玉(暂时)骗到手。
那追夫之路应该也难不倒哪儿去吧。
**
日子平静中透着甜蜜,良砚的采风之旅走过半途。男人们总爱和小姐聊过往,他也听了不少人间故事。岳三的形象在他心里越来越明确了。
这天将近三点的时候,他拎着几大包垃圾,要拿到两百米外的垃圾箱里,夜总会门口的这个已经满了。
还没走到,他便听见一个熟悉的女声在尖叫:“抢劫啦!”
良砚立刻朝声音的方向跑去,被抢的人是他和宋玉的热血cp粉小玲姐。前方有一个黑衣男人飞快转过街角,应该就是抢劫的人。
他旋风一样冲过去,听到小玲在他身后尖叫着嘱咐他小心,别硬碰硬,心中不禁一暖。
良砚人高腿长,精力充沛,追出五百米后劫犯就跑不动了,良砚一拳把他揍翻,拿起小玲姐的包,狠狠在劫犯的裆部踹了几脚。
“她们的东西你都抢,你还要不要脸。”抢卖身钱是最卑鄙的,可妓-女是高危职业,不仅容易被抢,还容易被打。这些渣滓看准她们不敢报警,便加倍欺负她们。
劫犯本来还想反抗,但裆部被踢中后痛得要死,站都站不起来,遑论其他。
小玲脱了高跟鞋跑了过来,也不关心她的包,先问良砚有没有受伤,埋怨他道:“这些人很凶的,万一你出点事我怎么和陈老板交代。”
良砚出了一头汗,便随手擦了一把,笑道:“我为了塑造身材练过好几年自由搏击,这种小瘪三打十个都不是问题。”
小玲听了这话呆呆看着他,视线在他的袖子和脸之间来回移动,形成一条固定的弧度。
良砚看一眼自己发灰的袖子,呃……
小玲捂住嘴,在喊出他的名字前硬生生把声音憋在了喉咙里,无声地问:“你是良砚?”
☆、恋爱合约(32)
劫犯被小玲姐电话召唤来的阿东拎走。
良砚遮着脸, 请阿东帮他和陈朗说一声, 今晚请假。他不能顶着这张脸去店里,明天非上头条不可。
小玲自从认出良砚是谁,就变得极为拘谨, 低眉顺眼走在良砚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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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砚刻意放慢脚步, “小玲姐,这事儿你得替我保密。”
小玲立刻赌咒发誓, 说绝不泄露良砚的秘密, 而后问:“你是不是为了演岳三才来这儿的?”
“你看过《苦街》?”小玲知道他要演岳三倒不稀奇,但若是知道岳三的出身, 很可能看过小说。
小玲笑着说:“《苦街》是我们夜总会的必选科目,我还写过一篇三千字读后感呢。作者的名字和我们陈老板的名字挺像的,大家一直怀疑他们是一个人。
“你看,我们夜总会这么特别, 陈老板肯定不一般。我觉得他就是风尘中的英雄。”
良砚听她说得有趣,点头说:“陈老板真的很特别。”
小玲想起自己几天前热血安利宋玉良砚sè_qíng文学, 良砚居然没有当场发狂,只是脸色微微不自然,不禁感叹一声:好教养。b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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