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日来天气都不错,农人在田里接连劳作几日,在今日午后终于将所有的苗下田。殷流采虽然很想施法诀,但社陵关人多眼杂,又有许多修士来来去去,施法干涉会被察觉,只能耐着性子慢慢等。
因天气转暖,田埂上长出许多车前草、蒲公英嫩苗,农人们回去时总爱带上一篓子,殷流采非常喜欢蒲公英嫩苗的味道,遂也采了一篓回去。拎到门前时才想起,回头看杜鉴之:“种田你都会,做饭也会的吧?”
杜鉴之意味十分明显地笑道:“你说呢。”
看来是不会,殷流采一摊手,做点大路菜,不求什么美味,只求做熟能吃,她自己就可以,但要说这时鲜野菜,她也只有等着吃的本事:“那我去问问邻家,你先回,我去去就来。”
半倚着门框,杜鉴之风骚无比地回首望殷流采:“你莫不是叫我说中,如今在回避,不肯直视你自己那颗躁动不已的心。”
抱着一筐蒲公英嫩苗的殷流采狠狠瞪杜鉴之一眼,恨不得上手撕拦盟友这张嘴:“你怎么那么八卦,都说没有不是,你要我说多少遍。”
“我懂,女郎们的心都是一样的,嘴说不是没有,心里却是百转千回,万缕千丝。”杜鉴之说完连忙关上门,免得被恼羞成怒中的“女郎”揍成狗。
殷流采盯着蒲公英嫩苗半晌,摇摇头:“不是的啊,我的心也曾为某个少年悸动过的,现在没有啊,对着界主,我从来不会那样的。”
年少时,遇到满心欢喜的人,会有一羞,一点怯,一点难为情,却又打从心底里喜欢与他相见,喜欢与他谈话。他的一个眼神,一个笑容,能轻易令她怦然心动,久久难以自持。即使时过境迁到现在,想起当时的情形,她的心仍然还深刻记得那时是如何悸动,如何期待,如何害怕。
爱一个人,是百千滋味,百千思绪,百千情态,嘴里只一味甜,心中只一味欢喜的呀。
“我是没吃过猪肉,可我见过猪跑啊,猪不这样跑的。”殷流采说完忍不住腾出手轻煽自己一下,“胡说什么,哪有拿自己当猪比喻的。”
请农人帮忙做蒲公英嫩苗并其他饭菜后,殷流采才踏进院门,她才一抬头就看到界主离舍站在院中看向她,她顿时在原地站住,细细地品咂着自己面对界主离舍时,心中到底是什么样的滋味。片刻之后,殷流采不由得笑出声:“人心不忍直视啊!”
界主离舍:“为何?”
“直视之后,才发现余情未了啊。”殷流采倒不嘴硬认为是殷十三影响了她,确实有一点,但这一点点,远不是爱在心口难开,而是……而是她已经习惯了不求取,不托付。所以,即使已经直视过内心,这一点星火想要燎原也极难极难。
因为,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中,负重需行远,她便在路程中,将爱与被爱的能力丢弃在路边。如今想想,虽轻车简行,一路行来轻轻松松,但丢弃的,再难找回来。
“那便速速了却。”
殷流采:嘤嘤嘤,界主不“爱”我了。
以前界主离舍都爱拿这跟她开玩笑的,现在倒好,直接冷酷残忍无比地叫她赶紧了却。殷流采一口长气才叹到一半,忍不住又笑出声来:“好好好,您说了算。”
不管是一点,还是很多点,喜欢都要令人欢喜才对,至少殷流采现在就没法犯什么惆怅。能喜欢人,能被喜欢,都是好事啊,至少对殷流采来说是的。哪怕,她直到现在仍然认为,铭心刻骨的爱恋,不如一口美味佳肴,但……
但什么?殷流采摇头不去想,她今天已经直视过自己的内心了,不愿望去想的,那就不想好了,人不要活太深刻,留点惊喜也好,惊吓也罢,难得糊涂嘛。
“殷流采,能伴你长生的人,不会是我。”
殷流采:“界主,我是个不求天长地久的人,再说了,让我暗搓搓喜欢一下又不会少块肉,我也不会要求你怎么着。真是的,一点幻想的余地都不给留,还说我是你最疼爱的下属呢。”
“至多千年,少不三五百年,我便飞升上界,届时,你至多不过出窍期,离飞升天长日远。”
殷流采:想得真久远。
“你放心,我对你的喜欢,没准就三五年。就像我特别钟爱的一条裙子,没买到的时候,喜欢得觉得那条裙子就是我的本命战袍。买到手后,确实很长时间都爱那条裙子爱得死去活来,挂在衣橱里都觉得它格外迷人,没隔两年,我就找到了另一条更加钟爱裙子,之前那件就被束之高阁啦。”殷流采从来不认为自己是有长性的人,唯一坚持做的事,穿越前是读书,穿越后是修道。
界主离舍完全没被这句话安慰到,反而有点想揍他这天真下属一顿,这么傻没被打死,还能活蹦乱跳张嘴气人,绝对是他心慈手软护着她:“应当已不止三五年吧。”
殷流采:从前是殷十三,现在才是我,殷十三也不是个有长性的好么,到五岭峰后就喜欢上别人了呀。旧情人要不是大老板,要不是旧日恩情深重,搁殷十三那脾气,估计早就不再耐烦搭理。
“那就三五十年,若是凡人,三五十年的喜欢就是一生白头偕老的厮守。”
界主离舍没再说什么,旁边邻家传来叫唤声,喊殷流采去提饭菜。界主离舍一挑眉,殷流采就跑出门去,跑到门外时,停下来,捂住胸口,乱跳的一颗心,蹦哒得那样明显,明显到仿佛要跳出胸腔。血往脸上涌,即使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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