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来的历史系研究生一看这建筑立刻发弹幕道破,“这是教堂!”
教堂?
教堂是举行订婚仪式的地方,别的不说,牧师一定知道准新娘的身份啊!
想到这,莫羡和观众们都迫不及待地跟着福尔摩斯进入了教堂里。
教堂内部可谓金碧辉煌,彩绘的圣经故事窗户,整整齐齐排列的木椅,和教堂最前端的讲台及挂在中间的十字架,一位年老的牧师正在讲台上收拾书籍,福尔摩斯直接走上讲台,拿出两个英镑在牧师前晃了晃,牧师便心甘情愿地将小福斯特先生未婚妻的姓名道出。
还真别提,这名字是挺耳熟的。
在哪里听过呢?
就在福尔摩斯满意地跳下来准备往外走的时候,莫羡和直播间的观众们同时想起了这个名字的来历,惊讶地叫道:“是她?!”
“原来是她啊!”
第12章维多利亚时代12
眼见为实。
——刘向
看着直播间企鹅群里爆炸式增长的刷屏消息,刚吃完饭回来上线叶雨时还云里雾里,闹不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两个半小时前
那个耳熟的名字,就是菲丽丝勃朗特小姐,福斯特太太忠心的女仆。
“我早知道是她了,”离开韦布里奇镇前往火车站的路上,福尔摩斯先生滔滔不绝地分享着自己的发现,“打扫家务,加碳生火,买菜做饭,作为福斯特太太唯一的仆人,这些繁杂的体力活都要由她来做。她的右手比左手大得多,因为她用右手干活,所以右手的肌肉更发达。加上在喝茶的时候,她还顺手用托盘上的帕子将茶杯表面擦拭之后才递给你,这是女仆侍奉主人时的标准动作。而且你不觉得奇怪吗?作为一名忠心的女仆,福斯特太太死的时候,她居然不在现场?”
和莫羡一起恍然大悟的还有直播间的观众[我去,我们还研究了半天手上的血痕,怎么没注意到她手的大小呢!][没关系,这次猜不到,下次就有经验了!][所以问题来了,凶手就是她了吧,]韩江雪振振有词地发送弹幕,[不管是体力活还是订婚戒指都能对得上,而且她的手上有红痕,一定是掐死者的时候被划伤的,这是很明显的证据啊!]“但是,”福尔摩斯先生说着说着又皱起了眉头,“我以为来这里一趟就能将案件弄清楚,结果我想要的证据的确出现了,却又多了一件意料之外的发现。”
莫羡趁他此刻心情好的时候忙问道,“什么发现呢?福尔摩斯先生。”
“戒指,”福尔摩斯先生现在格外好说话,“也许这个案子比我想象的要复杂一点。”
戒指?莫羡立刻开动脑筋琢磨起来,订婚戒指在“贝克街谋杀案”——小报为这起案件取的名字——中的角色非常重要,福尔摩斯先生从死者福斯特太太的脖颈掐痕发现戒指的印记,莫羡也明白这不可能作假,福斯特太太是被人一次性掐死的,绝不可能将她掐个半死后戴上戒指伪造,所以,凶手戴有戒指的事实是板上钉钉的。
至于如何判定是订婚戒指,莫羡猜测或许是戒指所戴的位置不同,结婚戒指一般戴在左手无名指,而订婚戒指则是左手中指,事实上也是,案件现场出现两对订婚戒指,分别属于小福斯特先生和勃朗特小姐,福斯特太太和木匠先生,以现在的证据和福尔摩斯先生的推理,莫羡猜测福斯特太太应该是被小福斯特先生掐死的,至于勃朗特小姐又是怎么卷进去的,似乎不是那么的重要。
“你不明白,”福尔摩斯先生听了她的推测后,仿佛被逗笑一般摇摇头,“这正是最重要的一部分,等我们回到伦敦,似乎还得再去拜访那位木匠先生。”
“木匠先生?”莫羡被这神转折弄得头晕脑胀,“您真是让我困惑,福尔摩斯先生,我现在已经一头雾水了。”
[不止主播一头雾水,我也一脸懵比。]观众们倒是比她还焦急,[感觉我们都在跟着福尔摩斯的节奏走,这不行,我们得发现自己的东西。][但是,我们发现不了啊【哭笑】]弹幕们都想要放弃了,[不是每个人都是福尔摩斯,我只要乖乖看他大展身手就够了。][+1,反正再等上一天两天他就会主动告诉我们了。][一直都参与不进去的吃瓜群众表示我就看着不说话。][哈哈哈看来我们必须得承认哪怕在场有一千多人论破案也比不上福尔摩斯。【知道真相的我眼泪掉下来】][术业有专攻,隔行如隔山嘛,]几个观众看开了,[别说福尔摩斯了,就算是一般的侦探,我们普通人也当不了啊。]“啊咧?就这样吗?”韩江雪将手上的薯片往床头柜上一扔,将平板从腿上放下,“真是的,明明都快猜到了,就这么放弃了啊。”
除了推理小说迷,韩江雪还有一个爱好,就是玩游戏,此时,在#遇见夏洛克福尔摩斯#直播间遭受挫折的韩江雪见主播登上火车,一时半会儿没有到伦敦的意思——那位数学敏感的观众在弹幕说从主播和福尔摩斯从伦敦到韦布里奇镇花了两个小时零九分二十三秒(话说韩江雪觉得能将时间每时每刻都精确到这种程度的人也挺可怕的),而身居伦敦的历史系研究生也声称在二十一世纪坐火车从伦敦到韦布里奇也要花一个多小时——既然有两个小时的空闲,她便暂时退出了这个直播间,转而去寻找自己男神的直播。
说起来,她戳进#遇见夏洛克福尔摩斯#也是因为去男神的直播间输错了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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