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断了,*也被咬烂了,连尿尿都不能了。而且还不能跟别人讲,尤其不能跟他妈讲,讲了长虫毒蛇半夜会钻进来,勒住脖子把人勒死。我告诉他人家结婚都这样,要骗阿妈,媳妇才能跟他好。田平是个弱智白痴,向来信我的话,当然信了他媳妇的话,之前十几年的生命里,我几乎不欺负他,不骗他,他是最喜欢的。
半夜,一群鸡接二连三的叫,狗也接二连三的叫,听得出来外面的空旷清冷。田平像猪一样酣睡,鼻子一噏一合打着鼾,照例脱得只剩秋衣秋裤,红色的,很肥,像长势良好的猪,睡成八字。我蜷缩在床边,然后我起来把搭在自己身上的被子掀到床尾,田平的一半被子搭在地上,大八字腿上面被瘦红秋裤裹着,杂乱凸起的一堆。我往外推他的腿,连着几下,很沉,纹丝不动,又不能推醒他。于是我只好放弃努力。我蹲下来从床底下拿起准备好的水果刀,尖部十分锋利,借着白墙的反光,在黑色的夜里,我摩挲着点上蜡烛,然后再把自己的右腿立在床尾,左腿搭到床上,正好在田平的大八字里。然后姜心瑶举起水果刀,一下刺进自己的小腿,不深,向下,血就打她纤细柔软的小腿上滴下来,鲜红鲜红的色泽,在傻平凸起的*附近,一滴一滴落下来,姜心瑶用不怎么吸附液体的劣质卫生棉去擦,四处抹,那样子更像chū_yè的落红,锥心一样的疼,她紧紧的狠狠的咬住下唇,几乎要咬出血来。落到第*滴的时候,看上去差不多了,姜心瑶停住。用抹血的卫生棉捂住小腿肚子上的伤口,冬天,穿着厚厚的毛裤,不会有任何人能察觉到那里曾经有什么情况发生。她坐在床帮上捂了有十几分钟,一点血也不出了,只涔出一些血清,擦一擦,很快就凝固了。
第二十二章:39欺骗
直到东方的天空完全被彩霞染红,一顶太阳脱颖而出。紧闭的门外终于传来一阵门锁撞击的金属声响,然后“吱呀”一声,一团晨曦和清冷的光明挤进,门已经大开了。马玉兰和她妹妹满脸堆笑着进来,她们是因为因故锁门而感到有些愧疚的,她们是母亲,是家长,是弱智田平的监护人,又出了那么多钱,过分的行为本也无可厚非。
我理解她们,怎么说也是扶危济困。
我就端了洗脸水出去,院子里依然弥漫着昨天残留的喜庆气氛,红色的灯笼高高的挂在树梢,地上有没打扫干净的鞭炮碎屑,风是很犀利的,院子外面的天地都被冬天的寒冷包裹,茫茫然的空旷悠远。天空很干净,碧蓝高远,浮动的云彩洁净纯白,没有瑕疵。门楣的对联工整喜气,“红梅吐芳喜成连理绿柳含笑永结同心”。永结同心,喜成连理,多么高尚的婚姻宣言,是我和他的。农村的集市上也买得到这样有档次有文化内涵的东西,真是不可思议。可我的男人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十个洋码数字也不识一个,贴这样附庸风雅的文字,又何必呢。
田平一个晚上睡得很香,看见他妈,很高兴,歪着脑袋,窃喜。他觉得格外幸福,生活比以前有趣多了,从前能看好看的阿心姐姐一眼,他已经觉得莫大快乐,比吃了糖果幸福。如今,竟可以和自己喜欢的姐姐共处一室,称她为传说中的老婆,这种日子,是喜不自禁的,有些天上掉馅饼的嫌疑。又何必解释那么多呢,总之,田平毕竟是个智商小于四岁年龄水平白痴,很傻但很单纯,不会逻辑思维和工于算计,高兴就是高兴。
我绝不会让任何一个人洞察我的心思,有些东西完全不可抗拒,就只好苟且偷生,饭毕竟还是要吃的,要不然会死,死也不是好的解决办法,世俗的婚姻我是妻子,可法律上不具备任何意义,我不认为姜心瑶的生命就这样算了,也恨自己的阿爸,为什么生我,生下我又不能给我温存,我刚刚过十八岁,却让我以这种方式祭奠。呲牙咧嘴的村民老乡,觉得养我这样的女儿真值,要不是因为姜老师的身体有病,那厚厚一沓十二万的人民币票子,减少何止是十二年的奋斗,那不是做爹妈的都生生多活了几十年。这样的丫头生他个三五个,还干什么屁活,砍什么屁柴,种什么屁地,只需往家里炕上一趟,闲着卷几筒烟叶,泡一壶清茶,像爷,腿一翘享福得了。全寨子的人都在艳羡。
只有我一个人,在黑暗中无病呻吟。
于是,新媳妇应该准备大家的早餐,我洗好手脸进厨屋准备早餐时候,发现慈祥的婆婆已经全做好了,昨天没用完的烧鸡蒸好冒着热气,红豆米粥看上去滋味可口,小鱼干下了足够分量的菜籽油和红辣椒,诱人的口胃。看起来,就等着新媳妇睡醒,手一伸,嘴巴一张吃去。农村,实在难找这样体贴周到的婆婆,姜心瑶如浮萍一样的人生,被这样好心服侍,还有什么不满足呢。
于是,我格格不入且又理所当然的成了田家的媳妇。马玉兰和她的妹妹趁我进厨房,她儿子去茅厕大便,借收拾屋子的名义检查了儿子的新床,一看见我进厨屋,马玉兰直奔目的地,一把手挪开罩在要害部位的红缎面拾叠整齐的被褥,她一眼就看见了令她心花怒放的红印,那如玫瑰花瓣一样晕开的淡粉,那女子下部一生唯一一次绽开的落红,在男人看来极具珍贵诱惑的贞操,就那样娇媚的绽放在马玉兰给儿子准备好铺着洁白床单的大床上,那颜色清晰的血迹,微微羞涩的荡开,带着女人撕裂的疼痛,它所具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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