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第三卷、再婚]
第1节第六十一节、比如恋爱
柳原喝完了酒回家,儿子正在看电视。他醉醺醺地过去,搂着儿子的肩膀说:“儿子,爸爸回来了。来,亲一个。”
小波故意躲闪着地说:“老爸,你喝太多了吧,酒味好重。”
柳原把儿子抱起来,就像他还是四五岁的小孩一样,又是亲又是弄的,儿子被逗得咯咯笑。
柳原想起了什么,说:“小波,爸爸想问你个事情。”
小波说:“你问。”
柳原说:“爸爸如果给你找个新妈妈怎么样?”
小波眨了眨眼睛:“新妈妈?她凶不凶?会不会欺负我?”
柳原说:“当然不会欺负你,大人怎么会欺负小孩呢?”
小波说:“那就好。不过,爸爸,你能不能只谈恋爱,不要结婚啊?我只要一个妈妈。”
柳原愣了愣,说:“小波,妈妈有她自己的生活了。”
小波说:“我知道,她有一个叔叔,那个叔叔有个姐姐。不过,姐姐不喜欢我。每次我去她都不睬我。”
柳原说:“那叔叔呢?”
小波说:“叔叔还好,还给我买好吃的呢,比以前那个叔叔好。”
柳原眉头一皱:“以前还有个叔叔?到底有几个叔叔啊?”
小波说:“大概有三个吧,第一个我就见过一次,后来就没见过;第二个叔叔见过几个月,妈妈都住他家去了,可是他家的哥哥好烦啊,又凶,对妈妈不好,他们两人还老吵架,所以后来就没见过了。现在这个叔叔是最好的了,他还带我一起出去旅游过,可惜,我不喜欢那个姐姐。”
柳原听的头都晕了,心想这章子霞生活也太混乱了,离婚后交了这么多男朋友,还每个都让小波见过。相比较而言他就正经多了,只有刘姝一个而已。
柳原说:“儿子,那如果妈妈结婚了,你会怎么样?”
小波一脸无所谓地说:“结婚就结婚吧,反正她又不和我们住在一起。只要你不结婚就行了。”
柳原不再说话。他想,看来和刘姝的事情得从长计议。不如,就从谈恋爱开始吧。
刘姝的房子挂出去才一个礼拜,前前后后就来了七八个看房子的人。她们的房子地点好,户型小,价格低,装修的也比较温馨,符合第一次买房的年轻人,和单独居住的老人的期望——而他们恰恰是二手房的主力军。可惜,看的人多,但是没有人买。
今天来的是一对小夫妻,男的在南京工作,女的在本地当老师,打算买了这个房子做婚房。他们一看刘姝的房子就非常满意,当场表示要付定金,就是希望价格能稍微便宜点。
刘姝此刻急于出手,好腾出钱来买新房,这一对年轻人看起来特别喜欢这个房子,再加上房子现在的价格已经比原先他们买的时候翻了一番,所以就在原价五十五万的基础上降了五千给他们。
这样,整个房子以54、5万元的优惠价格出售,扣除剩余银行贷款及其他税费,净得45万。新房首付25万,剩余20万,再加上家里的积蓄四万,刘姝和家明平分,一人12万。新房就作为安琪的抚养费,家明又签署了一个补充协议,声明除房子以外,今后安琪的教育费和医疗费如有必要,他将承担一半,以防有特殊事件的发生。
比起其他那些为了抚养权和财产争得头破血流的夫妻来说,他们的离婚简直是太礼貌,太温和了。这归功于刘姝的不善争斗和家明的人品。刘姝不得不承认,家明的确是个好男人,他在整个离婚过程中,特别是财产分割方面表现出的大度和大方让人钦佩,如果不是刘姝主动提出给他钱,他都不会开口向她要。因为他觉得她一个人带着孩子很辛苦,更需要钱。
可是,他们终究还是散了。
也许,婚姻其实和人品没有太多关系,有很多夫妻,他们的伴侣一样有很多缺点,有些甚至是致命的缺点,但他们仍然可以相濡以沫直至白头。所以,在婚姻中重要的不是做个好人,而是如何做一个好的伴侣,一个适合的合作伙伴。婚姻不是一场独舞,而是一场双人舞,只有两个人相互配合,和谐共处,才能舞出优美的舞姿。关于这一点,刘姝觉得自己还要学习。总之,第二次婚姻一定要慎重对待,绝对不可以再草草收场。
那么,柳原,真的是那个合适的人吗?
同一时刻,柳原也在想这个问题。不过,这个问题太大了,实在很难一下子回答。眼前倒是有一个实际的问题需要立刻解决,那就是:搬家。
柳原的新房子已经装修好了三个月了,一直没有搬进去就是为了散味道。现在是夏天,父母的小房子越来越拥挤闷热,他想是时候搬进去了。可是搬家又带来一个新的问题:父母的新家还没有装修,老家离新家有二十分钟的路程,他每天上班下班,还经常应酬出差,孩子就照顾不到了,每天让七十几岁的父母来回奔波接送也不太现实。因此,他决定,让他们一起搬到自己家来住。
他提出这个想法后,姚美丽积极赞同,刘国伟却提出了反对意见:“柳原以后迟早是要再婚的,我们总不能一直住在他家。”
姚美丽说:“等他结婚还不知道到什么时候,再说就算结婚了,我们也还是可以住在一起。”
刘国伟说:“算了,你不要再制造矛盾了。”
姚美丽气的瞪了他一眼。
刘国伟说:“那这样吧,我们先搬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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