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点钟,直到下午四点,整整五个小时,曾经,阳光挣开丝丝扯扯惨白色的云团,露出无遮无拦的面容,可没过多久就隐没了。我就那样坐着,冰凉的石凳被她的屁股焐得很热,摸上去极其温暖。静坐的我像个即将垂暮的老人,眼神里写着茫然和伤感,跟这枯树,灰鸦,干池,墓碑共同组成一副凄凉的风景。
中间有几个大学生模样的人来过,男男女女,着装上明显是农村向城市的过渡,看样子像去年刚刚从凤城一中毕业的学生,他们没有理由不快乐,男孩子手里拎着食杂店买来的薯片,饼干等食物,大概还有饮料,他们有说有笑,在聚会,谁还拿了一架相机,“卡塔、卡塔”拍个不停,把欢乐和难忘的时刻记载下来。走到我身边的时候,满脸痘痘的男生不识趣的走上来让我给他们拍照,我也是抬头看他一眼,或许是瞪了他一眼,那是一张丝毫不英俊的脸,长势良好的痘痘颜色鲜红,发亮,有几个头上聚集着浊白色分泌物,像一下子就要挣破幼蛆。我面无表情着抬头看他一眼后就把眼光投向别处,一句话也没有说。那个男生甚为尴尬,不是说考上了大学就能被所有人瞩目吗?可在中国,大学生多如牛毛,实在没什么了不起。附近几个等着拍合照的人就问那青春痘怎么回事,那男生就如实解释给他们听,有没有再添油加醋不得而知。
“是聋子吧?——应该不是,大强问她时她还抬头看他了——走了走了,神经病,肯定是个傻子,女疯子,要不怎么会大过年的一个人坐在这种地方,零下四五度——你没看到她,两眼呆滞无光,傻子都这样——不会吧?我上次在长沙我们大学门口看见那个都不怎么穿衣服,屁股还露一半,头发缠在一起,我看她的样子不太像疯子,穿着还挺周正的——也有穿衣服的傻子,嘘嘘,好冷啊,傻子知不知道冷啊?要感觉不到冷我也愿当傻子,还要背英语,听说四级不过不能领学位证,以为上了大学就再也不用念什么书了,舒服自在,唉,英语学不好,——走了,走了,晚上去张博家吃好东西——你们男生还不跑,听说女疯子会冲到男生面前抱起来强吻,哈哈——”
他们以为我是聋子或者疯癫,一群人你追我赶,如鸟兽散。
他们说的,我全部都听到了。诺大的陵园又恢复死寂,偶尔有瑟瑟发抖的麻雀落在那群大学生停留的地上觅食,踮着细爪子哒哒挪到我的跟前,因为没有食物,它们只好踮着毛茸茸的灰屁股失望离开。我的身子和心都几乎麻木了,似乎没有知觉。看我像疯子说我是疯子现在对我来说也没什么所谓,跟一个疯子结婚过一辈子,自己也傻了反而不是更好,傻子从来不怕别人说不怕别人笑话,啥子没有尊严,没有自尊心的人生才过得快乐。我现在还没疯,我尽管麻木但却清醒,我不是傻子,所以痛苦,感觉到悲伤,很绝望,但又无可选择,农历初五,还有一星期,白桂花要拿着她卖人的钱去拯救我亲生父亲的性命了,我的命弥足珍贵起来,比别的乡下姑娘值钱得多,有价值,可以挽回一条生命,我该笑的,该感到自豪。
明天,明天,可是明天永远也不要到来,永远不要。
走出去陵园大门,街上的人还是很多,对面“微微新娘”的婚纱店里,除了居多的白色,还挂着一套套颜色鲜艳的婚纱。那种眩目的色彩,常常在城市的夜间出现,灯红酒绿的夜总会,暧昧昏暗的按摩间,桑拿房,这些主、专供男人们寻欢作乐、醉生梦死的消费场所,活跃着一群小姐,她们常常会夸张变形的摇摆着婀娜的肢体,明艳透薄、浓妆艳抹,rǔ_fáng在*两侧跟着身子扭动,大杯大杯灌下麻醉神经的液体,脸上常常带着像大麻一样鬼魅且不动声色的浪笑。她们大多像我一样出身寒微,曾经也都是天真无邪的女儿。后来,她们只在身体的少数部位包裹着那种刺人眼球色彩艳丽的衣装。并且,是专在夜间出没的动物。
我往前走着,不知道去向哪里。
第十九章:35我的初吻给了谁(下)
抬头,已经在人民医院北侧第二排的居民院落了。我的身子没有任何指引就来到这里了。人民医院北侧第二排从北向南数第三栋,是宋明的家。这一点,我早听宋明说过了,曾经,宋明不止一次的邀请,一遍一遍的跟我讲他家的位置,我从来也没有来过,也从来没有打算过来。今天,不知什么原因我找到这里,没有任何理由也没有借口。他的家门口是两面朱红颜色的大铁门,自古富贵人家喜欢朱红。“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一千年前杜甫就发过感慨。朱红色的大门半开着,可以看到里头一面画着红日、长龙、祥云等物象缀成的富贵墙,墙前砌着一座花台,两株茁壮刁寒的牡丹根茎,能让人猜想到它夏日曾有的辉煌和娇艳。如今,也逃不过萧条。
我就直直的走进去,连拍一下门打一下招呼都没有,走到花坛边就直接望到宋明家的堂屋,是宋明家没错。当一个保养良好穿着中式暗红色缀着牡丹图案绸缎上装的中年妇女错愕的走出来,问我找谁有什么事时,片刻,她扭头喊了她的儿子宋明。足以证明宋明跟我讲了实话,我永远记得在那次我哭泣的时候宋明给我的字条上写着:看着你流泪我心疼,因为在我心中,我希望你是永远快乐的公主。我一直记得这些,就算宋明说了违心的话。宋明跟他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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