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驸马第一遍读,没觉着文笙所写这篇杂记有多么文采斐然,通篇用词很平实,文风甚至有些沉郁,和文笙身上的明朗之气大不相同。
就好像一个生性十分淡漠的人,凑巧目睹了一场杀戮,而后回到家中,不悲不喜坐下来,以严谨的态度,精炼的语言将那一幕忠实地记录下来。
但即使如此,这些记录也足以令观者触目惊心。
被杀者几多男,几多女,几多老,几多少,生前穿戴如何,又是以怎样的姿态跪地求乞,死后钱财悉数被搜刮干净,尸体又引得多少蚊蝇竞相追逐。
山野间草丛里滚落了多少头颅,鲜血溅起,断肢飞落,当时残阳曾以何等角度斜照,而腥风又送来行凶者什么样的笑声。
描写得太详细了,以致入眼的虽是文字,出现在大驸马脑海中的却是一幅长长的画卷。
凡文章,必定有繁有简,突出重点,就像一幅好的画作,肯定是层次分明,有它的画眼所在。
大驸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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